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5.12.29.
文/贺宗宁
很多年前,我参加犹太朋友的女儿的成年礼(בַּת מִצְוָה,Bat Mitzvah)。典礼上,我发现,他们在读摩西五经的时候,每碰到耶和华的名字,都改读为adonai(主)。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犹太人是不敢唸耶和华/雅威(יהוה,YHWH)的名的。
其实,七十士译本(希腊文的旧约译本)里,甚至把旧约里所有的“耶和华”都译成“主”(kurios,lord)。这显然也是为什么在福音书里,当人称耶稣为“主”的时候,其实是承认祂是上帝。今天许多英文译本,也将旧约中的“耶和华”,都译成4个大写字母的LORD。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诗篇》23:1: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英译是:The LORD is my shepherd。
我有一位来自以色列的同事。有一次我们谈到此事,他告诉我,在以色列,他们连adonai都不敢称呼,只用ha Shem来称呼上帝。Ha Shem的意思是“那个名”(the Name)。
来源与意义
耶和华是独一真神的名字。这个名字怎么来的?又是什么意思?
耶和华的使者从荆棘里火焰中向摩西显现。摩西观看,不料,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 摩西说:“我要过去看这大异象,这荆棘为何没有烧坏呢?” 耶和华上帝见他过去要看,就从荆棘里呼叫说:“摩西!摩西!”他说:“我在这里。”上帝说:“不要近前来。当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出 》3:2-5)
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上帝又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耶和华——你们祖宗的上帝,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耶和华是我的名,直到永远。 ”(《出》3:14-15)
这两小段经文里,有几个有趣的地方。
- 第一:在荆棘里向摩西显现的是耶和华,还是耶和华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
3:2明明告诉我们是耶和华的使者,但是3:4却成了耶和华。到底是谁向摩西显现?这个问题不是本文的主题。且待下次分解。
- 第二:在3:14,上帝告诉摩西,祂是自有永有的。英文翻译成 I am who I am。我觉得,中文的翻译非常好,把上帝的神性很清楚地讲了出来。英文的翻译也很好,可惜许多华人没能抓住这句话的意义。
Am这个be动词(大陆译成“系动词”),通常译作“是”。所以,I am, 就是“我是”。不过, I am who I am,不能说是“我是那我是”。我们要注意到,to be 的动词还具有“存在”的意思。笛卡尔说:“I think, therefore I am.”(我思故我在。我因为会思考,所以,我是存在的)。 在3:14,当上帝说,I am who I am,祂的意思是:我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我自己的存在。同时,我的存在是永远的存在(时态没有改变)。中文“自有永有”,把这两层意思都翻译出来了。
- 第三:上帝的名字怎么从I am who I am变成了耶和华(3:15)?原来 to be的原型字是 היה (HYH),而雅威(יהוה,YHWH)则是第三人称的to be。也就是说,雅威其实是He is的意思——当摩西下了西奈山,告诉犹太人那“自有永有”的上帝差他来,他不能用第一人称的I am, 他用的是第三人称“He is”。
可是雅威怎么又变成了耶和华?原来希伯来文在书写的时候,只写子音的字母,并没有元音(元音)。雅威虽然写作 יהוה,YHWH,却没有人敢唸出声。后来(不知道是多久的后来),有人就决定把adonai 这个字的元音,套在YHWH这个字上来唸。于是YHWH就成了YeHoWah,也就是我们今天中文圣经所用的耶和华这个名称。
耶稣自称耶和华?
我们在《出埃及记》3章,看到耶和华的使者与耶和华好像都在荆棘里向摩西显现。很多的解经家解释:旧约里的“耶和华的使者”,就是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那么,到了福音书里,耶稣有没有自称是耶和华呢?
主耶稣在不少的地方都暗示,祂就是耶和华。及至《约翰福音》10:30“我与父原为一”,则算是相当的明确。祂自称是耶和华的最明显之处,在《约翰福音》8章。在这章里,耶稣使用了4次“我是”(egw eimi,I am),其中3次是用在句子的末了:
8:24: “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 ,必要死在罪中。”
8:28:“所以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
8:5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也许,8:58更好的翻译是:“耶稣告诉他们:‘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在亚伯拉罕出生之前,我就已经存在。’”
这3节经文,好像都突然中断,停在egw eimi(我是,或者自有永有),以至于无论中文还是英文,翻译时都加了原文没有的词(中文加了“基督”,英文加了“He”)。其实耶稣一再所强调的是:祂就是I am,也就是在荆棘里向摩西显现的那位(《出》3章)。犹太人对I am这个名词是非常敏感的。他们都知道这个名称的意义。
在24节,主耶稣是说,凡不相信祂就是耶和华的人,就要死在罪中。祂即是在告诉法利赛人(以及所有在场的犹太人)“因信称义”的真理。
28节,祂在告诉犹太人,当祂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人们就会知道,原来祂就是那位信实守约的耶和华。
58节,耶稣告诉他们,祂的存在是早于亚伯拉罕的存在。并且,这个“早于”不是一般的“早于”,否则他就应该用 I was。相对于亚伯拉罕“过去的存在(Before Abraham was)”,祂用了“I am”来形容祂自己的存在。这意义就非常清楚了,因为祂是在说,祂不是was的存在,而是am的存在。祂就是“自有永有”的那位。
法利赛人没有立刻听出耶稣在24节与28节中说的含义。到了58节,耶稣讲得非常清楚了,所以,他们拿起石头要打死祂(59节),因为,他们突然明白,原来耶稣是说,祂就是“自有永有”的耶和华。
按照摩西的律法,亵渎耶和华的名是当治死的,所以他们要拿起石头来打死祂。
三位一体的神
我听不少的基督徒说,耶和华是旧约里父神的专属名字。其实,去看《出埃及记》3章,以及旧约中许多有耶和华的使者出现的经文段落,我们却可以发现一个有趣之处,那就是,圣经的作者会不知不觉地把耶和华的使者与耶和华混为一体。所以,其实在旧约里,三位一体的观念就已经存在了。
甚至,希伯来文的“神”( אֱלֹהִים,Elohim),按照文法,字尾im代表的是复数。但是,当这个复数的“神”字用在耶和华的身上时,所配的动词却是单数的。这也是三位一体的观念已经在旧约中存在的证明。
当然,最清楚的是主耶稣自己在《约翰福音》8:24所讲的:“你们若不信我是(那自有永有的),必要死在罪中。”一个人如果信耶稣,却不信三位一体,他是还会死在罪中的。
作者现居加州橙县。曾任美国加州硅谷的民选教育委员16年。多年在华人教会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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