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航
1996年6月,我来到了美国洛杉矶。因为是自费留学,要筹措学费和生活费,就趁着还没开学,先在茶楼打了3个月的工,每天从早上10点一直到夜里1点钟。9月份一开学,我就边读书边继续打工。很快,我发现,没有车,我很难兼顾这两件事。于是我买了一辆旧车,又去考驾照,居然一次就考过了--这在周围人当中,是绝无仅有的,我满心欢喜。可是,就在一个星期以后,当我驾车到家,要把车停进我所住的公寓的公共停车场时,却一不小心撞了另一位相识的中国人的八成新的车。
我的车还没买保险,所以我得自己掏腰包赔。我陪那位邻居去了三四家修车厂,估价结果都是七八百美元左右。“我赔你800块钱,行吗?”我问那位邻居,一边“肉痛”。他看了看我说:“我再考虑一下。”
忐忑不安地过了几天,他来敲我的门,把一张新的估价单递给了我。我的天,1500美元!他居然要到城中最贵的修理厂修理!“我刚刚交了学费、买了车,确实没有这么多钱……”我好声好气地说。
他冷冷地打断了我的话:“你的情况我都知道,不过,有没有钱是你自己的事。这个周末我去修车,你付钱,否则我会和你打官司。”
若真的打起官司来,我一定败诉。无奈之下,我四处挪借,才还了他那1500美元。“碰上他算你倒霉。”朋友们对我说,“那个家伙对别的中国人也是这么狠。”
他的车修复一新后,又停在停车场上。过了两三个星期后,我发现他的车从早到晚都停在原处。偶尔几次见他早上西装毕挺地出去,不到中午就回来了。后来才知道,他被lay off(裁员)了。
那时,心中一阵快感,觉得上帝替我报复了他。
这件事是我决志信主后不久发生的。身为初信者,生命尚幼,对他这种“歹人”确有报复或幸灾乐祸之心。但有一点,自从我信主后,我就决心遵照主耶稣的教训,彻底顺服遵行祂的话。
一个月以后,在一次祷告会中,牧师要我们学习为“最不喜欢的人”代祷。我立即想到了那位邻居。我之所以能不假思索地想起他,是因为午夜梦回,或每次见到他的车子时,他的嘴脸已不知在我脑海里出现过多少次了。
那次祷告会,可以说是我信主后最困难的一次祷告。我本来就很少为人代祷,更何况为这种人!一想到他在我经济最窘困的时候,明知我的境况,不仅不同情,而且落井下石,我的心中就很愤怒。然而,我的愤怒被另一种东西压倒了,主耶稣的话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吗?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太》5:44-46)
我虽心中极不情愿,但我深知主的吩咐必须单纯顺服,否则怎能算作基督的门徒?主耶稣饶恕仇敌、为钉祂十字架的人祷告,我当效法。我终于平静下来为那位邻居祷告,因不太知道怎样讲,祷告的内容很简单,只是说:“主啊,求你让他找到工作!”
几天后,那个人真的找到工作了。他的车,也不再整天趴在那儿,而是天天早出晚归。
我不知他找到工作是否因为我诚心的祷告,但这件事却使我自己的生命有了极大的转变。我开始领会饶恕和代祷的喜乐,也经历了生命成长的愉悦。对上帝、对自己的认识都有了突破,心中的恨也被超越了,犹如重担卸下,顿时轻松开朗起来。我并且体会到:信而顺服,生命才会成长;立志遵守耶稣的命令,圣经的话才不仅仅是道理,而是生命的粮。□
作者来自北京,现在美国洛杉矶读书。
本文原刊于《进深特刊》第二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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