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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如鹰)2017.08.24

如鹰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7.08.24

 

能否堕胎,针锋相对

最近,我所在的团契针对堕胎问题进行了一次特别讨论。谈到是否可以堕胎,我们之间出现了针锋相对的意见。一方认为,无论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堕胎,即使女性被强奸导致的怀孕;另一方(多半是姐妹)则认为,尊重生命也应该包括尊重女性的生命和选择。

这次讨论引发了我的进一步思考:不管是意外怀孕,还是被强奸而怀孕,这对女性(包括她们的家庭)来说,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出于对女性的保护,人们往往会支持堕胎。但,难道了结了这个未出世的小生命,就真能一了百了吗?难道抹去了这个“不该有”的痕迹,就能保证女性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吗?

 

内疚与自责,如影随形

结束一个小生命,也许会让女性一辈子活在内疚与自责中。有一天,当你看着别的孩子们在你眼前奔跑玩闹时,你可能会问:如果我的孩子还活着,如今他会怎样?这种看着孩子成长的喜悦,对于刚成为母亲的我,体会很深。每每看着酣睡中的小婴儿,我都觉得如此甜美和幸福,这种感觉以往(包括怀孕期间)从未经历过。

从小,我便认为自己是一个理性且冷酷的人。记得中学有一堂生物实验课:观察鸽子的心跳,观察之前,先把鸽子杀死,然后将它的心脏解剖出来。生物老师是位刚毕业的年轻女老师,她看着鸽子半天,怎么都不忍心杀死鸽子。同学们也都出点子,想着怎样才能让那只鸽子少受痛苦尽快死去。

而年少的我,走到实验桌前,一把抓住鸽子的头,活生生地把一只鸽子给捂死了——在场的老师、同学都向我投来“惊叹的”目光,那时,我还觉得自己挺酷,很是得意。

可是,十几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却一直在我脑海里,越想越发觉得,自己的心怎会如此麻木、刚硬,甚至残忍,我对自己当初的举动不寒而栗。

面对堕胎,会不会有些人像当初的我一样,以为自己是个“女汉子”,一时“勇敢”,只是,谁能保证自己在今后的岁月里,不会生出内疚与后悔?

伤痕得医治,痛苦化祝福

关于被强奸导致怀孕,我想,其实真正让受害者及其家庭痛苦的,是那个可怕的记忆。但如果被强奸这个创伤没有得到彻底的医治,就算堕胎,当事人也会轻易地被其他相关的人或事勾起回忆,从而继续活在恐惧、痛苦和羞耻中。所以,如果这个伤痕被正视且得到妥善的医治,当事人也许会从痛苦中获得真正的释放。

在我读书的小城,我曾亲眼见证了一个将痛苦化为祝福的事件。

Josh和Courtney是一对年轻的美国夫妇,他们一同在国际大学生团契中热心服事,不但在生活上帮助国际学生(比如我),更借着各种机会将主耶稣介绍给学生们。在我即将毕业离校前的一次聚会上,Josh告诉我:“我和Courtney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

原来,Josh和Courtney结婚多年,却一直怀不上孩子。后来通过某机构的牵线,他们有机会领养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当时还未出世,亲生母亲是一个未婚少女。

毕业后,我离开了小城,但一直在Facebook上与这对夫妇保持联络。不久之后,我在Facebook上看到他们发孩子出生时的照片:Josh和Courtney陪伴在那个未婚少女旁边,三个人一起迎接这个小生命的到来。这之后,我也经常看到Josh和Courtney更新孩子的照片,他们常说很感恩能够抚养这个孩子,他们也常常带孩子与他的亲生妈妈一起玩,孩子一天一天快乐地成长著。

如今,小孩快5岁了,当初的那个小生命,长成了一个活泼帅气的小男孩,人见人爱。而孩子的生母在Facebook上,也不只一次提到Josh和Courtney对她生命的影响。她的生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曾经那个打扮怪异、说话轻浮的她,如今变得成熟,充满喜乐和感恩,这不就是一个将痛苦化为祝福的神蹟吗?

圣经明确要求我们“不可杀人”(《出》20:13),不可杀无辜的人(《出》23:7),这些命令不只是上帝审判的诫命,也包含着上帝之爱。在祂的爱中,我们所受的伤害,能得到完全的医治,我们所经历的的咒诅,有一天也会化为祝福。

 

作者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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