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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国与世界(编辑部)

  本文原刊于《举目》52期

        在耶稣和师徒时代,神国的彰显的一个方法便是神蹟。神蹟是神自己……在罪恶的世界施行的……“善行”,表达祂对世人的关怀。换言之,神蹟既是超世的事,指向来世的存在,却又是今世的事。同样,基督徒的善行——社会参与——也是以行动在世上表达,超世的救恩的真义。

—— 陈济民,《新约伦理丛谈》(台北:校园,初版3刷,1993),60。

        神的国并不是社会的基督化,而是神,在承认基督的人的生命中掌权。人唯有透过谦卑、悔改并相信祂,才能“领受”、“进入”或“承受”神的国。神的新社会,是蒙召向世界展现祂治理的情形,让世人发现,还可以有另一种社会模式。

        社会行动是传福音的结果,……“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
因此,基督徒对社会的关怀,应当包括社会服务(好怜悯)和社会行动(行公义)两方面。

——斯托得,C型观点——基督徒改变社会的行动力》(台北:校园,二版,2009.4),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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