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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观点不同的人(尼寇尔著/基甸、准翔译)

尼寇尔著/基甸、准翔译

本文原刊于《举目》42期


主呼召我们要为真道竭力争辩(《犹》3),不是要我们爱好争论,而是要我们站立在真道上,不妥协也不逃避。

           在许多方面,我们都会遇到不同观点的人:在教义上,在教会治理的细节上,在宣教的方式上,等等。因此,找出一些基本原则,看如何与持不同意见的人打交道,是有益的。我们甚至可以把这些原则、方法,应用到非宗教领域的分歧,如政治,职场人际关系,家庭内的争执,等。

         首先,让我们先思考三个问题:

         (1) 面对观点不同的人,我们当持什么样的心态?

         (2) 我能从观点不同的人身上学到什么?

         (3) 该如何跟观点不同的人相处?

第一部分:面对观点不同的人,当持什么样的心态?

         很多人会跳过前两个问题,直接问:“我怎样才能把对方驳倒,好彻底消除反对的意见和分歧?”驳倒对方或许不难,但是我们能靠辩论,赢得他们的心吗?

* 恩慈的态度

          如果对方的观点不符合真理,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心态对待他呢?我们不能赞同他,不能在真理上妥协,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然而我们必须爱他,必须以爱心赢得人心,否则我们就没有顺从真理,因为真理自然地与爱心联结,而不是与敌意或者嘲讽联结(《弗》4:15)。当我们盼望能积极影响他人的时候,我们必须 向对方表现出友好和恩慈的态度。

          我们要让辩论的对手感觉到,我们不是只想赢得一场争论,或者表现我们如何聪明,而是真正关心对方,既渴望帮助他们,也渴望从他们身上学习。

* 充分的了解

          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我们希望别人怎样待我们呢?首先,我们希望别人能理解我们的观点。那么,请将心比心,尽力去了解别人。如果对方出过书,或发表过文章,我们不能连他的著作都不读,就发出尖锐的批评。

          范泰尔博士(Dr. Cornelius Van Til),给了我们一个绝好的榜样。他曾强烈反对卡尔•巴特(Karl Barth)的神学,巴特则声明,范泰尔根本不理解他的神学。我曾有幸在范泰尔的办公室,亲眼看到巴特的大部头著作《教会教义学》(Kirchliche Dogmatik)(是德文原著,不是英译本)。范泰尔在每一页上,都做了很多记号,包括下划线、双划线、注释、惊叹号和问号等。因此,范泰尔是非常仔细 地考查过巴特的著作,包括当时最新出版的,才提出批评的。

           我们必须尽可能了解对方,才能避免在没有足够了解的时候做出批评。

* 不斤斤计较

          即使这样也还不够。对方有时表达得不够准确,我们也没有必要在他所用的语言上太较真。我们应当努力去理解他想要传达的意思,甚至帮助对方说得更准确些。

          我在家中就有这样的经历。我太太有时会说“你从来不倒垃圾”之类的话。可是我确实倒过垃圾,所以“从来不”是不准确的!不过我也知道,在这一点上紧逼不舍, 对我没什么帮助,并不能给我的家庭带来喜乐和平安。所以我学会了自行解释:当太太说“从来不”时,她的意思是“很少”,或者“不够多”;当她说“总是” 时,她的意思是“经常”,或者“过多了”。

          我应该留意的是,她到底对什么有意见,而不是计较她的用词。例如倒垃圾这件事,我本该每天倒垃圾。如果我没去倒,哪怕只有一次,她都有理由诉苦。我则应该痛快接受她的批评,更加勤快地倒垃圾。

           在与不同意见者相处时,也应当如此——如果我们真想对得上话,与其在言语上斤斤计较,不如努力理解对方的意思。在我们开口反驳之前,我们应该能够忠实和完整 地复述出对方的观点,以致于对方说:“这个人肯定了解我的看法!”甚至: “没有谁比你表述得更好了!”这样,我们才赢得了批评别人的权利。

* 真正的目的

            此外,我们应该努力理解对方辩论的真正目的。他们正在寻求什么呢?是什么在推动他们?什么使他们畏缩?什么样的经历(也许是惨痛的),使得他们采取强硬的姿 态?什么是他们担忧的?什么又是他们渴求的?是不是有一些事情,我也同样担忧或者渴求呢?能否尽快找到一个共同点,避免双方进入各自辩解和具有敌意的情绪 中?

          在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或译为阿米念)主义之间的争论,就有许多阿民念主义者认为,断言神的绝对主权,会不可避免地否定一切自由意志,否定人做决定的能力,以及具有理性的被造(天使或人类)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样的理解,自然会导致他们强烈反对加尔文主义。

          因此,如果有人想为加尔文主义辩护,他就得说明,加尔文主义者并没有否定或排斥人的自由意志。只是,人的自由意志与神的主权的逻辑关系,超越了人的理解能力,超越了人有限的理性。

           同样,加尔文主义者也不应该因为阿民念主义者宣称人的意志有自由,就轻易断定其放弃了神的主权。其实阿民念主义者承认上帝的主权,他们也祷告,求主带领人信主。

           在阿民念主义者同加尔文主义者的讨论中,如果双方能强调上述两点就好了,那样会使双方的立场更加清晰。

第二部分:我能从不同观点的人身上学到什么?

