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作主门徒”的意义(董家骅)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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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作主门徒的意义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

“作门徒”、“带领门徒”和“门徒训练”,已经成为近年来华人教会最流行的词汇之一。许多牧师和机构大声疾呼:教会需要的,不是更多参加崇拜的信徒,而是跟随耶稣的门徒。

在北美的神学界和教牧界,类似的反省和呼吁,也出现在著名学者和基督徒作家的著作中。

圣经学者 Michael Wilkins 的经典之作Following the Master,属灵操练大师 Dallas Willard 的经典名著 The Great Omission,在北美推动门徒小组已久的 Greg Ogden 牧师所写的Transforming Discipleship(中文译名《以关系为导向的门徒训练》),Bill Hull 牧师的The Complete Book of Discipleship,Jim Putman 牧师的Disciple-Shift,Francis Chan牧师的Multiple等,都在强调,教会最核心的使命不是教堂扩建、会友成长,或是举办更多活动吸引人,而是造就门徒。

几种主要的误解

可惜,“作门徒”的流行,并不等于教会委身于造就门徒的使命。实际上,对作主门徒的许多误解,拦阻了教会担当起造就门徒的使命。我反省自己参与的事工,也观察了许多其他事工,归纳出北美华人教会对“作主门徒”可能有的几种误解:

×误解一

误解一:“作主门徒”等同于参加门徒训练课程。

这样的误解,和中文对“discipleship”的翻译有关。英文“discipleship”一词,指的是作门徒这件事,而不是一种课程或训练。然而当“discipleship”被翻译成“门徒训练”时,无意间传达了“作主门徒就是参加门徒训练课程”之意,无形当中被窄化了。

既然是课程,就有开始,有结束。在这样的思维下,教会推出各式各样的门训课程,鼓励、邀请、动员弟兄姊妹参加。课程结束后,参加者就被教会认证为合格的“门徒”,或是自认是“门徒”了。结果常常是停止追求、成长。

让教会最头痛的,是有些人参加完所有课程,自认是耶稣“忠实门徒”了,不但自以为无需再成长,更以教练自居,主导或批评各样的事工。

×误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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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二:“作主门徒”是少数较认真的基督徒的事。

教会常按照人生命成熟的程度预备课程——为慕道友预备慕道班,为考虑信主的人预备受洗班,为初信的人预备初信造就班。那么,针对已经信主一段时间的人,该预备什么呢?那就来个“门徒班”吧!

按程度施教,本是好事。不过,若没有清楚的教导,很容易给人误解,以为作主门徒是基督徒的进阶班,只有比较追求的基督徒才需要。一般信徒不需要这么高程度的培训,只要守好本份,固定参加聚会,不做坏事,十一奉献即可。

Willard 反对这种把基督徒分为“信徒”与“门徒”的思维,强调作基督徒就是作门徒。每个基督徒都被呼召来跟随耶稣,“接受基督的训练,成为祂的学生或门徒。”(注1)

×误解三

误解三是,把属灵师徒制与作主门徒划上等号。

“你有没有属灵的师傅?”“你带门徒吗?”“我目前在带3个门徒!”“某某某是我的属灵师傅!”这些话,熟悉吗?在华人教会中讲到门徒带领时,首先想到的是属灵师徒制,是老师带学生。老师享有绝对的权柄,学生要学习顺从老师、服事老师;少问问题,多舍己,多顺服。

然而在教会历史上,因为处境的不同,不同时代的基督徒,会强调以不同的方式来学习作主的门徒。属灵的师徒制只是其中一种方法,其他方式包括属灵操练、小组的群体生活等(注2)。

×误解四

误解四是,把作主门徒等同于学习基督教教义。

华人喜欢上课,看重知识的学习。这样的文化和习惯,也带入了我们的信仰生活。

另外,很多北美华人教会,是从 60 年代和 70 年代的校园查经班开始的。查经班中重视查考圣经真理的好传统,也因此带入教会生活。故而北美华人教会普遍重视真理学习,也看重查经。

