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真理

  • 当你身处谎言……(受教舌)2023.02.04

    你还被谎言困扰吗?还是坚定相信真理始终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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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讲理(许万常)2022.02.15

    讲理(许万常)2022.02.15

    因此,真理是永恒的存在,人对其只能发现不能发明,并且众人的发现比一人的发现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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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绝不是一句空洞的校训(何西)2021.05.05

    “真理叫你们得以自由”——这节著名经文,曾被有些世界著名的学府用作校训,其中包括燕京大学、加州理工学院。遗憾的是,经过各种哲学与社会思潮的解构与稀释,如今校训不过变成了空洞无物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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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恩典谈得太多了?(以笏)2018.04.04

    我们自身不产生恩典,我们只是传递基督恩典的管道;我们自己并没有爱,我们只是承载基督的爱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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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理的光谱(吕居)

    光是多与一的联合。七彩光谱给了我们重要的启迪,就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是多样性的统一。基督信仰像是带着包容性的光谱区间——不是固定的某一个点,更不是我们个人坚持的那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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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服岂是盲从?(邱清萍)

    在强调个人权益至上的现代社会,顺服是一个很不受欢迎的观念。在教会中,这也是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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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几周前,一个史坦福大学的学生来向我要资料。他的老师要他写一篇短文,证明某大公司对雇用黑人不够用心。教授的根据是,此公司前任总裁曾经发表过一段谈话,他为自己公司所雇用黑人的人数不够,而感到关切。这位同学 希望能得到现任总裁对雇用黑人努力不够的更多证据,以回应教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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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基督徒拥有真理吗? 谢文郁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几年前,我回到北京大学和老同事们一起聚餐。席间,有位老同事明明知道我是基督徒,仍当众宣称:最讨厌基督徒!半晌,我才缓过来,问理由何在?他回答,因为基督徒都自以为真理在握。我跟他说,基督徒是要传福音的,但并没有真理在握。         我的话对他没有太大的说服力。他依旧坚持:所有基督徒都自以为真理在握。         对此,我一筹莫展。我知道,他一向思维周密,没有根据的话从来不说。        他厌恶基督徒的态度和情绪,究竟从何而来?我想,这些年基督教在中国广泛传播,他因而有不少跟基督徒打交道的机会。他这根深蒂固的印象,恐怕是在和基督徒的交往中留下的。         于是,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基督徒为什么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真理”是我们的财产?         基督徒常常在真理问题上很自信,因为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参《约》14:6)既然耶稣是真理,而我们基督徒,自然就从耶稣那里领受了真理,那么,我们就是真理的拥有者;我们不拥有真理,谁还能拥有真理?         这实在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拥有真理”,意味着我们是“真理”的主人,“真理”是我们的财产。主人对财产的支配权是绝对的、随意的。因此,作为“真理”的主人,我们可以把“真理”给人,当然也可以不给。因此,许多弟兄姐妹当传福音是在传真理,从而让人觉得高高在上。         “我们拥有真理”,还意味着我们是“真”、“假”的判断者,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些弟兄姐妹总坚持自己一定是对的,原因在此。        说“我们拥有真理”,还意味着“真理”缺乏独立的位格──如果真理拥有自己的位格,我们就无法拥有它;如果我们拥有它,它就不能是位格性的存在。许多弟兄姐妹拒绝真理的位格,便失去了受教的心态。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传福音面对的是不信者。他们有他们的想法。在他们理解基督徒的福音宣讲之前,不会认为基督徒所讲是真理。有些基督徒为了向这些不信者宣示 自己所拥有的真理,不得不采取了粗暴的做法,即完全否定对方──我们拥有真理,而真理是唯一的,那么,你就一定没有真理。如果你坚持自己的错误立场,我们 从真理出发,就只能完全否定你。作为真理的拥有者,我们必须向你们这些缺乏真理者的人宣告真理!         我想,我的那位老同事,在和基督徒的交往中,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这种真理宣示,在感受到基督徒的热情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真理拥有者的攻击。因此,他产生了情绪和想法就不奇怪了。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这种“自信”加“粗暴”的态度,从短期效应上看,可以鼓励基督徒“同仇敌忾”,向不信者宣战──在初信者的热情中,在布道家充满感染力的演讲中,我们都可以 清楚地感受到。