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事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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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开始上学识字的时候,我对一件事甚为惊异:我祖母从未上过一天学堂,从未提笔写过一个字,为什么她能从头到尾,朗朗有声地诵读圣经?我郑重其事地问过她。她回答: “我得着神的话语,就当食物吃了。”当时我不懂,只觉得她语出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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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家打开时,也等于是把自己敞开。平常人保持距离,就是怕别人知道我是谁。可是亲近的相处会使我的缺点、我们家的缺点完全暴露人前,让人论断。我的自信、个性受到严重的考验。神借着许多事把美丽虚荣的泡泡一个个点破。开放家的头几年,被“修剪”的过程是痛苦的,只有以“苦其心志”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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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母亲与那位农村妇女坐在我的床边,等待婴孩从育婴室送出来。护士把婴孩放在我伸出的手臂上。就在那接触的一刹那,我好像受到电击,我的心一阵痉挛。我紧紧地抱着孩子,这是我的血和肉啊!我要把她送走的决心,在一刹那间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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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事奉三十八年,我们深感自己这一代是蒙神特别恩怜的一代,因为我们有幸成为“跨世纪”的人,可以经历时代的变迁,见证世纪的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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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中国农村是鼓励多产的。多一双手就多一点做工的力气。因为农村生活条件不好,孩子能带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中国,孩子就是父母的延伸,他的价值在于能光宗耀祖,昌大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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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不要轻易地去指责“堕胎就是杀人,就是犯罪。”人们对基督教“一刀切”做法的反感,就常常因此而起。圣经的原则是绝对的、一致的,但在教导时,不要以普遍性方式加罪名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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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选择的自由的时候,我们应该做什么样的选择?基督徒应该绝对反对堕胎,还是无条件赞同,抑或是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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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基督徒的立场,以圣经原则为出发点,基本上不赞成人工流产。现在的美国堕胎如此普遍,是因为人们对自己的性生活不愿意负责任。确实有少数情况下需要考虑堕胎,但大部分时候,有关人工流产的争论是在找借口,以避免承担自由的性生活所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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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二三十年来在美国社会产生最大争议,也引起最大情绪反应的道德问题,就是堕胎问题。自从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德州的反堕胎法不合宪法以来,它所引起的社会风暴,堪称是第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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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来,随着海外中国学人福音事工的进展,在美、加、澳、纽、新、港、日、欧各地,凡是中国学人较密集的城市中,均已成立了一些以中国学人和新移民为主体的教会(注1)。其数目虽无全面性的统计,但肯定正不断增加中。(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