           当我们和不同意见者讨论问题时,我们要自问:“我能从不同观点的人身上学到什么?”几乎每一次争辩,都能提供我们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可是很遗憾,很多人没有好好利用。

* 我可能是错的

          我们首先要学会承认:可能我是错的,对方是正确的。

          当然,这不适用于讨论信仰的基本真理,例如基督的神性,或者我们是靠恩典得救。基督教信仰的整体架构仰赖于此,质疑这些真理,不会显示宽广的心胸,只会带来根基的动摇。

           然而,除了上帝亲自言明、不允许我们有怀疑和犹豫的原则以外,其他有些地方,我们自以为对的,却很可能是错的。如果有人前来纠正我们,那是在帮助我们。对此,我们应当感激,而不是怨恨对方的指正。我们应当回应:“我错了,我很高兴你指出了我的错误。谢谢你的帮助!”

*“全方位”表达

          其次,我们还能从不同观点的人的反应中发现:我们的讲述虽然大体正确,但我们的表达,未必完整地体现了真理。

          比方说,我们可能非常注重维护基督的神性,以至没有给基督的人性留下空间;或者,作为一名加尔文主义者,我也许过于强调上帝的主权,以致于似乎否认人能够自己做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对我提出反对意见,我应该感激,而不是怨恨他。他使我更加注意启示的丰富性,并且防止我天生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往往导致夸大对方的错误,给真理带来损害。

           基督教信仰的许多要素,都是“双轨”的──上帝是一,也是三;是临在的,也是超越的;上帝有主权,人也可用理性做决定;中保的神性和人性;称义和成圣;圣经的神圣默示和人的创作……

         不同观点的人,能促使我们更完整地表达真理,避免忽略某一方面,或者强调不够,或者过分强调。这对我们是很大的帮助,能帮助我们 “全方位”表达,而不是“半生不熟”。

* 发现危险区域

          从不同观点的人身上,我们还可能发现:我们的某个观点有危险,需要特别小心。

          让我们想一想,起草《西敏信条》的人,是怎么表达“上帝永远的定旨”这一教义的呢?“上帝从永远,本着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 要成的事。尽管如此,上帝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确立它们。”(3章1节)

         “尽管如此”后面的几条,是为避免误解,也为回应阿民念主义者常提出的意见而特别放置的。这是半个多世纪的争辩,带来的智慧结果。《西敏信条》终于丰富、平衡而且细致地表述了真理。

          法国的一些大桥、平台或者码头上,放有一些屏障,称为“garde fous”,意思是:“给疯子的保护”。这些屏障,是为了防止粗心大意的人从边上掉下去。当有人向我们提出不同意见,就是给我们一个机会,发现我们观点中 的危险区域,然后在那里设置“garde fous”。如果我们不能充分利用这样的机会,是很遗憾的。

* 因此理清思路

           从反对者身上,我们还能发现:我们的表达不清晰,甚至是模棱两可,以致对方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因此我们需要改进,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得更清晰、更完整、更有利于交流。

          这有圣经上的先例。例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6:1-2中写道:“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那些可能的反对意见,促使保罗更加完整地表明他的思想,使读者不会离题、迷失,从而真正理解真理。

          保罗的书信中,还有许多这类的例子(《罗》3:3,6:15、19,7:7、13;《加》2:17、19等)。我们的主,也在听众第一次没有听懂的时候,耐 心细致地用不同的方式,复述或者强调他自己的表述(《太》13:18-23,37-43;《约》11:12-14,等)。

          努力向他人澄清我们的思想,结果常常是为我们自己理清了思路。我们因而可以更稳固地持守真理,更好地把握真理的含义,更有效地表述和解释真理……这些都是不同观点带给我们的好处,我们当心存感激。

          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能减少敌对的态度,我们的手就不会随时捏成打人的拳头,而会伸出来,成为友谊和帮助的器皿;我们的脚就不会用来踩踏别人,反而带我们走 近他人;我们的舌头也不会发出苦毒和嘲讽,而会讲出有智慧、有恩典、使人和平的话(《箴》10:20、 21,13:14,15:1,24:26,25:11;《雅》3)。

第三部分:我该如何跟不同观点的人相处?

          在讨论问题的过程,基督徒要牢记自己的目标,给整个讨论一个基本的定位。我们要随时提醒自己:我们是要赢得一场争论,从而显示我们过人的知识和辩才呢?还是要将陷在错误和不足中的人,带到上帝的真理和光照之下,从而赢得一个人?

