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勿做速食基督徒——《馬太福音》8:18-22釋經
許國慶 本文原刊於《舉目》41期 編者按:從今年起,本刊將開闢一個新欄目:“釋經講章”,作為釋經講道的示範或參考。教會的健康取決於神的百姓是否得到神活潑聖言的餵養。我們希望透過這個專欄,為讀者介紹一些優秀的釋經講章,歡迎讀者推薦。 引言 我們活在一個“速食”的文化裡面:速食麵,開水沖下去就好了;冷凍水餃,不用拌餡、不用包,只要花點兒時間煮;“Drive through”,連下車都不用,直接從車窗遞錢出去、接漢堡回來。還有即溶奶粉、即食飯、冷凍蔬菜、罐頭食品,等等。連愛情也是速食,馬上來,馬上去, 結婚快,離婚更快,或者乾脆“一夜情”。 在這樣一個講究效率、講究方便、講究馬上就能看到成果的時代,基督徒的信仰和價值觀也受到影響。我們變得越來越懶,越來越要求馬上看到效果,越來越不肯花代價。我們只是隔三差五地去教會,禱告幾句,偶爾讀讀聖經,就自認是合格的基督徒了! 這樣的基督徒,真的合格嗎? 每當我閱讀、思考《馬太福音》8:18-22這段經文時,我的心裡都很害怕。我越看越知道,耶穌不要我們成為那種不肯付代價的基督徒。耶穌說: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那麼,他要的是什麼樣的門徒呢? 一、 渡到那邊去,從群眾到門徒 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太》8:18) 這句經文講的是耶穌在加利利海附近傳福音的情景。當時有很多人圍著他。從《馬太福音》5到8章,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給了很多有智慧的教導,也行了很多神蹟奇事。有許多人跟隨他,並不奇怪。但是,耶穌為什麼因為有許多人圍著他,就離開呢?這不是最好的傳福音的時候嗎? 其實,當耶穌說要到海(加利利湖)的另一邊的時候,是一種邀請,群眾必須做出決定,我是要跟隨耶穌,還是要回家。於是,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決定——而耶穌要的是願意付上代價的人。 我想起了亞伯拉罕,“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出 哈蘭的時候,年75歲。”(《創》12:1-4)亞伯拉罕本名是亞伯蘭,75歲時,他仍然願意照著神的旨意,去神要他去的地方(那地方遠在 1,400-1,600公里之外)。因為他願意付上代價,他的子孫就真的成了大國。 你願意做耶穌的門徒嗎?你願意付上代價嗎?我們常常說 “要明白神的旨意”,但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不是不明白神的旨意,而是不願意遵從。嘴裡說要跟從耶穌,但是心裡還是有許多自己。比如許多人不來教會,原因是 最近很忙,要考試,要照顧小孩,或者有各種不一樣的理由。有的時候是真的不能來,也有很多時候是不願意付上代價,跟隨耶穌。 我們有很多的 藉口不跟隨耶穌:我有這件事,我有那件事,我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神要你怎麼做?如果神說,你不可停止聚會,你願不願意少賺一天錢? 其實你清楚,神希望你和他關係更密切,這比賺錢重要,但是你遵守了嗎?你或許會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真的身不由己嗎?還是你自己創造了這個江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