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夫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專欄2018.01.05
全世界199個國家與地區的政府對待宗教的態度
根據皮優研究中心最近的報告,全世界有40%的國家有正式的國教,或是享有特別優惠待遇的宗教。在涵蓋199個國家的調查裡,皮優不只是查看了這些國家的憲法,法律及政策,而且也特別調查了各個政府對某個宗教是否有特別的優惠、設限或壓制。
報告指出,全世界有43個國家確切明定有國家宗教,其中27個國家(63%)的憲法或基本法中,明言規定伊斯蘭是國家正式宗教。這些國家,絕大多數是在中東與北非。事實上,在這個區域,黎巴嫩是唯一沒有明定正式宗教的國家。
皮優的研究人員指出:“在某些國家,所謂的國教主要只是在典禮儀式上,扮演其特殊的角色。但是,宗教實際上的利益在於法律與減免稅收,擁有不動產,或是得到國家在財務上的資助。”當一個國家正式地給予某個宗教優惠地位時,這些國家通常會對少數群體的宗教加以設限或壓制。
有兩個國家正式承認佛教為其國家宗教(不丹與柬埔寨),一個國家將猶太教列為國家宗教(以色列)。
13個國家將基督教列為國教,其中9國在歐洲(包括英國,丹麥,冰島),2國在加勒比海區域(哥斯達黎加,多明尼加),一個是非洲國(贊比亞),還有一個是在只有1萬人口的南太平洋島國(土瓦魯)。
除此以外,另外還有28個國家,他們雖然沒有將基督教列為國教,卻明顯地給基督教有非正式的優惠地位。
大多數給予基督教非正式優惠地位的國家是在美洲與歐洲。如列茲敦斯坦給予天主教,丹麥給予路德宗,英國給予聖公會非正式優惠地位。另外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有5國,在亞太地區有3國也給予基督教非正式優惠地位。
40%的國家有正式的國教或非正式的優惠宗教
正式國教 | 有優惠宗教 | 無優惠宗教 | 敵視宗教 |
43 國 (22%) | 30 國 (20%) | 106 國(53%) | 10 國 (5%) |
按照皮優的評估,伊斯蘭並不是第二位受優惠的宗教。有4個國家偏向給予佛教優惠地位(緬甸,老撾,蒙古及斯里蘭卡)。還有5個國家是對多個宗教給予優惠(艾利特里亞,印尼,立陶宛,塞爾維亞及多哥。)只有3個國家在沒有正式以伊斯蘭為國教的情形下,仍然給予伊斯蘭優惠的地位(蘇丹,敘利亞及土耳其)。
在歐洲(50%)與中東地區(95%),過半的國家有正式的國教或特別優惠的宗教。但是,在亞洲(38%),美洲(29%)及撒哈拉以南的非洲(15%)國家,明定正式的國教或優惠宗教相對較少。
就全世界來看,有106個國家的政府在宗教事務上面採取中立政策。其中有些國家(包括美國)對各種宗教一視平等,給予人民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時,也給予各宗教同等的所得稅減免額。
皮優的研究也發現,在設立國教的國家,政教分離是比較顯見的狀況。雖然如此,有些國家對宗教行為還是加以限制。例如,法國就明令禁止穆斯林在公開場合披戴面紗。
皮優也將5%的國家列為高度反對宗教。這些國家以高度控制的方式對待宗教團體。
優惠或特權
無特定優惠 | 較其他團體多優惠 | 特定優惠/政府對其他宗教設限 | 要求全國民眾參與 |
3 | 23 | 13 | 4 |
7% | 53% | 30% | 9% |
上表所列是在不同優惠方面的國家數目
一個正式國教的信徒可以享受許多的優惠特權。政府也會撥款幫助國教的教育,資產,以及一些宗教活動。
而有正式國教的國家的人民,也容易期待政府撥款支持他們的國教。
在有正式國教或優惠宗教國家的人民,比較相信加入國教(或優惠宗教),對國家的認同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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