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当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如此关键?(冯伟)2018.07.20

冯伟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天下事専栏2018.07.20

 

大法官举足轻重

有人说,美国总统能够做的最重要决定,除了宣布战争外,就是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每逢总统大选年,大家总不忘提醒,选总统更是在选大法官。对这一点,美国政界不论左右,都有共识。
美国总统的任期,最多只有8年,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则没有任期限制。最高法院掌管解释宪法的权力,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中举足轻重。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是否违宪,国会通过的法案是否合乎宪法,都有可能一个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历年来许多关乎美国社会生活、价值标准的热点议题,最后常常是由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判决来决定的。因此,每一届美国总统在任期中能够提名几位大法官,提名什么样的大法官,往往决定了这位总统的政治遗产和理念能够延续多久。

今年6月27日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大法官决定退休的消息一经宣布,立刻引起关注和争论。如各方面新闻报导所言,肯尼迪大法官是当前9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的“摇摆票”,在四位保守派法官和四位自由派法官中,他的一票往往起到决定作用。因此又有人说,肯尼迪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里“最有权力”的一个人。

7月9日,川普(特朗普)总统宣布,提名担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比最高法院低一级)法官12年的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为接任肯尼迪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卡瓦诺现年53岁,若他的提名获得参议院通过,他可能在这一关键职位上工作二、三十年之久。

 

影响美国社会至钜的两个法案

我们先看一下在与基督徒信仰非常相关的一些热点问题上,肯尼迪大法官起了决定作用的两个5比4判例。

基督徒在社会政治的参与上,特别关注两点:一是保护母腹中胎儿生命的权利,反对堕胎合法化,即 “支持生命”(Pro-Life)立场;二是维护传统一男一女婚姻的神圣性,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众多教会和福音机构包括[海外校园机构],都是把这两点列为基督徒看待社会议题(social issues)的优先、核心立场。与我们立场相反的人也同样把这两件事情当作社会议题上的第一优先问题,他们的观点是“支持选择”(Pro-Choice,堕胎合法),以及所谓“同性恋权利”(Gay Right,同性“婚姻”合法)。

*“罗伊对韦德”法案(堕胎合法化)

1973年,最高法院做出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判决,在“罗伊对韦德”(Roe v. Wade)一案中,判定堕胎合法化。之后在涉及堕胎的另一关键案例,1992年的“计划生育对凯西”(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一案中,最高法院再次确定“罗伊对韦德”堕胎合法化的判决,并且判定妇女若寻求堕胎,不需要告知丈夫。

1992年的这个判决,最高法院是以5-4通过的,当年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就是起了关键作用的一票,选择支持堕胎合法一方。

在“罗伊对韦德”一案判决后,美国国内的堕胎数字逐年增加。根据美国疾病防控中心(CDC)不完全统计的自愿上报数字,自1978年开始,每年超过100万的胎儿生命被合法扼杀在母腹中(自1998年起CDC统计数字低于100万,但也跟上报中心数量减少有关)。实际上每年堕胎数字超过CDC的统计。(注1)

从圣经中我们看到,不管是旧约希伯来文还是新约希腊文,都是用同样的字称呼未诞生的胎儿、婴孩或孩童。在神的眼中,人的生命从受孕开始,不以在母腹中还是母腹外为分别。

《诗篇》139篇13至16节说:“我的脏腑是你所造的,在我母腹中你塑造了我,我要称谢你,因为我的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深深知道的。我在隐密处被造,在地的深处被塑造,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能你隐藏。我未形成的身体,你的眼睛早已看见。”可见人还在母腹中,就已经被神所认识。

当今医学科技发达,世界上最早出生并存活的早产儿在母腹中仅21周零4天,于2014年出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而怀孕22周、23周出生并存活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同样大小的婴儿,来到母腹外面,我们会不惜几十万美元的代价全力救护以保存活,而在妈妈子宫中的则可以合法扼杀,这不是很荒谬又残忍的事情吗?圣经中,神看杀婴为大恶,祂曾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效法迦南人“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参《王下》23:10)。

美国最高法院自“罗伊对韦德”以来的堕胎合法判决,实在是在神面前犯了大罪。为了每年近百万条鲜活的小生命–而且是最无辜又最无法保护自己的人的生命,我们基督徒应当切实帮助那些怀孕又无助的妈妈们,特别是单亲少女妈妈们,让她们的孕产期以及后面的婴儿抚养(或领养)都没有后顾之忧。

我们也当竭力宣扬支援生命的立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出真理的声音,声援“支持生命”的政治家和法官,使得“罗伊对韦德”判决能够早日被推翻,让尊重保护生命的法律原则重新被确立。

