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作主门徒”的意义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
“作门徒”、“带领门徒”和“门徒训练”,已经成为近年来华人教会最流行的词汇之一。许多牧师和机构大声疾呼:教会需要的,不是更多参加崇拜的信徒,而是跟随耶稣的门徒。
在北美的神学界和教牧界,类似的反省和呼吁,也出现在著名学者和基督徒作家的著作中。
圣经学者 Michael Wilkins 的经典之作Following the Master,属灵操练大师 Dallas Willard 的经典名著 The Great Omission,在北美推动门徒小组已久的 Greg Ogden 牧师所写的Transforming Discipleship(中文译名《以关系为导向的门徒训练》),Bill Hull 牧师的The Complete Book of Discipleship,Jim Putman 牧师的Disciple-Shift,Francis Chan牧师的Multiple等,都在强调,教会最核心的使命不是教堂扩建、会友成长,或是举办更多活动吸引人,而是造就门徒。
几种主要的误解
可惜,“作门徒”的流行,并不等于教会委身于造就门徒的使命。实际上,对作主门徒的许多误解,拦阻了教会担当起造就门徒的使命。我反省自己参与的事工,也观察了许多其他事工,归纳出北美华人教会对“作主门徒”可能有的几种误解:
×误解一
误解一:“作主门徒”等同于参加门徒训练课程。
这样的误解,和中文对“discipleship”的翻译有关。英文“discipleship”一词,指的是作门徒这件事,而不是一种课程或训练。然而当“discipleship”被翻译成“门徒训练”时,无意间传达了“作主门徒就是参加门徒训练课程”之意,无形当中被窄化了。
既然是课程,就有开始,有结束。在这样的思维下,教会推出各式各样的门训课程,鼓励、邀请、动员弟兄姊妹参加。课程结束后,参加者就被教会认证为合格的“门徒”,或是自认是“门徒”了。结果常常是停止追求、成长。
让教会最头痛的,是有些人参加完所有课程,自认是耶稣“忠实门徒”了,不但自以为无需再成长,更以教练自居,主导或批评各样的事工。
×误解二
误解二:“作主门徒”是少数较认真的基督徒的事。
教会常按照人生命成熟的程度预备课程——为慕道友预备慕道班,为考虑信主的人预备受洗班,为初信的人预备初信造就班。那么,针对已经信主一段时间的人,该预备什么呢?那就来个“门徒班”吧!
按程度施教,本是好事。不过,若没有清楚的教导,很容易给人误解,以为作主门徒是基督徒的进阶班,只有比较追求的基督徒才需要。一般信徒不需要这么高程度的培训,只要守好本份,固定参加聚会,不做坏事,十一奉献即可。
Willard 反对这种把基督徒分为“信徒”与“门徒”的思维,强调作基督徒就是作门徒。每个基督徒都被呼召来跟随耶稣,“接受基督的训练,成为祂的学生或门徒。”(注1)
×误解三
误解三是,把属灵师徒制与作主门徒划上等号。
“你有没有属灵的师傅?”“你带门徒吗?”“我目前在带3个门徒!”“某某某是我的属灵师傅!”这些话,熟悉吗?在华人教会中讲到门徒带领时,首先想到的是属灵师徒制,是老师带学生。老师享有绝对的权柄,学生要学习顺从老师、服事老师;少问问题,多舍己,多顺服。
然而在教会历史上,因为处境的不同,不同时代的基督徒,会强调以不同的方式来学习作主的门徒。属灵的师徒制只是其中一种方法,其他方式包括属灵操练、小组的群体生活等(注2)。
×误解四
误解四是,把作主门徒等同于学习基督教教义。
华人喜欢上课,看重知识的学习。这样的文化和习惯,也带入了我们的信仰生活。
另外,很多北美华人教会,是从 60 年代和 70 年代的校园查经班开始的。查经班中重视查考圣经真理的好传统,也因此带入教会生活。故而北美华人教会普遍重视真理学习,也看重查经。
这样的传统反映在作主门徒上,很不幸成为偏重真理学习,却忽略了其他方面,比如在人际关系中学习作主门徒。Ogden 写到:“我担任过牧师和教授,不反对获取知识。但是单单知识并不会导致转化。”(注3)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对于“作主门徒”,Jim Putman 牧师给了简单、清楚的定义。他根据《马太福音》 4:19,认为耶稣的门徒就是:(1)决定跟随耶稣。(2)让耶稣改变他们。(3)委身于耶稣使命的人。(注4)
Putman 的定义,也许不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不过,却简单和清晰,让人一看就明白。
在作主门徒的方法上,Putman 强调“关系性环境”的重要,认为人需要透过委身于群体的关系,来学习作主的门徒。Ogden 强调,作主门徒需要透过关系,并且在这样的关系中,需要有透明的信任和互相的守望(注5)。
圣经学者 Michael Wilkins ,通过对新约圣经的研究,认为耶稣的门徒就是“来到耶稣面前得永生,宣告承认耶稣是救主和独一上帝,并展开跟随耶稣的生活”的人(注6)。而作主门徒(discipleship),就是学习、效法耶稣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人透过与主联合,在这世界上活出整全的人生(注7)。
根据他的定义,作主门徒是一个持续改变的过程,而不是完成某个课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持续学习、效法耶稣,与祂联合,活出整全的人生。
神学家 Dallas Willard 认为,“如何当耶稣的门徒”并不深奥难解,而是相当确定、明显。他指出,耶稣的门徒,就是那些学习耶稣“住在神国里,为了他人的益处,运用国度的能力,甚至让他们也可以进到那里”的人(注8)。
作耶稣的门徒,不是成为耶稣、回头去过 2000 年前耶稣在巴勒斯坦地区所过的生活,而是:“向耶稣学习——如果祂是我,会怎么过我的生活?怎么经营自己的生命?”(注9)每一个基督徒,都是被呼召来彻底跟随耶稣的人。因此,作基督徒就等于作主门徒。
