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学德
一
一谈到政治,有的基督徒就说:信仰与政治不能混为一谈!基督徒不要谈政治!在他们心目中,政治是政治家和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的事。基督徒不但不可关心,反而应该离的远远,最好是嘴上不谈,心里不想,这样,才属灵。
但人是什么呢?除了有灵性,贵为“万物之灵”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特性?比如,社会性,理性,等等。虽然关于人的界定千奇百怪,但总有一些定义为大家所熟悉、接受。比如,人是社会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写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政治学》,提出一个非常著名的定义:“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人,不可能离开社会(政治)而存在、生活。
鲁迅挖苦过那些“生在有阶级的社会里而要做超阶级的作家,生在战斗的时代而要离开战斗而独立,生在现在而要做给将来的作品,这样的人,实在也是一个心造的幻影,在现实世界上是没有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著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他离不开,焦躁著……”(鲁迅《论“第三种人”》)。生活在政治性的社会中,却不关心政治,和鲁迅这番话也没多大区别。
基督徒必须有勇气去面对真实的社会生活。不关心政治,这恰恰也是一种政治,且是专制者最欢迎的一种政治,即犬儒主义的政治。
其实,只要不自欺欺人,谁都会明白,古今中外的专制政体中,宗教,或者说信仰,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你没有选择相信统治者的信仰,你就是在挑战统治者“领导一切”的能力,而这是不允许被挑战的。
因此,在这样的国家中,基督徒的信仰本身,就是一种反现行政治的政治行为,本质上是要被消灭的。
1968年前后,张春桥宣称:“我们在一夜之间,消灭了上海地区所有的宗教,彻底摧毁了帝国主义在上海的反动文化堡垒。”过了不久,江青在大会上明确地宣布:“在中国,宗教已进入了历史博物馆。”
写到这里,笑了,江青挺可爱的,对吧?要是在平时,她的丈夫及同志,绝不会这么坦率。他们会一本正经地说:我们这里有信仰自由。你看,都写到宪法里了。其实,他们在骨子里,和江青的想法一模一样——彻底消灭所有的宗教,把它们都送进历史博物馆中,然后,再把博物馆炸掉。
这恐怕不能归结为他们个人的爱好、兴趣或者偏执,而是制度使然。在他们追求的、由马克思和列宁确定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宗教是要消亡的。文化大革命,只是把这种制度及其理念,更激进地表现出来而已——用暴力促进其消亡。
50年代初期,王明道发出了“我们是为了信仰”的呼声。政府的应对措施是:批判、逮捕并监禁。其实,他们大可旗帜鲜明地回敬王一句:“我们是为了领导一切!”
要害,就在这里。在这里,政治决定一切,政治就是一切,一切都是政治。
70年代末期,已经改革开放了。我上大学,学哲学。那时候,戴个墨镜(俗称“蛤蟆镜”),穿的裤子裤腿长点、宽点(俗称“喇叭裤”),都是政治问题,是受了西方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文化的影响。
二
说了半天,到底什么是政治?天哪,又得弄定义了。而一说到定义,尤其是政治这大字眼,肯定是众说纷纭。有人整理过“文化”的定义,著名的有四、五十个,不著名的还不算。由此可以想像,政治的定义也一定“堆积如山”。
也许,从头开始比较容易——
“政治”一词出自希腊。从一开始,它就是指城邦中的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的总和。
“百度百科”上,介绍了西方关于政治的几种主要看法:
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
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
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
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
政治是一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至于中国,在诸子百家中, “政”与“治”大都是分开使用的。所谓“政”者,主要指国家权力、制度、政令、政策,等等。最著名者,莫过于孔老夫子的一句话:“政者,正也”,道德典范。
所谓“治”者,则主要指管理民众,或者实现安定的社会秩序等。到了孙中山,就有了一个著名的定义:“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
就算不综合这许多的定义,我们也看得出来,套用存在主义的一句名言:不论我们是否愿意,我们已经被“抛”在了政治之中。政治生活,其本身就像文化、信仰一样,是我们生活的一个基本方面。我们投票,是政治;我们实际上没有投票权,也是一种政治。我们拥有信仰自由与结社自由的权利是政治,我们仅仅在宪法上拥有这些权利也是一种政治。各级政府使用权力是政治,我们被政治权力的运作所使用、所制约,也是一种政治。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统统都是政治。
根本的问题,不是我们是否要关心政治,而是如何影响政治,使之能服务于公民,使民众的利益和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
三
如何看待政治,在西方的教会中,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争论。著名神学家斯托得说:“今日教会两大神学阵营的对比,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之一。一方面,保守派忠于圣经却不合时宜,另一方面,自由派与激进派跟上时代却不合圣经。”
“ 不合时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关心政治。这直接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大逆转”——自由派的社会福音要将地上的国,改变成为上帝的国,在人间建立天堂。而坚持历代基督徒共同信仰的基要派,矫枉过正,在特别强调传福音的同时,忽视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只关心个人的灵魂得救,注视著未来,但对当下社会中的种种不义,默不作声,很少采取直接的行动,甚至默许这些邪恶。
中国的主流教会,接受的正是这样的基要派传统。多年前,我偶尔看到宋尚节的日记片段——九一八事变爆发时,他正在我的故乡辽宁的凤城。但从他的日记里我看到,他只传福音,没有只言词组控诉、批判日本的侵略罪行!