*“欧伯哥费尔对霍奇思”法案(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欧伯哥费尔对霍奇思”(Obergefell v. Hodges)一案的判决,宣布在美国同性“结婚”合法化。这个颠覆传统、举世瞩目的判决,又是以5-4通过,同样,肯尼迪大法官作为中间派,又是投下了至关重要的一张赞成票。

圣经告诉我们,同性性行为乃是干犯神圣洁的大罪。《罗马书》第1章27节说“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所多玛和蛾摩拉被神审判的烈火焚烧,其中一项大罪就是同性性行为,以致到今天在英文中所多玛还是同性性行为的同义词。

有人说,异性恋中也有很多罪,如婚外恋、嫖娼等等,为何单单盯住同性性行为?答案很简单:首先我们同样斥责异性恋中的罪,其次这些罪在当今社会毕竟还是见不得人的罪,还没有在价值观上颠倒黑白。正常人谁会高举“我婚外恋骄傲”、“我嫖娼骄傲”的标语游行?但同性恋运动却是强迫所有人颠覆价值判断,不单他们自己高举“我同性恋骄傲”不以为耻,而且不许别人本着传统或信仰表达不同声音。如果有人同样举出“我异性恋骄傲”的牌子,立刻被攻击为“歧视”、“政治不正确”。可见同性恋运动霸道到什么地步,当今社会已经混乱到什么地步。

身为基督徒,我们要记得,神恨罪恶,但爱罪人。同性恋者的灵魂也是神所爱、所看为宝贵的。我们同为罪人,并非比同性恋者高一等。我们也当爱他们,为他们指出在基督里的救赎之路。
自同性“结婚”合法化以来,自由派推动美国社会堕落的步伐并没有停止。在奥巴马联邦政府的推波助澜之下,芝加哥所谓“厕所法案”(学生可以随意按照自己声明的性别而非生理性别,进想进的厕所、更衣室),引来全国的侧目。加州等地向小学生灌输错误影响的极端性教育法案,更是令人痛心。

各地不断传来基督徒的糕点店老板、花店老板、摄影师等等,因为信仰原因拒绝为同性恋“婚礼”提供特别服务而被告上法庭,甚至被判有罪的消息。上个月科罗拉多基督徒糕点店老板在最高法院获胜,是个难得的好消息。

 

不合宪的“公开法案”被否决

另一起基督徒密切关注的最高法院判决是,在今年6月24号,肯尼迪大法官宣布退休前不久,最高法院判决加州的所谓“公开法案”(Disclosure Law),不合宪法。那条法案规定,即使是基督徒开办的,以防止堕胎为目的的怀孕危机中心,也必须张贴或告知孕妇,堕胎诊所和政府提供免费堕胎的资讯。

若该法案成立,这些基督徒办的反堕胎服务机构,要么将关门,要么将被迫违背自己的良心和信仰,做出与开办中心初衷背道而驰的事情。令人警醒的是,这样极度不合理,明显违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法案,在最高法院居然得到四位自由派大法官的支持。再次,仅仅因为肯尼迪大法官这次站在了保守派大法官的一边,使得反对加州“公开法案”的基督徒怀孕危机中心,以5-4险胜。

 

回到1930年代

回到被川普总统提名接任Kennedy的卡瓦诺法官,从他过往的一系列判决来看,他是一位非常保守,坚持尊重宪法权威,按照宪法原意解释并应用条文的法官。与此相反,自由派法官则往往是不尊重宪法原意,按照自己的“进步”价值观点随意判决,甚至以判决来制定事实上的新法律条文。很多法律学者指出,当年令堕胎合法化的“罗伊对韦德”法案,最大问题就是根本没有宪法条文能够支持这一判决。判决书中试图应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却无比牵强。(注2)

如果卡瓦诺这位尊重宪法的保守派大法官,能够接任在四左四右中间摇摆的肯尼迪,则美国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就会发生改变,再加上川普总统任内可能还有机会提名更多大法官,影响就会极其深远。

当今自由派主流媒体已经开始连篇累牍发表反对卡瓦诺的报导和评论,以“黑暗”、“绝望”等词渲染,他们更怕“罗伊对韦德”法案不保。有人悲观地评论说,提名卡瓦诺这样的保守派大法官会使美国回到1930年代。

不错,对自由派来讲,回到1930年代是极大的“退步”,是“可怕”的事情。但作为基督徒,看到当今的世代在加速堕落,在往地狱的道路上狂奔,我们不禁要问:回到比较保守传统的1930年代有什么不好?

 

注: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Abortion_statistics_in_the_United_States
2.https://en.wikipedia.org/wiki/Roe_v.W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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