基督徒等于作主门徒
Ogden、Putman、Wilkins 和 Willard,从牧者、圣经学者和神学家的角度,帮助今日的教会反省“作主门徒”的意义。他们的洞见,能够导正我们现今对“作主门徒”的一些误解。
×首先,一生之久
首先,作主门徒是一生之久的过程,不是参加某种门徒训练课程。课程确有必要存在,因其能系统地帮助人学习真理,也有助于探讨某些议题。不过,参加完课程,不代表一个人就成为了门徒,从此之后不再需要成长了。作主门徒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课程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但不能划等号。
×第二,是上帝的呼召
第二,作主门徒是上帝对每个人的呼召。每个基督徒都应该是主的门徒。且只有真实地作耶稣的门徒,才是基督徒。
人往往认为,门徒训练是给较认真的基督徒预备的,不是所有基督徒都需要。教会对于信徒的装备,也大多采用两阶式:初信造就和门徒训练。这种方式和用语,无形中传达了一个观点:成为基督徒和作主门徒,是两种不同的委身。成为基督徒是初阶,作主门徒是进阶(但不是必须的)。
教会可以思考,如何改变用语和实践,以免无意间传达“只有超级基督徒才需要作门徒”的观点。
×第三,重点不是“方式”
第三,作主门徒的方式有很多种。重点不是“方式”,而是要透过某种方式,学习“跟随耶稣”、“被耶稣改变”,进而委身“耶稣的使命”。
属灵的师徒制是众多方式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方式。当教会思考用什么方式来引导人学习作主门徒时,需要考虑到文化和环境。回顾教会历史,就会发现,在不同的时代,教会会强调用不同的方式(注10)。
初代教会因为面对逼迫,因此作门徒的主要方式就是忍受逼迫,甚至殉道。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取得政治和文化上的主导权,成为主流文化,这时的基督徒则是透过刻苦禁欲的操练,以及服事贫穷者,来学习作主的门徒。
宗教改革在某种层面,是对禁欲修道的一种反弹,强调在基督里的自由——基督徒因耶稣的代赎,已是自由的了,不再需要透过禁欲的操练来称义。因此,教会强调在生活各个层面作主门徒。
今天的教会也应该反问自己:我们活在什么样的时代?我们面对的处境和挑战是什么?在这样的处境和挑战中,忠实地回应作主门徒的呼召又是什么意思?我们该强调作主门徒的哪些面向?
华人的属灵师徒制存在一种潜在的危险,就是把属灵师傅无限神圣化,使学生不再聚焦在跟随耶稣上,而在跟随属灵师傅上。
保罗的确说过:“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林前》 11:1)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保罗并不认为自己拥有至高的权柄,能够管理其他的信徒。保罗说,当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样。
耶稣如何使用祂的权柄呢?《约翰福音》 13 章,记录了当耶稣知道父把万有都交在祂的手中后,祂展现权柄的方式是为门徒洗脚,以仆人的姿态服事本该服事祂的门徒。耶稣透过舍己的爱来使用祂的权柄,邀人以信靠祂来回应。
同样的,在华人教会中,我们也应当彼此提醒:作属灵师傅的,应该先效法耶稣,以舍己的爱服事他所带领的人,并邀请他们回应上帝的爱、效法基督,如同作师傅的效法基督一样。
×最后,涵盖各个层面
最后,作主门徒涵盖生活的各个层面。
知识上的学习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但不是全部;作主门徒也不仅限于信徒的教会生活,更应包含生活的其他部分,比如婚姻、人际关系、休闲,当然也包括工作——现代人的工作,占据了醒著的大半时间。如果我们把工作排除在外,那么我们相对于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不能“与主同在”了。
Willard 强调,一个人“若不将自己的工作融入‘在我们中间的国度’,我们就无法真正成为耶稣的学徒”(注11)。这也提醒当今教会,要更全面地引导弟兄姊妹,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学习跟随耶稣,并应反省教会装备的课程,和装备的方式。
注:
1.魏乐德,《灵性操练真谛》(台北市:校园书房,2006),p. 406-407。
2. Michael J. Wilkins, Following the Master : Discipleship in the Steps of Jesus(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1992), 278-280。
3. 欧格理,《以关系为导向的门徒训练》(台北:道声,2013),p. 43。
4. Jim Putman, DiscipleShift(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3), p. 51。
5.同3,p. 153-154。
6. 同2,p. 342。
7. 同2,p. 42。
8. 魏乐德,《神圣的约定》(台北:基督中国主日,2007),p. 451。
9.同8,p. 451。
10. 参见Eerdmans “The Encyclopedia of Christianity” 1999 v.1 “Discipleship” by Ekkehard Starke; Bill Hull, The Complete Book of Discipleship (Colorado Springs: CO, 2006), p. 80-110。
11. 同8,p. 459。
作者在洛杉矶台福基督教会牧会,为 Fuller 神学院实践神学博士。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