40年代末期,美国基督徒著名领袖韩客尔(Carl F. H. Henry),著书指出了基要派的这一问题,名之为《现代基要派不安的良心》。1941年,英国第98任坎特布雷大主教汤朴威廉(William Temple),在《基督教与社会秩序》这部名著中,提出了基督教社会伦理的3个基本原则:个人的自由和尊严,人的社会性与团契,以及对社群的服务。并且,他明确提出了教会的政治责任:
培育信徒以基督教的精神来生活;
培育信徒必须以基督教精神实践(履行)其国民责任。
提供有系统的基督教原则,让信徒实践以上两件事,包括斥责违反基督教原则的当下生活和现行的习俗或制度。
1974年的《洛桑宣言》,让全世界的福音派达成了一个共识:“传福音和社会、政治的参入,同为基督徒的责任。”后来,将此概括为:“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
四
有位犹太拉比说,上帝对世人的要求其实可以概括为3点,就是《弥迦书》6: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无论是行公义,还是好怜悯,都无法与政治分离。
耶稣,把上帝对世人的要求,概括为两条最重要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 (《可》12:30-31a)
爱人如己,就是基督徒的社会政治责任。
能否实践耶稣的命令,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听到耶稣的请求。在《马太福音》25章,记载了耶稣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参《太》25:35-36)
耶稣在饥饿的人中饥饿,在干渴的人中干渴,在无家可归的人中无家可归……祂在这些人中向基督徒祈求,给我一碗饭,给我一杯水。
饥饿,也不单单是没有饭吃;赤身露体,也并不单单是没有衣服穿……也可以是人的权利被剥夺,尊严被践踏,生命受到歧视;是受剥削,被压迫,无自由,无人权;是环境被污染,房屋被拆迁;是草菅人命,是践踏人权,是血汗钱滚滚不断地进到贪官的腰包、被任意挥霍……
凡是不义之所在,就是耶稣的痛苦之所在,也就是上帝命令其儿女用行动爱祂之处。
难道基督徒没有责任去批评不公义的法律和社会秩序吗?奥古斯丁早就说过:“不公义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他还说:“若撇开了公义,所谓国家不过是一群强盗。所谓匪帮,岂不是小型的国家吗?”
难道基督徒能够对践踏人权的现象闭口不言、保持沉默吗?每一个人都是上帝创造的,有不可剥夺的人权。因此,践踏人权,就是践踏上帝的创造;羞辱人,就是羞辱上帝。而尊重人的尊严,就是尊重创造人的天地万物的主。
难道基督徒能对贫穷人的哭泣无动于衷吗?《箴言》上说:“欺压贫寒的,是辱没造他的主。” (参《箴》14:31)又说:“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 (《箴》14:21)基督徒怎么能容忍上帝被任意羞辱?
人民在苦难之中,他们的哭告早就上达天庭。他们的冤情,使耶稣的心,一再被刺穿。基督徒怎能无动于衷!
耶稣哭了。
祂哭泣一直到今日。
钟马田警告说:“基督徒缺乏对政治和社会的关怀,必定会使人疏远福音和教会。”
500年前,路德就在其名著《基督徒的自由》中说,“基督徒是众人之仆,受众人管辖”,与其说基督徒“是为世上一切人活着,不如说,他乃是全为别人活着,不是为自己活着。”
在另外一篇名著《论俗世的权力》中,路德说:一个基督徒不应该为自己和自己的事使用俗世的权力,或乞援于刀剑,“但是他应该为别人报仇,寻求正义、保障和援助,而且要尽力去做”,藉以防止邪恶,保护良善。基督徒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服务于他人,为了表示自己对邻居的真实之爱。
路德自认为:“自从使徒以来,凡是论俗世的政府及其主权的著作,从未有如此文一般透彻明了的。”
路德说得不错。
作者为本刊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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