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恺
自从我蒙恩后,心里充满了对主的赞美,也开始认识主在我身上的主权,愿意把自己献给上帝,凡事寻求祂的旨意,顺服祂。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每当我试着去做的时候,心里的挣扎很大。
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于89年初从国内移民到西澳洲,在当地一家酒店的厨房里当杂工,工作上的压力很大。酒店的工作,不太有规律,忙闲不定,而且我的工作常常与周围的工友有关。如果早上的工友做工勤快些,我下午接班时,压力就轻些;反之,如果早上的工友“乖巧”些,留下很多未洗的锅盆,我的压力就会大些。更令人头疼的是,在别的部门工作的工友,常趁我不在的时候,把一些难洗的锅盆,拿到我工作的地方来。当遇到这些情况时,心里非常生气。
有一回,当一个“鬼仔”在做这种事时,正好被我看见,当场被我骂了一顿。另有一回,我的一位“同胞”也在做这种事,我虽没亲眼看见,但自觉确认无疑,就上前与他交涉,结果他不得不把搬来的两个大锅子又搬了回去。这些事表面看来我占了上风,但结果却招了怨,以致多了两个对头。
开始我并不感到自己有什么错,但每当我听道、读经、唱诗、祷告时,心里就不平安。我看到我的做法和主耶稣要我们饶恕别人的教训背道而驰。主已宽恕了我们的大罪,主也要我们从心底里去宽恕别人,可我心里却充满了埋怨和忌恨,常抓住别人的一点过错不肯放。
当上帝的话语光照我时,我就承认自己的不顺服,并且决心以后不再不顺服。但一旦上述情况再次发生时,虽硬克制自己不直接去指责别人,但心里仍是充满怨恨,不能自拔。
我发现每当定意用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去遵行上帝的旨意时,总有一些东西与上帝的旨意不能和谐。我也从心底里同意保罗的话“我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7:18-19)
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14-15节中讲到一个基督徒生命中的挣扎。我对保罗所讲的经历是认同的,我也常感到忽然陷入了这种困境之中。但为什么会有这种经历,对《罗马书》第7章所要表达的灵意,我是模糊不清的。直至我读了倪柝声所写的《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一书后,才对此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倪柝声在这本书的第9章《罗马书第七章的意义与价值》中,向我们详细论述了一个基督徒单是懂得脱离罪还不够,还必须知道如何脱离律法。律法本身没有错,因“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错乃是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不是公义的,无法应付那些要求。我们是“属肉体的”(《罗》7:5,14),也是“卖给罪的人”(《罗》7:14)。所以上帝不得不借着律法,让我们经历痛苦,看到自己是多么软弱
事实上,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借着律法蒙上帝的喜悦。如果我们试着要在肉体里讨上帝的喜欢,我们就等于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现在我们由于与基督同死,已脱离了律法的一切要求,上帝的律法虽仍然存在,但是赞美上帝,祂的要求已被满足,因为现在是基督在我们里面,做上帝所喜悦的事。所以保罗说: “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3)
我感谢上帝开了我的眼睛,让我明白脱离律法的灵意。脱离律法并不是说,我们可以不必遵行上帝的旨意,当然也不是说,我们可以无所不为了。相反的,脱离律法乃是说,我们不再凭自己来遵行上帝的旨意,因为我们深知我们不能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们就不再倚靠旧人来讨上帝的喜欢,而是完全信靠主,在我们里面彰显祂复活的生命。
当我明白这一点后,心里的重担真正得以放下,内心的喜乐难以形容。我不再靠自己的力量来讨上帝的喜欢,而是每天都把自己交托给主。有一天,同样的情形又发生了,又有人趁我不在的时候做了“手脚”,并且还有一位厨师亲眼目睹,愿为我打抱不平。但是,这一次我知道靠自己没有出路,乃是仰望主耶稣,求祂帮助我能按祂的旨意解决这个难题。
奇妙的是,在我祷告以后,我心里很平静,一点也不生气。我一面轻声唱着赞美诗,一面工作。工作既轻松,又出乎意料的有效率,不一会儿就在规定时间内做完全部工作。当我完工时,一点也不累,心里充满了平安和喜乐,我自己也希奇为什么会是这样。
有了这样一次的经历,我就天天向主祈求,盼望主时时在我里面,彰显祂自己的荣耀,也让这样的经历,成为我天天的经历,成为我的生命的一部分。
就在我起草这篇稿子时,我得到酒店奖励的通知,这是6年多来的第一次。以前我总感到酒店老板不公正,对亚洲人有歧视,现在我才看到上帝是公义的,祂从来不偏待人。我也知道自己不配得到这份荣耀,一切的荣耀来自于三位一体的真神。
我战胜罪的秘诀是:要从根本上去理解上帝的教诲,抓住本质含义后,靠圣灵行事。
作者来自中国大陆,现于澳大利亚工作。
本文原刊于《进深特刊》第一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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