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关怀?(许宏度)

本文原刊于《举目》62期

许宏度

BH62-03-6931-图1-AmyChow摄-IMG_4689 - Copy20          自1974年洛桑世界福音会议,社会关怀成为当今基督教一大重要议题。《洛桑信约》(The Lausanne Covenant)第5条“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有这么一段话:“我们在此表示忏悔,因我们忽略了社会关怀,有时认为布道与社会关怀是互相排斥的。尽管与人和好并不等同于与上帝和好,社会关怀也不等同于布道,政治解放也不等同于救恩,我们还是确信:福音布道和社会政治关怀都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因为这两方面是我们在神论和人论的教义上,以及我们对邻舍的爱和对基督的顺服的必要体现。”换言之,《洛桑信约》对“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关怀”,持肯定的态度!

       然而,社会关怀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议题,我们需要多方面探讨。

        本文从下面4个方面讨论:(一) 什么是社会关怀?(二)参与社会关怀的圣经基础。(三)缺乏参与社会关怀的因由。(四)基督徒应如何参与社会关怀?

一、什么是社会关怀?

       社会关怀,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1)社会服务(例如:帮助弱势族群)。(2)社会行动(例如:参与示威游行,反对堕胎、同性婚姻、种族歧视、环境污染等)。两者之间的主要分别,可见下面的表格(注1)。

社会服务 社会行动
救济人的需要 解除使人需要救济的原因
慈善活动 政治与经济活动
目标是照顾个人与家庭 目标是改变社会结构
好怜悯 行公义
  • 参与社会关怀的圣经基础

       无论是旧约圣经,还是新约圣经,我们都很容易看到要上帝的子民参与社会关怀的经文。《以赛亚书》1:16-17这样说,“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我们很熟悉的《弥迦书》6:8这样写,“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

       这些经文让我们知道,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既参与社会服务(学习行善,好怜悯),也要有社会行动(寻求公平,行公义)。

      《马太福音》这样描述主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奉:“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祂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太》9:35-36)

        使徒彼得回顾耶稣一生的事奉时,说:“上帝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祂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上帝与祂同在。”(《徒》10:38)

       使徒保罗又说:“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话是可信的。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使那些已信上帝的人留心行善。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多》3:1-8)

       我们熟悉的《以弗所书》2:10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雅各书》1:27讲到真正的虔诚时,说:“在上帝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还有很多相关的经文。这些经文让我们看见,父神多希望自己的儿女在世上做盐、做光、“热心为善”(参《多》2:14)。

OLYMPUS DIGITAL CAMERA三、缺乏参与社会关怀的因由

        既然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强调上帝的子民需要参与社会关怀,为什么今天的华人教会还在讨论“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关怀”呢?

      《洛桑信约》第5条“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提到了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在此表示忏悔,因我们忽略了社会关怀,有时认为布道与社会关怀是互相排斥的。”

       认为布道与社会关怀“互相排斥”,这种错误其来有因。斯托得牧师(John Stott)在《当代基督教与社会》一书中指出,基督教本来是很看重社会关怀的(参p.17-18)。他举例说,我们一般只晓得卫斯理(John Wesley)是伟大的布道家,却没有注意到,他其实也是宣讲社会公义的先知。

        斯托得认为,近代基督教之所以认为“布道与社会关怀是互相排斥的”,跟近代教会历史的发展有很大的关联:(参斯托得,p. 23-27)

       1. 20世纪初,自由派神学强烈冲击基督教,使忠于福音的教会领袖忙于为真理辩护(包括圣经无谬、童女生子、身体复活等),无暇参与、推动社会关怀。

       2. 同时期,自由派神学家还研发了一套“社会福音”,认为福音主要不是讲个人的得救,而是要改造人类社会成为上帝的国度。对此,教会自然的反应,就是避开社会关怀,只强调布道。

       3.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沉重的打击,使人觉得人类社会已经无药可救,社会关怀无济于事,徒然浪费时间而已。

       4. 时代主义与前千禧年末世观的兴起,更使人认为世代只会越来越败坏。

       5. 基督教中产阶级兴起。中产阶级的特色,通常就是自我中心,希望保持现况,而不是改善贫苦大众的生活、改变贫富悬殊的现象。

       20090515941我们必须明白,“社会福音”是自由派神学家妄想建立乌托邦,是他们对耶稣基督所传的“上帝的国度”产生了误解。基督徒的社会关怀,与这种乌托邦无关;基督徒的社会关怀,也不是要在地上建立自由派神学家所谓的“上帝的国度”。我们应该拒绝的是“社会福音”,而不是“社会关怀”!

