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汗总比流血好——走过“肌肉基督教”的幽谷(邱慕天)20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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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慕天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2016.10.05

 

16岁:胸肌

上大学以前,完全没接触过重量训练。只是高中时青春无敌,爱上每日光着膀子在烈日下打球挥汗的痛快。

某次开学时,女同学们说有个黝黑像是台湾原住民青年的新来体育老师很帅,好像体院时是练跳远的。

和这位老师第一次在球场过招时,大家个头相当,都黑,球风都拼连续弹跳。我以为他会因比拼有点敌意。然而近对时,他打照面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锻炼得不错喔!胸肌薄了点,可以再加强。”

这是自信的成年人给予的踏实评价。但我在受夸之余,竟然有点不以为然:胸肌是啥?那能吃吗?

这是我人生头一回意识到胸肌,或说“健身”这回事。

 

健身神学

圣经对身体锻炼与保健的教导不多。《哥林多前书》里将身体比作“圣灵的殿”,是“基督的肢体”,要信徒“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参《林前》6:13-20);但要从这段金句推展出一套“基督徒健身菜单”,只能说神学想像力得非常丰富。

《提摩太前书》里则表明了“操练身体”有某种程度的益处,却不如“操练敬虔”来得更为有福(参《提前》4:8)。显然,在那个古代奥运正于罗马帝国兴旺的时代,使徒保罗假定了他的许多读者都是竞技运动爱好者,能明白他信手拈来的“斗拳”、“奔跑”、“较力争胜”、“操练身体”、“得赏赐”等诸多比喻。

本文也只能从一个同时爱好运动以及研究神学的基督徒眼光出发,根据约翰‧卫斯理理解“启示”的四根支柱“圣经、经验、传统、理性”,在初老年纪,从提出一点“以身行道”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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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转骨

说到为何自己对旁人的外观评价如此介怀,大概要从发育的那段过程追溯起。

小学起个子不起眼,力气却很大,在很多孩子还拉不动单杠时,我就能引体向上连续近10下,这是打躲避球的理想身材。但也许是锻炼得太早,到了中学,还迟迟未长高长壮,心底也渐渐慌张和自卑了起来。

为此,我每天放学回家必在途上买两罐500c.c.的“高钙麦芽牛奶”及“富维他水果牛奶”,为了长高发育及长肌肉需要的钙质与蛋白质。最后虽因用功熬夜,钙质的作用发挥有限,倒是蛋白质惠予我了些横向的结实。

在初中的毕业纪念册上所收获的同学评价,也让我印证了这3年自己一些外观的改变或成长;不论是好是坏,我已经不再是过去那个篮球场中派不上用场的瘦小伙子。

 

21岁:学生运动员

大三加入学校篮球队,教练开启了我们对重量训练的系统认知。那年,学校改造健身房,校队队员不但集训时有优先使用权,每个人还有免费的年度会员证。

也是在这段时间,我意识到身体已经大致发育完成,到了真正该靠锻炼维持与精进的年纪了──而且不只是是身材而已──大学圈子已不比从前,能人从全国考进来,要从上万人中脱颖而出,不是光靠天赋或耍两三下小聪明就够的。一切都需要靠后天不断地自我充实。

“健身”、“练球”、“营养控制”是我这时候下课后的主要菜单。除了拼命练习与弹跳、冲刺爆发力最攸关的股四头肌之外,我更喜欢做“高拉机/坐姿滑轮下拉”(Lat Machine)和“立姿提踵机”(Standing Calf-Raise Machine)。那种阔背和扛重蹲站的姿势,有着强大的男子气概。同时,我吃起了乳清蛋白。

也因为与练球时间的冲突,我开始较少出席在我看来“不够目标导向”的大学基督教团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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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追求粗犷

又过了两三年,我到了美国的神学院进修。第一次看到单块100磅的超巨杠片、哑铃。三不五时撞见手臂比人脖子甚至头都要粗的壮汉,果真人外有人。

在这气息粗犷的重训室内,我逐渐抛弃那些“男人味不够”的现成机器,而是用史密斯机(Smith Machine)跟健身椅,搭配杠片、杠铃或哑铃,练出“粗犷”那种味道。

终于到了这个阶段,胸推(bench press)、深蹲(leg squad)/推腿(leg press),以及有氧,成为简化后健身的三本柱。此时胸推重量140-150磅、推腿375-450磅。

我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已经默默耽溺于英美历史上“肌肉基督教”(Muscular Christianity)的误区了()。

 

肌肉基督教

“肌肉基督教”来自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体现在19、20世纪之交在雅典复兴的现代奥运。基督教青年会(YMCA)借此在美国推广青春健美的基督徒形象,将基督教的精神,与男性阳刚、凶猛的形象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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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凡我们现在所认知的篮球(1891)及排球(1895),还有职业美式足球(1892年),他们的创办人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 1861-1939)、莫根(William G. Morgan, 1870-1942)等人,都是出自YMCA。

在这股推进力下,各色新设基督教学院,开始把培养“运动员”和“传道人”融为一体。

以笔者就读的三一福音神学院(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为例,它的前身是1897年设立的“慕迪神学院瑞典语分部”(Swedish Department of Moody Bible Institute and Seminary)。1963年独立并取得如今校地后,在1966年就修建了新的体育馆。至今三一的体育设备和体育奖学金,都是大学生源和财源的一大主要来源。

至于在芝加哥,还有1886年由布道家慕迪(D. L. Moody)创设的慕迪神学院,以及1898年的惠敦学院(Wheaton College),都是“肌肉基督教”的神学实践中心。