这样的传统反映在作主门徒上,很不幸成为偏重真理学习,却忽略了其他方面,比如在人际关系中学习作主门徒。Ogden 写到:“我担任过牧师和教授,不反对获取知识。但是单单知识并不会导致转化。”(注3)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对于“作主门徒”,Jim Putman 牧师给了简单、清楚的定义。他根据《马太福音》 4:19,认为耶稣的门徒就是:(1)决定跟随耶稣。(2)让耶稣改变他们。(3)委身于耶稣使命的人。(注4)

Putman 的定义,也许不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不过,却简单和清晰,让人一看就明白。

在作主门徒的方法上,Putman 强调“关系性环境”的重要,认为人需要透过委身于群体的关系,来学习作主的门徒。Ogden 强调,作主门徒需要透过关系,并且在这样的关系中,需要有透明的信任和互相的守望(注5)。

圣经学者 Michael Wilkins ,通过对新约圣经的研究,认为耶稣的门徒就是“来到耶稣面前得永生,宣告承认耶稣是救主和独一上帝,并展开跟随耶稣的生活”的人(注6)。而作主门徒(discipleship),就是学习、效法耶稣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人透过与主联合,在这世界上活出整全的人生(注7)。

根据他的定义,作主门徒是一个持续改变的过程,而不是完成某个课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持续学习、效法耶稣,与祂联合,活出整全的人生。

神学家 Dallas Willard 认为,“如何当耶稣的门徒”并不深奥难解,而是相当确定、明显。他指出,耶稣的门徒,就是那些学习耶稣“住在神国里,为了他人的益处,运用国度的能力,甚至让他们也可以进到那里”的人(注8)。

作耶稣的门徒,不是成为耶稣、回头去过 2000 年前耶稣在巴勒斯坦地区所过的生活,而是:“向耶稣学习——如果祂是我,会怎么过我的生活?怎么经营自己的生命?”(注9)每一个基督徒,都是被呼召来彻底跟随耶稣的人。因此,作基督徒就等于作主门徒。

基督徒等于作主门徒

Ogden、Putman、Wilkins 和 Willard,从牧者、圣经学者和神学家的角度,帮助今日的教会反省“作主门徒”的意义。他们的洞见,能够导正我们现今对“作主门徒”的一些误解。

×首先,一生之久

首先,作主门徒是一生之久的过程,不是参加某种门徒训练课程。课程确有必要存在,因其能系统地帮助人学习真理,也有助于探讨某些议题。不过,参加完课程,不代表一个人就成为了门徒,从此之后不再需要成长了。作主门徒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课程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不能划等号。

×第二,是上帝的呼召

第二,作主门徒是上帝对每个人的呼召。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是主的门徒。且只有真实地作耶稣的门徒,才是基督徒。

人往往认为,门徒训练是给较认真的基督徒预备的,不是所有基督徒都需要。教会对于信徒的装备,也大多采用两阶式:初信造就和门徒训练。这种方式和用语,无形中传达了一个观点:成为基督徒和作主门徒,是两种不同的委身。成为基督徒是初阶,作主门徒是进阶(但不是必须的)。

教会可以思考,如何改变用语和实践,以免无意间传达“只有超级基督徒才需要作门徒”的观点。

×第三,重点不是方式

第三,作主门徒的方式有很多种。重点不是“方式”,而是要透过某种方式,学习“跟随耶稣”、“被耶稣改变”,进而委身“耶稣的使命”。

photo-By Matteo Paganelli

属灵的师徒制是众多方式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当教会思考用什么方式来引导人学习作主门徒时,需要考虑到文化和环境。回顾教会历史,就会发现,在不同的时代,教会会强调用不同的方式(注10)。

初代教会因为面对逼迫,因此作门徒的主要方式就是忍受逼迫,甚至殉道。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取得政治和文化上的主导权,成为主流文化,这时的基督徒则是透过刻苦禁欲的操练,以及服事贫穷者,来学习作主的门徒。

宗教改革在某种层面,是对禁欲修道的一种反弹,强调在基督里的自由——基督徒因耶稣的代赎,已是自由的了,不再需要透过禁欲的操练来称义。因此,教会强调在生活各个层面作主门徒。

今天的教会也应该反问自己:我们活在什么样的时代?我们面对的处境和挑战是什么?在这样的处境和挑战中,忠实地回应作主门徒的呼召又是什么意思?我们该强调作主门徒的哪些面向?

