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儿童节前夕
昨天在开车途中,听到收音机中播报两则新闻,都是和孩童有关的。一则是1990年在佛罗里达州,一位年青人性侵一个10岁女孩致死,缠讼了20多年,至终还是被判死刑,于5月29号伏法。播报员特别强调,在美国,小孩子是特别宝贵的,因此对孩童犯罪,罪行会判的特别重。
另外一则是纽约市一位华裔母亲,因为5岁的女儿不听话看电视,她拿起竹板打了女儿。第二天女儿手臂上的淤青被班导师看见,报告了学校,学校立刻报告社会福利局,结果当天孩子就被社会福利局带走,母亲也被起诉。
上述第二个例子已经听过不少,对许多华人父母而言,孩子是我的,要打要骂随我便;我要他往东,他不得往西;我要他学医,他不能学文;我要他娶/嫁何人,他不能拂我意……然而到了受基督教深厚影响的美国,这类想法或做法,往往行不通,要嘛就触法甚或吃上官司。
圣经教导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不论年纪大小。孩子更是上帝赐给父母的产业;父母只有托管权而无拥有权。父母的责任是按照上帝的真道教导他们,引导他们走上正路。
我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最大的安慰,并不是她们的高学历,而是她们爱主、跟随主,也按照圣经上的教训,教导她们的下一代。
在这儿童节的前夕,祝愿每个孩子都得到父母正确的爱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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