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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

尋找弗洛伊德的解藥

本文原刊於《舉目》71期。 王敏俐 為了完成我先生的夢想,在2012年底,我們拜訪了維也納,以及維也納大學附近的弗洛伊德故居。 說到弗洛伊德故居,你心中想到什麼?或許你和我一樣,渴望在這裡,窺見心理學大師的內心世界。 有人將弗洛伊德定為影響世界歷史的三位猶太人之一。他的魅力何在?他的魅力在於:在看得見的現象裡,發現看不見的事實;在看似鬆散的隨機事件裡,發現互為因果的邏輯——我們的意念、欲望、夢境、行為模式、心理狀態……都與個人成長經歷緊密連結。 三種焦慮 一個好醫生,有兩個必備的專業素養:第一,能根據病患的病徵,做出正確的診斷。第二,為病情找到最合適的治癒之道。 從第一點看,弗氏是好醫生,因為他致力研究、分析、歸納出人焦慮、恐懼的來源,以及呈現方式。他發表過《抑制、症狀與焦慮》一文,提出人所面臨的3種焦慮: 1. 現實性焦慮。現實生活中有無法掌控的事物,人因此產生恐懼。這樣的焦慮是真實存在的。因為無論人有多大能耐,能以解決多少難題,最終逃脫不了死亡。面對現實生活,人存在著本能性的恐懼。 2. 神經質的焦慮。人對於未知世界,會產生一種誇大的恐懼與無助感。其反應出人類的所知、所做、所見的有限。面對人生的局限感,人類會本能性地產生焦慮、恐懼與無助。 3. 道德上的焦慮。當人的心思與行為違背自己的良知,人會聽到心裡的自我責備,會感到深深的羞恥與罪惡。焦慮的存在,是因為我想做的善,我做不到。我不想做的壞,我偏去做。 的確,我們越檢視自己,就越發現,有太多的時候,我們所說、所做的,正反應著我們內心的恐懼——對於失業的恐懼,驅使我們不斷地自我剝削;對於失去所愛的恐懼,驅使我們不顧一切占有;對於受傷害的恐懼,使我們裹足不前…… 困局依然 除了病情診斷正確,一個好的醫生,也知道該怎麼帶領病人走向康復之路。這一點,卻是弗洛伊德的可爭議之處。 弗氏故居,在一幢公寓的二樓。一進去,先是弗洛伊德的病人候診室——當年弗氏的病人即是在此,等候生命的重整,期待靈魂跨越瓶頸、破繭而出——其實,這不是所有現代人的渴望嗎?即便過了近一個世紀,人的焦慮與恐懼不減反增,人類的靈魂困局依然。 走過候診室,是弗氏看診處。弗洛伊德鼓勵病人說出經歷過的、困擾內心深處的傷害、恐懼與痛苦——無論事件是否年代久遠,是否不堪啟齒。他的理論是:一種疾病的後面,往往隱藏著另一種疾病。要治療任何一種現存的精神創傷,都必須首先追尋出那個很可能發生於多年前的根源性創傷,然後對其進行疏導。 弗氏為人類焦慮起源的3種分類,對基督徒來說,並不陌生。因為,聖經就是一本陳明人類心靈困局的書。人的身體、精神官能的失序,的確反映出其心靈世界的破碎。我們背離創造我們的上帝,也擺脫不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罪行。自我為中心,使得我們的理性、意志與情感都扭曲。我們在罪惡中找快樂、不當笑而笑、無視自私行動對自己及他人身心可能產生的巨大傷害…… 兩種回答    弗氏以“人間為何有苦難”為理由,否定上帝的存在。其實,苦難不是上帝造成的,是人執意遠離上帝,導致的必然終局。 聖經中提到一個婦女,在行淫時被逮個正著。按著猶太人的法律,她應該被群眾當場用石頭打死。有人把她帶到耶穌的面前,要看看耶穌怎麼處置。 從表面看來,這個婦女最真實感受到的,是死亡的恐懼。但是,如果更深一層地剖析,我們更看見女人心中的無奈與掙扎:誰願意陷入一段不正當的感情呢?很可能,她在婚姻之外,愛上了另一個男人。很可能,她是別人婚姻裡的小三……她何嘗不想走出情慾的困境,坦然地活著?然而慾火吞蝕了她的良知與理性。她鋌而走險,不顧一切地享受罪中之樂。 最可惡的是那個男人,在這個女人最脆弱、最需要保護的時候,不但沒有站出來承擔責任,反而背叛了她,把她獨自一人留在審判台前。兩個人的罪孽與羞恥,全由她一人承擔! 若眾人將這婦女帶到弗洛伊德面前,他會怎麼回應? 弗氏的回應可能是:人生就是一連串的苦難,是一場本我(原始情慾)、超我(道德意識)與自我(調節本我與超我過程中的人格呈現)的拉鋸戰。婦人的痛苦來自於,民俗、規範與社會權威所施加的控告與壓力。社會的單一道德標準,壓抑了人類的原有面貌、真實傾向、身心需要。 弗氏,乃至整個當代心理學,都懷抱這一個巨大的野心,就是以心理學模糊罪的定義,紓緩人心中良知的譴責;將上帝所定義的道德絕對標準相對化。 為躲避形式主義的愚昧框架,他們以後現代的視野高舉解放旗幟,如性解放。殊不知,沒有道德保護的解放運動,帶來的是家庭的破裂、社會的瓦解、無可逆轉的心靈浩劫。 那一日,犯奸淫的婦女被帶到耶穌的面前。耶穌說,在你們當中,誰是沒有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當時在場的人,由老到少,每一個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石頭,一個一個離開。耶穌轉而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在整個過程中,耶穌沒有否定、沒有模糊上帝所設立的絕對道德標準。祂提醒每一個以權威之名拿起石頭、準備懲罰別人的人:我們在罪惡面前,都是無藥可救的失敗者! 耶穌是唯一有權柄、有權威去審判那婦女的人。然而祂不是要叫人在審判中滅亡,乃是要人認識自己的軟弱與局限,回到祂的面前,接受祂的救贖,經歷祂的恩典。唯有祂有權柄赦免那個婦女,因為祂在十字架上,為所有人承受了死的刑罰。 然而耶穌給那婦女的,不只是赦免,而是整個生命的更新。唯有祂有能力、有資格對婦女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祂是生命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走。 耶穌直接挑戰人類面對死亡的無奈、面對自身局限的無助、面對罪惡引誘的無能。因為祂,人類從罪的捆綁中釋放,有了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