       基督徒的社会关怀,是实践主耶稣对门徒的教导:“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

       基督徒的社会关怀,是实践主耶稣“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是“爱邻舍如同自己”(参《路》10:27)。

       基督徒的社会关怀,是愿意接受上帝的国度、臣服在上帝的王权之下、领受从上帝而来的新生命、效法上帝的慈爱怜悯,而活出来合上帝心意的生活。

       从这样角度,基督徒的社会关怀,就是《雅各书》所讲“信心”的“行为”(参《雅》2:14-26)。正如“信心”需要“行为”才得“成全”(参《雅》2:22),“布道”也需要“社会关怀”才得成全。

       换言之,“信心”和“行为”、“信仰”和“生活”、“布道”和“社会关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彼此不但不“互相排斥”,反是“相辅相成”的!

  • 基督徒应如何实际参与社会关怀?

       斯托得牧师指出,基督徒参与社会关怀时,分个人、团体和教会3个层面(参斯托得,p. 23-27)。

       他认为,在个人层面,所有基督徒都应该尽公民的责任,在选举时投票,在平时关心社会议题,参与公共的讨论,在报章、刊物写文章,写信游说国会议员,甚至参与示威游行。

       斯托得将信徒应该关心的社会议题,分成为3大类型:世界性的议题(例如:核武、环保、人权等);社会性的议题(例如:就业失业、企业关系、种族歧视、贫富悬殊等);和两性的议题(例如:堕胎、离婚、同性伴侣等)。斯托得牧师提到,我们也需要基督徒政治人物。华人基督徒对于参政非常敏感,甚至于反感。这种心态,非常正常,因为我们常常见到政客的无能和腐败,而且我们都知道,主耶稣从来没有“参政”,初代教会也没有建立什么政党、政派。

       可是,我们有没有注意到,主耶稣的弥赛亚身份,本来就有政治味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是背负著“犹太人的王”的罪名。主耶稣弥赛亚的使命,其实是有政治性的(参《赛》9:6-7,11:1-10,42:1-4,61:1-3),包括建立新的体制和文化(参《路》22:24-30)。只是,这政治性不是人类社会的政治性行为,而是上帝国度的政治性行为。难怪耶稣在《马可福音》,多次禁止人泄露祂的真正身份(参《可》1:25,34,44,3:11,5:43,7:36,8:30,9:9)。

       我们要记住,基督教是入世的宗教,不是出世的宗教。所以在团体层面,斯托得也鼓励有负担的基督徒,参加研究团体,深入研究社会议题,然后采取适当的行动。这些研究团体,可以是基督徒组成的(注2),也可以是政党、工会或专业团体。不管是什么,重点在于将圣经的真理应用出来(注3)。

       在教会层面,斯托得牧师指出,不同的宗派传统,各有自己的立场,但不管哪个教会,如果要参与社会关怀,必须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他也强调,地方堂会应该鼓励教会的弟兄姐妹,发挥各自的恩赐、负担和专业,组成不同的社会关怀小组:探病小组、济贫小组、种族关怀小组、环保小组、反堕胎小组,等等。当然,基督徒参与社会关怀的时候,要像约瑟和但以理,有勇有谋,“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要“不住地祷告”——毕竟,社会关怀的复杂度和难度,都是相当高的。

结语

       自1974年的洛桑会议,社会关怀已成为当今基督教一大议题。华人教会需要急起直追。一方面,我们要参与社会服务,帮助弱势族群。另一方面,我们要参与社会行动,改变国家不公不义之处。前者,彰显上帝的慈悲、怜悯;后者,彰显上帝的公平、公义。而这两者,有旧约的先知与新约的主耶稣,为我们的先锋和典范。

注:

1. 参斯托得,《当代基督教与社会》(台湾,校园,2003),p.3。此为本文主要参考书。

2. 基督徒组成的研究小组或团体,包括香港的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学会,温哥华的基督徒社会关怀团契,多伦多的银禧社等。

3. 斯托得另外有一篇文章(“Four Ways Christians Can Influence the World”),特别强调基督徒可以透过祷告的力量(power of prayer),真理的力量(power of truth),榜样的力量(power of example),和委身团队的力量(power of group solidarity),来影响整个社会。参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11/october/saltlight.html。

作者任教于北美中华福音神学院,主授新约。作者保留本文版权。

One response to “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关怀?(许宏度)”

  1. […] 3 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关怀?  ▎许宏度 基督信仰是入世的,不是出世的。但基督徒除了应该参与社会关怀外,还需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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