          如果为了赢得争论,我们的努力必将白费:我们就好像是一个医生,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正确,才照看病人。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后者,我们很自然就会赢得人心。牢记这一点,会增加我们的耐心。

*圣经真理争论

          《西敏信条》说:“惟独神是良心的主,在信仰或崇拜上凡与圣经相反,或在圣经以外属乎人的教训与命令,就是卖掉了良心的真自由。”(20章2节)

          当我们和人辩论圣经真理时,我们必须敬虔地运用圣经,引用和参考经文时,要注意整体性和上下文的一致性,以免“断章取义”,否则会出现严重的错误。例如有人 说,圣经说“没有神”,因为在《诗篇》14:1和53:1中,可以找到“没有神”的经文(这两节经文原文都是:“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

           这要求我们认识上帝的圣言,熟知神完全的旨意(《徒》20:27);对圣经解释、经文之间的关联,以及经文的应用,有健全的认识。这是“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的必须途径,每个上帝的儿女都应当渴慕如此。

          有些时候,有人会在特定的经文中,找到一些解释,来反对我们倡导的圣经真理。我们或许可以证明,这样的解释是不恰当、说不通的,因为它使那段经文上下文冲 突,或者跟上帝的一贯启示不符。我们也可以证明,这段经文有其它的合理解释,未必带来反对者提出的矛盾状况。我们的目的是寻求真理的合一,所以就应该优先 考虑这样的合理解释,以避免冲突。

           在某个问题上,当圣经没有给我们明确指引的时候,我们当节制自己,不凭私意推测。从这个角度来看,神学论辩就是把圣经的亮光聚焦,照亮那些看起来有亮光,但实际上还是暗晦不明的地方。

* 一般性的争论

           所谓一般性的争论,就是要求助于圣经以外的东西,例如逻辑、历史和传统。虽然这些东西的权威性,与圣经──上帝的圣言,有天壤之别,但它们对讨论甚有影响,我们若希望自己的论证有说服力,对此就不能忽略。

          例如,我们可以求助于理性。理性是人类具有的上帝形象的一部分。跟逻辑对着干,等于是自毁长城。人类的理性,尤其在没有被神的启示引导时,很容易迷失道路。 尽管如此,理性仍然是上帝赐予人类的礼物,在领受、运用以及交流启示的过程中,必不可少(参见巴刻《基要主义与上帝的道》,J. I. Packer,“Fundamentalism”and the Word of God,英文版第128-137页)。

           所以,我们当适当地提出理性的论证,同时也认真面对不同意见的人提出的理性论证。

          我们还可以求助于历史和传统。熟悉历史可以让我们避免重复过去的错误。四世纪和五世纪关于基督论的争论,可以帮助我们不犯亚流主义(Arianism)和亚 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的错误,以及聂斯托利主义(Nestorianism)和基督一性论(Monophysitism)的错 误,不必经历当时教会所经历的那些纷乱。同样,16世纪的改教运动,也保护我们不重犯罗马天主教的错误。

          历史和传统还可以帮助我们鉴别对错:如果某个观点明显违背《尼西亚信经》、《西敏信条》,或者其他经过很多世纪考验的信条,那它显然是不正确的。

         具体地说,如果有些人的意见,跟某一广为人知、已经被判定为异端的思想接近,那么我们就以史为鉴,告诉对方,持这样的立场可能导致怎样的后果。亚流主义就是一个例子,其灾难性的进程,在穆斯林征服北非的时候到达了顶点。

           不过,我们也需要谨慎、全面地考量所有的因素,不要只看对我们有利的一面。例如,基督教在北非的衰亡,既发生在一性论盛行的埃及,也发生在信奉亚流主义的汪达尔人(Vandals)征服的地区。

          还有,因为非正统的阿民念主义运动在荷兰兴起而“幸灾乐祸”的人,如果想一想加尔文主义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命运,也许头脑会清醒一些──在1650年左 右,加尔文主义在新英格兰还被视为纯正的正统,但是在19世纪开始的时候,这个地区的信仰,已经大规模地背叛成为神位一体主义(Unitarian)和伯 拉纠主义(Pelagian)。

          这些负面的例子,不能否定吸取历史教训的价值,只是警告我们不应该误用历史。

* 相信神的权能

         上帝差派我们为真理做见证(《约》1:7;《徒》1:8),上帝自己能够、也将会让我们的见证有效。我们永远不应该低估他的权能,他能对付那些最顽固抵挡他 的人。谁能想到司提反竟能触动用私刑害死他的人呢?《使徒行传》第7章显示,当司提反被残暴谋杀的时候,他的见证为上帝所用,赢得了敌人的心,就是后来伟 大的使徒保罗!

           基督徒跟意见不同者讨论,不应该带着拳击比赛那样的心态。拳击赛手一门心思,只想把对方击倒、摧毁,“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 竞,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可以醒悟……”(《提后》 2:24-26)

作者尼寇尔(Roger R. Nicole)博士是奥兰多改革宗神学院荣誉神学教授。

译者按:本文“Dealing with Those Who Differ from You”,原载于: http://www.apuritansmind.com/Christia … ealWithThoseWhoDiffer.htm

圣经中译采用和合本。《西敏信条》译文,取自“基督教书刊”网页,向原译者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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