由于这种态度在短期上,对教会发展有明显的效果,所以,许多牧长甚至认为这是灵命成长的标志,因而有意识地鼓动和培养这种态度。         然而,不管是从教会管理,还是从福音传讲的角度看,这种“自信”加“粗暴”的危害性都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这种态度在教会内部会造成纷争和分裂。不难理解,如果我是唯一的真理的拥有者,而我在教会内又是牧师、长老、执事之类的权威人士,那么,当他人的想法 (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和我不一致时,对方定然是错误的。如果对方不愿意放弃错误立场、顺服在我所拥有的真理之下,那么,他就是自甘于与撒但为伍,自 绝于真理,我只能与之分道扬镳。          于是,我们在真理的名义下,实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行动,给教会带来严重的损害。         在对未信者传福音时,“真理拥有者”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否定对方的思想和立场,并且在对方抵抗时,无情地践踏对方的感情,如使用“下地狱”、“死在罪中”等字眼,并把对方生活中的苦难归结为不信基督,等等。         然而,否定是对等的。你否定对方,对方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否定你。你践踏对方的感情,对方就会对你产生厌恶。这是在我们传福音过程中常常遇到的。上个世纪20年代,在中国产生的“非基督教运动”,即与当时基督教在中国的挑战姿态,刺激了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有很大关系。        这种态度,而今又造成了我的老同事那样的情绪。这是需要我们重视的。 迷失在各种道路上         在此,要尖锐地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基督徒拥有真理吗?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参《约》14:6)这一宣告,提到了古希腊哲学中的3个重要概念:道路,真理,生命。其中的排序,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在古希腊哲学中,真理问题是一个生存问题。这一点,最早是由苏格拉底─柏拉图指出来的。在《米诺篇》,苏格拉底提出了一个命题:人在生存上,无不求善,且无人自愿择恶。苏格拉底进而指出,在现实中我们观察到的所有罪恶,都是由于人对善无知,错把恶的东西当作善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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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一个少年人向耶稣求问永生之道。耶稣问他,是否愿意变卖一切财富来跟从自己。少年人做不到,因为他产业很多,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参《太》19:16-22)。为信仰放弃自己的全部财富,的确是不容易,但却有人做到了——虽然,他走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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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修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今天和先生一起去另一个城市,探访一对年轻的夫妇。我们一同搭公共汽车,再搭火车。有先生陪伴的路变得很短。和先生一起出门,可以不带钱包,可以不用自己买车票。他给我买热咖啡,买零食,帮我揉揉酸疼的胳膊。到站了,帮我叫出租车。        除此之外,当我陪那对年轻人聊天的时候,他还现身说法,开导那位弟兄。同为丈夫,说话格外有共鸣。 18岁才问的问题         夫妻间常常会以简单的“爱与不爱”来定义彼此的矛盾──我要买一件东西,你不让我买,你到底爱不爱我?我回家晚一点,你对我发脾气,你究竟爱不爱我?         其实夫妻之间,这个问题没有必要问,因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我确定,他(她)是爱我的。”耶稣说:“……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可》10:9)因 为婚姻是神圣的盟约,不爱是不可以的,不爱是不合真理的。“爱与不爱”是你18岁时候的问题,现在最好不要问了,因为,“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 以自由。”(《约》8:32)。         既然你知道一定有爱,为什么感觉不到爱?那就要问自己,我有没有将我的爱正确地表达给对方?圣经《雅各 书》1:22-25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因为听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对着镜子看自己本来的面目;看见,走后,随即忘了他的 相貌如何。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这就是说,我知道我们是夫妻,必定有爱的,那么我要去行。我知道我回家晚你会牵挂,我就要早点回来;我知道你节省,我就要节制少花钱,而且不感到委屈;我知道你很喜欢逛街购物,就主动陪陪你,还舍得花钱(尽管掏腰包的时候,确实有点心疼)……         这就是行道,是我们常说的舍己,我愿意迁就你,愿意为你的喜欢而不再坚持自己的不喜欢。愿意包容你的小心眼,愿意容忍你的坏脾气。         这对夫妻很可爱,听了我们的话,一起流泪祷告。他们明白了婚姻中会有伤害,但是主的爱可以医治任何伤痕。就像有妈妈在身边的孩子,学走路不怕摔倒。 只要是夫妻,一定有爱         我探访过一些华人夫妻,我发现帮助基督徒比帮助非基督徒容易得多。因为你若对不信主的夫妇说:“你们的婚姻是神圣的盟约,即使感觉不到爱了,爱仍然是存在的。这是真理。”他们多半对此嗤之以鼻。         可是,不管你信与不信,真理都不会改变。就如一个直角三角形,一定有一个角是90度。你可以强行说它不是90度,但改变不了事实。这跟你相信不相信,是没有关系的。         只要是夫妻,就一定有爱。你不信吗?那请你看看那些离婚的“冤家”,深夜梦中哭醒,心痛着想的是谁?恨得越深,越表明的是什么?         真理使人得自由,没错的。当你明白,你对面这个不可爱的人,其实是你的最爱,你是不是更能包容她(他)的不好?当你明白,你生气的时候恨之入骨的人,其实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是不是就不会轻易地说“当初看走了眼”?        说对方一无是处,等于说自己当年是个瞎子。其实不是当年是瞎子,是现在还没有“得自由”而已。        这一天探访朋友的经历,使我和先生有非常的收获,也非常感恩。感谢主叫我们得自由,生命才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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