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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服事”、“服侍”到“做事”,在這一串豐富的聯想中, 事奉就等於是“馬不停蹄地做事”嗎? 慶子 本文原刊於《舉目》56期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 12:26)         基督徒的成長過程,是靈命塑造、生活見證與事奉經歷周而復始的操練。其中任一環節,或在認知上有誤解,或在實行上有差錯,皆會導致成長停頓、發育畸形。        如果讓一個信徒在初決志後,即挑起重大的事奉,一旦遇到困難,初萌新芽的生命易被壓傷,甚或夭折。比如在歐洲,教會人少,一旦有新信徒加入,馬上就被派上陣。這是教會初信基督徒“傷亡率高”的一個重要原因。        每當提到“事奉”,很多人立刻想到“服事”。 從“服事”、“服侍”到“做事”,在這一串豐富的聯想中, 事奉就等於了“馬不停蹄地做事”。就如伯大尼的馬大一般,手腳忙個不停,嘴裡埋怨不斷,這自然無法得到主的讚賞。        即便如此,馬大忙忙亂亂,也是為主及門徒張羅吃住,總算是作在主的身上。有些現代“馬大”,卻更認為只要是為教會的事忙碌,靈命就超過了那些被服事的,漸漸生出屬靈的優越感。        許多教會在選執事時,也未必遵循使徒時代“聖靈充滿、智慧充足” 的標準,而是以在教會事工忙碌的表象和程度為衡量標準。        那麼,到底什麼是事奉? 事奉的定義       《出埃及記》記述了耶和華上帝差遣摩西,將以色列百姓帶出埃及的故事。當時埃及的法老王百般阻擾,不願讓以色列人從奴隸變成自由民。耶和華上帝一再吩咐摩西去 說服法老,重申祂救以色列民的目的:“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參《出》7:16等); “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 (參《出》 5:1)。以色列人要“往曠野去,祭祀耶和華我們的上帝” (參《出》 5:3)。        耶和華上帝把以色列民領出埃及,固然是為了拯救他們脫離為奴之地,更是因為痛心百姓在埃及多偶像的環境下,隨波逐流,漸漸忘了自己祖先敬拜的耶和華上帝。        摩西在臨終前,三申其令,勸導百姓:必須離棄偶像,單單事奉、敬拜、祭祀耶和華。        “事奉”、“敬拜”與“祭祀”這3個詞,在希伯來文出自同一字“Avodah”,意思也相連。當祭司在會幕或殿裡事奉、獻祭,是為百姓贖罪、感恩。當燔祭的脂油香味冉冉上升時,上帝的心得到了滿足。這是獻祭,是敬拜,也是事奉。        主耶穌在曠野斥責撒但時,用的是《申命記》的話:當“敬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使徒保羅也在《羅馬書》中,情詞懇切地勸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而且這樣的“獻祭”,才是理所當然的“事奉”。         可見新、舊約聖經所教導的“事奉”,就是按照上帝的心意,從事祂所喜悅的“敬拜”、“祭祀“、“奉獻”及“服事 ”等聖工 。 事奉的目的         基督徒是屬靈的以色列民。主十架的寶血,把我們從被罪轄制的為奴之地,帶進了應許地。事奉,是得到釋放後,滿懷感恩的自然流露,藉著敬拜與奉獻,讓上帝的心得到滿足,讓祂榮耀的名高舉。         在這道德相對化、信仰多元化的世代,當年摩西、以賽亞、以西結等先知所見的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的榮耀,因人類世世代代所犯的罪,受到了虧缺。世人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來榮耀祂。        上帝卻早自始祖犯罪後,就開始了祂救贖恩典的大計劃。“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 ” (《賽》9:2) 這就是預言光的來到。 以賽亞後的700年,耶穌來到世間。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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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歷代上帝的忠僕們,如雲彩圍繞著我們。他們的價值觀,決定了他們事奉的對象;他們的事奉觀,決定了他們一生事奉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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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顯然地,很多人認為,職場上週一至週五的工作,與“事奉”無關。心態如此,實際上也如此。大家覺得,只有牧師、神父、傳教士等“神職人員”從事的,是“全時 間聖職”事奉。一般信徒的職業則是“俗職”,每天忙的是“幹活”。只有和教會沾上邊的才是“事奉”﹗ 於是,有了“從俗職出來、進入聖職”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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