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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史话30:上帝之城(吕沛渊)

吕沛渊

本文原刊于《举目》36期

        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于395年成为北非希坡主教时,正是教会历史上的关键时刻;当时教会面临一些严重冲突。他领受任重道远的托付,靠主恩典持守圣经真理,著书立 说抵挡异端,成为早期教会最重要的神学家。他不但领导了当时的教会,更影响了后世,直到今日。

面对“多纳派之争”

        北非“多纳派”(Donatists)与“大公教会”之争,始于第四世纪初的大逼迫之后,多纳派信徒不能接纳迦太基主教凯其良(Caecilian)的按 立,因其按立团中有曾经变节的主教。康士坦丁皇帝在314年召开“亚尔列(Arles)会议”以解决纷争,裁决凯其良合法的主教职位。多纳派不服,与大公 教会分开。康士坦丁未能以武力镇压住,多纳派为继续生存而奋斗。347年,皇帝康士坦司(Constans)曾派遣军队镇压多纳派,多人殉道,更加深了双方的裂痕。

        奥古斯丁出任希坡主教时,多纳派势力仍然强大;面对已经存在80多年的分裂,奥古斯丁仍存复合的希望。虽然当时政府已经采取强 势,对待异端和异教徒,他反对以政府武力镇压多纳派。自393年起,他写了许多文章来规劝多纳派领袖。他也促成迦太基主教们多次会议,讨论如何采取共同立 场,来对待多纳派教会。虽然奥古斯丁多方规劝,但是多纳派继续争辩,不愿归回大公教会。

        自405年起,政府开始向多纳派增加压力,奥古斯 丁也渐渐改变原先立场,不再坚持反对使用武力,因为规劝已经无效。411年5至6月,皇帝特使在迦太基召开的会议,是多纳派最后一次公开申辩。残存的会议 记录显示:多纳派拒绝与“不敬虔的”大公教会代表入席同坐。后来,皇帝昂那瑞(Honorius)于412年1月宣布多纳派为非法,圣职人员遭放逐,会员 按社会阶级处以罚金,没收教会财产。

       奥古斯丁自393至420年间所写的《抗多纳派文集》流传至今,他在其中论述反对教会分裂的理由;其中也包含了其“教会论”,“教会纪律”,与“圣礼论”。

《上帝之城》

         在411年之后,“多纳派之争”大体已告结束,奥古斯丁却面临了新的挑战。北方蛮族入侵高卢与西班牙,敲响了西欧的警钟;410年,西哥特族攻陷罗马城,震 惊全国。难民涌入北非与东部,人们不禁问道:为何有圣彼得与圣保罗守护的罗马城,竟然遭此浩劫?异教徒趁机大肆鼓吹:这是因为罗马帝国离弃古罗马神明,归 向基督教信仰,导致神明降祸惩罚。

        奥古斯丁看到问题严重,首先鼓励其门生欧若西(Orosius)写出一本简明《世界史》:列举在康士坦 丁归主之前的历史事实,许多天灾人祸的发生何等悲惨,远超过当时蛮族掠劫的灾难;当今蛮族带来的灾祸,可说是上帝对帝国境内仍有拜偶像者的刑罚。如此的辩 护,使得异教徒的曲解污蔑化为乌有。

        奥古斯丁自413至427年,奋力写作《上帝之城》,阐明辩护基督信仰。他在书中指明“教会”是真正 永恒之城,是“上帝的国”彰显在世上。世上的国度与城市都有衰亡的一天,即使“罗马城”也不能豁免于蛮族所带来的破坏掠劫。他表明罗马帝国并非等同于“上 帝的国”,蛮族攻打罗马帝国,并不一定是“上帝之城”的敌人。西方教会的使命,乃是要带领感化新当权者(蛮族),使他们悔改信主。

两座城:“双城记

        奥古斯丁写作《上帝之城》的目的,并非只是要为基督信仰辩护,回复异教徒的攻击;更是以此为出发点来探讨“人类社会与政府”的存在意义,及其与上帝的关系。 所以,他在此书起始,先评析异教徒的宗教哲学与人生哲学。书名《上帝之城》,似乎暗示与伯拉图所写的政治对话录《共和国》(即“人之城”作一鲜明对比。奥 古斯丁指明:人生命的真正目的,乃在今生之后。人要追求的是“认识与敬爱上帝”,人类社会与上帝的团契(即“上帝之城”)只有在历史终结之后,才能完全实 现。任何属人的政府所建立的政权,都是暂时的,总是昙花一现。罗马不是、也不可能会存到永远。

        人离开上帝,就是恐惧与自恋的牺牲品,受帝国主义式的霸权与野心所驱使,沦为虚空的虚空。奥古斯丁认为:地上的政府都是由“自恋情结”的私欲起始,追求壮观华丽的权力与物质享受。因此,所有政权的 根源,都是本于权力斗争,所以大多数是以暴力与不公义起家的。政府若不行公义,则与大型黑社会集团无异。

        然而,这并非说“人的城”(地上 的政府社团)是全然邪恶,都不施行公义或不能维持秩序。暂时局部的公义,仍是公义;即使黑社会帮派,也必须有某种形式的秩序。罗马政府与其它政权,奴隶制 度与贫富阶级,是因为人的罪性造成的结果;但是它们作为节制罪恶与维持治安的工具,仍是有功效的。换言之,在上帝的护理掌管之下,“人的城”有其角色意 义;基督徒在其中有权利(自由民权)义务(纳粮上税),秉公参与政治,从事正义战争。

