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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就过幸福快乐的生活吗?(马志星)

马志星

本文原刊于《举目》58期

       目前华人教会中常见一些课程,虽说是与人际关系及个人成长有关,但内容却是以夫妻之间的关系为轴心,认为人际关系中以夫妻之关系最难处理,若能驾驭,就能增进人际关系及个人的成长。但笔者由神学研读,进 入宣教的思考,很自然发出两个问题:一是这类课程是否有足够的圣经基础?二是在培训之后,是否就是如童话故事的结局:“他们就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辅导课程若缺乏释经基础,就容易偏重心理学的仅仅关心“今世”,而缺乏了信徒对今世使命的回应,就是宣教。

       而家庭辅导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于今世中完成上帝的心意(宣教),但其基础仍是上帝的说话(释经)。因此,“二人成为一体”(参《创》2:24–25),仅仅是谈“和谐、美满的婚姻及家庭”吗?有没有宣教方面的意义?难道上帝的心意只是“和谐美满”的“今世”婚姻及家庭?

原意是什么、重点在哪里?

       “二人成为一体”,出自《创世记》1:24–25,是该卷书作者讲述了整个创造事件后,给予的结语。《创世记》中的创造,以人的创造为高潮,而人的创造又以造男造女为高峰(参《创》1:26–31,2:18–24)。

       上帝为何要造男造女?其实答案可以在《创世记》1:26–27找到:“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

       按照神学家莱特的分析:“照着我们的形象 ”一语是副词性的(描述上帝创造我们的方式),而非形容词性的(把这描述成我们有的一种特质)。成为人,就是成为上帝的形象。这并非外加于我们的,而是界 定我们为人的身分……上帝寄望最后被造的物种(人类)施行治理,管理其他的受造物。因此,为了这明显的理由,上帝特意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这物种,这是唯一 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物种。

       故此,“男与女”(人类)、“上帝的形象”、“管理大地”,这3者关系密切。《创世记》1:28用“治理这地” 及“管理万物”,进一步诠释人的使命。“治理”可译作“降服”,而“管理”亦是一个强烈的用宇——古代的君王会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竖立自己的雕像。这些 巨大的雕像,宣告他们对于这片领土及百姓的统治权。

       故此可知,人类(堕落之前)是于受造的范围内作为上帝的代表,不仅以君王的身份进行管理,亦以自身宣告著全地属于创造主。

      《创世记》第2章似乎重复创造的记载,但重点有所不同。第1章说及人类(男与女)对万物的王权管治,第2章出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观念。《创世记》2:5中“也 没有人耕地”,其中的“耕”字,可译作“服事”。《创世记》2:15中的“修理”,亦是指“服事”。故此人类的第一个使命,就是以仆人的心态,实践君王 (身份)的管治(使命)。

       就是在这样的经文脉络中,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这里的重 点,不一定在于“陪伴”,而是这配偶的使命,是“帮助者”。故此上帝造男造女不但要他们彼此建立关系,以反映上帝的形象,也为了他们彼此帮助,落实上帝托 付给人的使命。可惜,这身份、关系、使命,在人类犯罪后,被扭曲、破坏了(参《创》第3章)。

        沿此脉络,经文中就有了这结语,“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以及附注式的话语:“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

       就以色列人的背景而言,“人要离开父母” ,是对男性的一大挑战。因女子出嫁后,当然要离开父母。而男子娶妻后,很多时仍住在男方的家庭中,又或是住得靠近男方的家族。这段经文要求男子从原本的家 庭脱离,建立一新的个体家庭。这新的“一体”,是上帝对人类(男与女)的本份及使命要求。

从心理学进一步思考

       对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而言,男女有别,是不容置疑的。家庭辅导学以此差异作为建构家庭的最基本元素,以了解并有效地运用这差异,来建立和谐的婚姻与家庭,发 展出健康的人际关系,达至中国谚语所说的“家和万事兴”。这是一般家庭心理辅导者的目标。然而这“万事兴”,却是非常自我中心及个人化的。

       若从圣经中的创造记载再思考,男与女不单只是为了家庭的和谐,更是为了彰显上帝的形象,就是上帝对这世界的主权,亦是上帝在这个世界所立的像(主权的代表) ——一个“二人成为一体”的家庭,就是一座代表上帝主权的像(是以家庭而非独立个体为单位)。上帝使命(宣教)的重点,似乎是在“一体”而非“二人”。以 家庭为单位去实践上帝宣教的使命,比个人英雄主义的方式,来得合乎上帝的心意。

       圣经要人以仆人的服事去完成君王式的治理。“仆人的服事” 与“君王式的治理”表面上是矛盾的,但这就是上帝的心意。这种“仆人领导学”,是很难靠世俗的组织来实践的,因人的性格很难具备所有的原素。但在家庭中, 男与女是互补的角色,男为君王(一般而言),女为仆人(一般而言),两者于儿女的教导、家庭的方向,有很大的相辅相成的效果。即从宣教学的角度,每个家庭 作为一个整体,都负有创造主给予的使命。由此,家庭就是实践宣教的基础单位。

       “人要离开父母”,乃是要认识自己,从而方可离开。上帝将两个来自不同家庭的个体,合为“一体”,就是要托付这新的“一体”新的使命。也就是说,婚姻家庭不单应当和谐美满,更要有共同的使命方向。

作者现在南加州牧会,并于神学院任教。

本文选自《举目》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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