刚赴美就学时,对大学里如宗教信仰般狂热的运动竞技氛围感到吃惊。与教授在办公室谈神学,远不如约在运动酒吧聊看棒球,更能增进师徒情谊。

每逢2月NFL超级杯、NCAA篮球“3月疯”,宿舍交谊厅取代了图书馆,成为同学课后的生活重心。大家随着球队表现的荣辱与共、或喜或悲。

运动竞技成为一种“公民宗教”的现象,不是芝加哥独有的,而是全美的“流行症”。

从密西根激流市(Grand Rapids)小而美的加尔文学院(Calvin College),到东岸巨型的世俗公立院校维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不分公办或私办学校,招生的大学如果没有一个像样、豪华的综合体育馆,以及一支叫得出名号的竞技代表队,便是学生和家长都看不上的“书呆子学校”。

只是由于“肌肉基督教”的神学倾向美化了冒险和暴力元素,美国宗教历史学者普特尼(Clifford Putney)早已直指英美军事帝国主义扩张的推进力,就是因为“鹰派”主流的基督教福音派,不断提倡一个胜利的、流血的、阳刚的、征服者的上帝。

正如数十年来“山姆大叔”不断被大笔海外军费支出所消耗,美国许多学校高昂的场馆建设和运动员奖学金,犹如“军备竞赛”,也非但没有带来相应利润,反而让它们债台高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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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从信仰看自拍

近年,Instagram以及脸书上,许多青春正好的鲜肉素人或偶像,天天固定在上面晒照,包括每回健身完了就对着镜子自拍一张。

我虽不至于这样做(也早已不再有此条件),却仍然好奇:自我身体的认同、展示,究竟可以到哪个程度,而不被视为自溺或炫耀?

基于种种约伯和约拿般的经历,30岁时,我已经自感身上有各种岁月斧凿的刻痕。不日常维持,肌肉的韧性竟是那么容易失去!而那些刻苦的日子,若不留下什么记录,是否人生的后半段终究只能与逐渐衰老的自己作伴?

我想到日前网络上《扭曲的胖少女与“性骚扰”》一文,作者自述成长以来一直是被人嘲笑为胖妹,对自己身体没自信、甚至嫌恶。

因此,生平第一次被变态性骚扰时,她心里竟对该男有种说不上的感恩:谢谢你,把我看作一位有性吸引力的女人,而不是在两性社会被边缘化的一团“无性肉球”。

这人质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的表白,是如此地真诚而观念扭曲——如果不是大胆地书写,大概只能一直瑟缩在自己内心角落的罪咎感中。

这个时代的女性主义说“身体即政治”(the bodily is the political),然而保守基督教却长期视言说肉体为禁忌,以致于一些故事在信仰环境中,失去了表述和聆听的空间。

 

如何才是合乎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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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母大学的教会服事时,我很看上教会附近的一间健身房——就像信徒找教会一般,我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固定健身的地方,成为会员。

这是第一次必须付钱办健身卡,只因传道人的津贴有限,我犹豫了……这段“停止健身”的时间,人也贫乏、枯竭了起来。

回台湾后,我去了台北市的两所健身中心尝试。最终,在家打造了健身空间,解决了问题。最常做的,就是在长凳上胸推。

而今的社交媒体上,蔚为风潮的健身型男及性感网美,不啻另一种个人主义的“军备竞赛”。

一尊尊后现代的“大力士”海克力斯(Hercules),与“美神”维纳斯,在“数位神龛”上大秀美体,数点臣民(追踪者)献上的敬拜、讴歌与谄媚,撩拨得无数少男少女心绪混乱、血脉贲张。

面对这种实质上的多神论(practical polytheism),是该掀起宗教战争呢?还是搭桥与祛魅(demystify)呢?

感谢上帝的话语和圣灵一路的引领,迈入初老的我体会到,生理的极限虽无法敌过年岁的自然汰换,但是如果不是透过运动找回自己,我大概早在被唤作“四眼田鸡”的弱男孩、被电玩消耗或摔断手臂的那些成长低潮时,就会选择以自残了结身体了吧?

这些,与耶稣道成肉身时“智慧和身量,并上帝和人喜爱祂的心,一齐增长”(参《路》2:52)的榜样,岂不是背道而驰呢?

或许,当保罗说:“操练身体,益处还少;唯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并不是要我们在“今生”和“来生”的应许中择一偏废;而是要在基督信仰的归正下,以“活祭”的眼光,指向锻炼身体的终极标的——它不单是对圣徒复活后不朽荣耀身体“形而下的类比”(analogiaentis)及预表(参《林前》9:24-27,15:12-22),更应与祂在十字架所赐下的“特殊恩典”一道,让我们的信仰走向整全。

学生运动员的亲身经历,让我学会欣赏竞技运动中人的美与德(beauty & virtue),也肯定那些锻炼得合乎中道、散发自信光彩的网络健身名人──他们的正向故事,多少彰显了上帝的“普遍恩典”;更是让我也透过修身的经验,肯定世上每个人转变(transformation)的可能性:

从自溺、自虐或自我身体崇拜等取死的偏差的人生态度,转为在饮食、睡眠、运动等生活中,对造物主接地气的敬拜(参《林前》10:31)。

 

注:参 Arthur Remillard, “From Muscular Christianity to Divine Madness: Sports and/as Religion in America,” Faith in America: Changes, Challenges, New Directions, ed. Charles H. Lippy,(Santa Barbara, CA: Praeger, 2006)。

 

作者目前专职媒体与神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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