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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斧頭!(鄭期英)

鄭期英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4期

        最近讀到前富勒心理學院院長艾奇柏·哈特所寫的一本書《達到快樂的十五個原則》。其中一個原則,是“寬恕”。哈特博士根據他切身的經歷以及多年協談的經驗,發現一個不肯寬恕別人的人,永遠不可能快樂。

祖母有恨

        哈特生長在南非,一個以採金礦為主的小鎮。鎮中遍佈著由礦石堆成的小山,孩子們在此跳上跳下。每到星期天,大家都到一間小小的衛理公會教堂上主日學。由於平日玩慣了,很難在課堂中安靜下來。

        當時主日學老師有兩位,都是年老的姊妹,一位是哈特母親的好友,另一位被稱為Auntie Jo(喬嬸嬸)的,則和哈特十分親密,哈特甚至視她為第二個母親。

         Auntie Jo是一位非常慈祥又有耐心、愛心的老師,她從不發脾氣,不論孩子們多吵,她總是很有智慧地讓孩子們靜下來,因此深受大家愛戴。哈特從四歲上主日學到青少年期信主,長時間受Auntie Jo 影響。

         十七歲那年,哈特的祖母因胃癌過世時,他母親告訴他一個令他大為吃驚的故事。原來哈特的曾祖父去世後,他祖母以為自己會得到他們家的傳家之寶,後來她發現父親在遺囑中把傳家之寶給了自己的小妹,便發誓絕不理這個小妹,也不准孩子們與這位小妹來往。

         祖母終其餘生沒有再和小妹說過話。哈特發現Auntie Jo原來就是祖母的小妹,也就是他的親姨婆。他的姨婆為了怕影響他和祖母的關係,從來沒有告訴他這個祕密。

         這件事令哈特十分震撼,他無法想像他所愛又尊敬的祖母,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為了傳家之寶,竟然含恨終生,至死不肯原諒自己的親妹妹。而後哈特專攻心理專業,多年心理輔導的經驗,使他發現,祖母並不是唯一含恨終生的人。

        他回顧起,祖母是一個很不快樂的人。她的不快樂與她心中長期含恨有直接的關係。這些受傷的記憶啃噬著她的心靈,以至在她眼中,大部分的人,全都是動機不純、企圖不正。憤恨,不僅影響了她的健康,也深深損害了她的精神。

談何容易

        若要從這種苦毒憤恨中釋放出來,使心中滿有喜樂平安,寬恕是關鍵。

        寬恕這個概念,在世俗心理學中並不存在。在人類墮落的本性中,只有伺機報復,沒有寬恕。有些人想用忘記來代替寬恕,真實的經驗卻告訴我們:沒有寬恕在先,人是不可能忘記傷痛的。

        而對我們信主的人而言,寬恕是主給我們的命令,主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35)然而對飽受創傷的人,寬恕談何容易?

        哈特記得在他二十多歲時,一位宣教士朋友在離開宣教工場前向一群黑人會眾分享寬恕。他如何能勸服這群飽受白人欺壓、遭受種種不公待遇的人,原諒帶給他們世世代代傷痛的人呢?

        那位宣教士要他們仔細地想像耶穌在十架上所受的苦楚:荊棘冠,釘痕的雙手雙腳,流血的肋旁,背負世人眾罪連神也離棄……這些對一位從未犯過罪的神子公平嗎?最後,那位宣教士為寬恕下了一個定義:寬恕是將你可以傷害對方的權利,屈服在神的主權下。

二個步驟

        上述這個定義為“如何寬恕”提供了二個步驟:

        第一、你有權利感覺受到傷害,甚至想反擊傷害你的人。許多時候我們用否定傷害來表示寬恕,但那是不正確的方式。傷害是很真實的感受。對此,哈特博士有五項建議:

        1. 不要將憤怒轉移它處。它屬於哪裡,就留它在那裡。

        2. 不要忽略受傷的感覺。它們不會自動消失。

        3. 不要在此時嘗試寬恕並採取和好的行動。那只會造成更多的創傷。

        4. 不要藉著把痛苦和失望吞下去來忘記傷痛。寬恕應在忘記之先。

        5. 不要刻意壓抑傷痛。讓自己經歷全面最深的傷痛,因而知道寬恕是唯一的出路。

        第二、 當你完全明白自己所受的傷害,並且明確知道自己有權如此感受時,將你的權利順服在神的主權下,就像基督在十架上所做的。放棄!將已經舉起的那報復的斧頭放下,這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憤恨是人自然的反應,它能毒害並毀壞我們的心靈,它不需要我們有意識地做決定。但是寬恕卻是一個意志的行動,是一個靠著神的幫助所做的決定。

        寬恕並不容易,但當我們願意照著基督的榜樣去行時,漸漸的,你會發現寬恕能創造奇蹟,它至終會帶來無法言說的平安以及發自心底的快樂。

一週操練

        以下是哈特博士提供的課程設計,透過操練寬恕來達成快樂,以一週為單位:

        週日—─原諒自己。因為對自己的憤怒常會凌駕於其它憤怒之上,成為快樂的破壞者。

        週一──想你現有家中的成員,原諒每一個曾經傷害你的人。

        週二──想一想你家族中(包括已去世)的人,曾經對你的傷害,逐個原諒他們。

        週三──原諒你的朋友和鄰居,如果他們和你有什麼過節。

        週四──原諒你的同事、同學以及你所參與的團体中傷害過你的人。

        週五──原諒你工作過的公司、政府或其他機構,有意或無意對你的傷害。

        週六──感謝神在基督裡賜給你寬恕他人的力量。承認你曾向祂發怒,並求祂赦免。

本文主要取材自Dr.Archibald D.Hart, 《15 Principles For Achieving Happiness》, Word Publishing House,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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