华人的属灵师徒制存在一种潜在的危险,就是把属灵师傅无限神圣化,使学生不再聚焦在跟随耶稣上,而在跟随属灵师傅上。

保罗的确说过:“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 11:1)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保罗并不认为自己拥有至高的权柄,能够管理其他的信徒。保罗说,当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样。

耶稣如何使用祂的权柄呢?《约翰福音》 13 章,记录了当耶稣知道父把万有都交在祂的手中后,祂展现权柄的方式是为门徒洗脚,以仆人的姿态服事本该服事祂的门徒。耶稣透过舍己的爱来使用祂的权柄,邀人以信靠祂来回应。

同样的,在华人教会中,我们也应当彼此提醒:作属灵师傅的,应该先效法耶稣,以舍己的爱服事他所带领的人,并邀请他们回应上帝的爱、效法基督,如同作师傅的效法基督一样。

×最后,涵盖各个层面

最后,作主门徒涵盖生活的各个层面。

知识上的学习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但不是全部;作主门徒也不仅限于信徒的教会生活,更应包含生活的其他部分,比如婚姻、人际关系、休闲,当然也包括工作——现代人的工作,占据了醒著的大半时间。如果我们把工作排除在外,那么我们相对于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不能“与主同在”了。

Willard 强调,一个人“若不将自己的工作融入‘在我们中间的国度’,我们就无法真正成为耶稣的学徒”(注11)。这也提醒当今教会,要更全面地引导弟兄姊妹,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学习跟随耶稣,并应反省教会装备的课程,和装备的方式。

注:

1.魏乐德,《灵性操练真谛》(台北市:校园书房,2006),p. 406-407。

2. Michael J. Wilkins, Following the Master : Discipleship in the Steps of Jesus(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2), 278-280。

3. 欧格理,《以关系为导向的门徒训练》(台北:道声,2013),p. 43。

4. Jim Putman, DiscipleShift(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3), p. 51。

5.同3,p. 153-154。

6. 同2,p. 342。

7. 同2,p. 42。

8. 魏乐德,《神圣的约定》(台北:基督中国主日,2007),p. 451。

9.同8,p. 451。

10. 参见Eerdmans “The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ity” 1999 v.1 “Discipleship” by Ekkehard Starke; Bill Hull, The Complete Book of Discipleship (Colorado Springs: CO, 2006), p. 80-110。

11. 同8,p. 459。

作者在洛杉矶台福基督教会牧会,为 Fuller 神学院实践神学博士。

1 Comment

  1. your atricle trying to clarify all Christians are Jesus' disciple but Not all Christians are true Disciple, and the same can be said that not all Disciple are true Christian. By single one of the many relationships we have with Christ – Master and Disciple itself is not complete, the bible inlcuded many other rich relationship we lived and practise and Called into, like Father-son, Brothers of Christ, Teacher and Student, Husband-wife, Friends of -Christ, Master-bond-slave, in-heritants of the Kingdom, Saved Sinner, to isolate Discipleship as the test of truth Children of God itself is adding to the confusion.

    True fellowers love one-antoher, how he learns it, and who teaches it to him, and what the Sprit has interceeded in his spiritual growth are really no hard and fast rules, it is not the Chinese way or the American way, Evangelical or Pentacostal means/teachings that matters, but the the Fruit of the Holy Spirt will bear witness for Himself. Not the student himself, at least not apart from the "Tree".- body and 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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