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篇

由上而下的來華宣教士——丁韙良(魏外揚)2021.10.21

本文原刊於《舉目》14期 魏外揚   19世紀及20世紀初年出版的宣教史冊上,保留了一些極為珍貴的老照片,其中我最喜愛的,就是一張3位老人的合影。拍攝日期是1905年4月底,地點在漢口。相片中的3位老人,中間站立的是楊格非(Griffith John,1831-1912),左邊坐的是丁韙良(William A. P. Martin,1827-1916),右邊坐的是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這時候他們3位的年齡加起來是225歲,丁韙良最長(78),楊格非其次(74),戴德生殿後(73)。不料1個多月後,戴德生在長沙去世,反倒是在後的在前了。 我喜愛這張照片的原因,除了緬懷宣教先賢之外,也因為這3位資深的來華宣教士,正好代表3種不同的宣教路線與典範,值得我們學習與省思。丁韙良年紀最長、來華最早、在華也最久。   一、寧波10年 丁韙良是美國長老會一位牧師的兒子,大學與神學院畢業後,帶著新婚夫人來到中國。寧波是美國長老會在中國的第一個傳教區,由麥嘉締醫師(Dr. Divie B. McCartee)在1844年所建立。1850年丁韙良夫婦來此時,已粗具規模,不但有教堂,還有學校與印刷設備。 丁韙良學習語言的能力很強,很快就學會寧波話,而且可以用流利的寧波話講道。聽眾對他的講道,反應熱烈,常在離去時發出“聽道比看戲還有趣”的讚嘆。後來他將講稿匯 集而成《天道溯源》一書,廣受歡迎,從1854至1912年,該書以中文、日文和韓文,印行了30餘版。在1907年“廣學會”舉辦的一次投票評選活動中,《天道溯源》被選為最佳中文著作。 寧波時期最令丁韙良難過的事,或許就是與資深同工麥嘉締之間,因年齡、性格及宣教策略上的歧異,無法同心配搭。例如,丁韙良十分看重以拼音方式書寫寧波話,麥嘉締則認為此事無關緊要;對于要求受洗者的考核,丁韙良較寬鬆,麥嘉締極嚴格;丁韙良主張重用本地信徒為助手,麥嘉締對此則頗感疑慮;又如,對于God一字的中文譯法,丁韙良主張用“神”字,麥嘉締則主張用“上帝”。 這場來華宣教史上,爭辯多年而最終無法統一的論戰,也在寧波同一個差會的弟兄中造成隔閡。還有,對于太平天國的興起,丁韙良寄以厚望,並曾私下前往訪問,但中途遇到阻礙而折返。麥嘉締與太平天國雖也有接觸,但持保留態度。 凡事起頭難,宣教事工尤其如此。美國長老會在寧波最初20年的努力,先後參與的男女宣教士共計24人,結果受洗的中國成年信徒,正好也是24位,進展緩慢可以想見。而在教會墓園中,宣教士及其子女的墓碑,卻一塊塊豎立起來。 雖有這些遺憾,寧波10年對丁韙良而言,仍然是充滿祝福與值得回憶的經歷。雖然後來他住在北方的時間比南方長得多,但在晚年所寫的回憶錄中,他花在回憶南方時期的篇幅,竟與北方時期不相上下,可見他多麼珍惜這最初的10年。不過在此同時,他也看見中國的需要,不僅在於領受基督信仰,也在於培養一種新的世界觀,而介紹國際公法、科學新知,以及投身教育工作,就成為他此後努力的方向。   二、譯介國際公法及西學 丁韙良首次參與的外交工作,就是擔任美國使團的翻譯人員,參與簽訂英法聯軍之役後的天津條約。中美天津條約第29條,所謂的宗教容忍條款,就是丁韙良與衛三畏(S. Wells Williams)兩位宣教士,悉心斟酌字句下的結果。 英法聯軍之役後,丁韙良開始翻譯國際公法為中文,他選用惠頓(Henry Wheaton)的原著,是當時最新和最通用的國際法名著。惠頓是美國著名律師,後來被派往歐洲擔任外交官達20年,回國後任哈佛大學國際法教授。 《萬國公法》譯出後,丁韙良透過美國駐華外交官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引介,將其上呈清廷。恰巧1864年,普魯士在中國領海內,截獲丹麥商船,發生爭執,總理衙門援引《萬國公法》中有關則例,據理力爭,終使普魯士將所截獲船隻移交中國。於是總理衙門資助大量刊印,頒發各省督撫官員備用。 除翻譯最新的西文著作外,丁韙良也到中國古籍中,挖掘類似國際法運作的事例,編成英文的《中國古世公法論略》(International Law in Anci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