两种爱:“双爱记

        在人间社会中,世人为“爱己”而活(“自恋”寻求地上的名利);神的儿女蒙恩得救,他们为“爱神”而活。基督徒团体乃是“上帝之城”在历史中的雏形。“教 会”并非完美,里面有披着羊皮的狼,外面仍有尚未归家的迷羊。“有形教会”是圣徒与罪人混合的团体;然而,教会正是上帝施恩的所在,他的救恩使得罪人从 “自恋”转变成“爱神”,从“错误导向的爱”归正为“向上帝的爱”。所以,有形的教会预表与指向“蒙救赎的子民团体”,即“选民团体”才是真正的“上帝之 城”。

        所以,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是记述“双城记”,也是“双爱记”。历史的意义,不在于外在世界的变化兴替,乃在于内在进行的救赎历 程。“人的城”虽繁华一时,最终必倾覆灭亡;“神的城”虽被人忽略,必至终完全实现彰显,因为是上帝经营建造的(《来》11:16)。历史的中心是主基督 的救赎,所以,基督的道成肉身降世,是历史的中心:基督的再来,是历史的终结。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阐明圣经“直线前进的历史观”(有中心,有终 点),纠正了希腊哲学“轮回式的历史观”(没中心,无终点)的错谬。其影响深远,所以到了第七世纪,罗马政府史家,放弃以罗马建国为起始的纪元,改以“主 前B.C.”与“主后A.D.”作为历史纪元的分水岭。

伯拉纠派之争

        所谓“伯拉纠派”(Pelagians),是因伯拉纠(Pelagius)而得名。伯拉纠是来自英国的信徒,主张禁欲修道,于390年来到罗马,吸引了一批跟随者,其 中最著名的是柯里提(Coelestius)。伯拉纠呼召所有信徒,采取严格标准,追求过完全圣洁的生活,因为人有此能力。他认为任何人与生俱来,都有自 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受犯罪堕落的捆绑;罪人仍能够运用其自由的意志,悔改信主,追求完全圣洁。

       伯拉纠与柯里提于410年,随难民潮从罗马 来到北非的希坡与迦太基,传播其论调。一年之后,伯拉纠赴巴勒斯坦,柯里提留在迦太基带领门徒,并申请按立圣职成为牧者。然而,他的论点已经引起怀疑,当 时来自米兰的保林纳(Paulinus)熟悉其底细,向迦太基主教奥热流(Aurelius)提出警告。

        奥热流召开当地会议,由保林纳提 出控诉,说明“伯拉纠派”的基本论点如下:(1) 亚当被造时是会朽坏的,不论他有没有犯罪,都会死;(2) 亚当犯罪只伤害了自己,不影响全人类;(3) 每一婴孩出生时的状态,与当初亚当未犯罪前一样;(4) 全人类并未因亚当的罪与死而灭亡,我们也并未借着基督复活而复活;(5) 律法也领人进入天国,如同福音一样;(6) 世上有从不犯罪的人,在主基督未来之前的旧约时期,就已经有些人是从未犯罪的。

        柯里提当场并未否认这些立场,只是回避作答。所以,迦太基会议定罪这些看法,否决其按立申请。奥古斯丁当时并未参加会议,乃是从会议报告得知柯里提的“伯拉纠派”理论。他开始写文章,评析伯拉纠的“道德主义”以 及柯里提的“六点”。当伯拉纠在巴勒斯坦传播其教训时,引起当地教父耶柔米的反对,但是伯拉纠得到耶路撒冷主教约翰的保护。约在415年,奥古斯丁已经清 楚明白:伯拉纠与柯里提的教训,已经形成“伯拉纠派”系统,此系统是明显否认了“救恩福音的根基:“唯独恩典”。

“自由”或“由自”?

        按照“伯拉纠派”的解释:亚当后裔人类没有罪性,从古至今是有从不犯罪的人,人犯罪是自我选择效法亚当,人悔改是自我选择听从基督,人追求完美道德生活也是自我选择;人的理性意志从始至终,都是自由的;人犯罪只是学坏了,人自己有能力选择重新做人,恩典不过在旁协助罢了。

        “伯拉纠派”在出发点上,没有分清“自由意志”(free will)与“‘由自’意志”(free agency)的不同,将二者混为一谈,导致混乱。圣经启示我们,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被赋予“选择”的能力:人按照自己的善恶判断与倾向喜好,作抉择 来生活行事。因此,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道德责任,向人负责并向神交帐。人是“选择由自己”的free agent(自由的受造物),就此而言,人永远都是有“‘由自’意志”的。犯罪之前的亚当,堕落之后的世人,今天的我们,天家的圣徒,都是“由自”的。

        论到“自由意志”(free will),这是指人心的意志抉择,可以选择良善不犯罪,或选择邪恶犯罪。当人犯罪堕落成为罪奴,失去真理中的自由,则罪人被罪捆绑、死在罪中,所以罪人 的意志失去了“真自由”,不可能抉择向善,也就是失去了真正的“自由意志”。奥古斯丁根据圣经,从人与罪的关系(人有无可能犯罪),人的意志是否自由,将 人的状态分为四阶段:

         (1) 被造时:亚当夏娃犯罪堕落之前,意志是自由的──人可能犯罪

         (2) 堕落后:全人类被罪捆绑有罪性,意志失去自由──人不可能不犯罪

         (3) 得救后: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意志重获自由──人可能不犯罪

         (4) 得荣时:在天家里完全成为圣洁,意志是彻底自由──人不可能再犯罪

       所以,堕落之后,罪人所拥有的只是“‘由自’意志”,而不再有“‘自由’意志”。

结论

        奥古斯丁在当时写了许多文章,合成《抗伯拉纠派文集》,帮助教会领袖认清“伯拉纠派”的根本错误是“天助自助,神人合作”,并指出他们是从人的有限且有罪的 理性,来错解人性与恩典。“伯拉纠派”的错误是如此严重,违反圣经的福音真理。所以主后431年的“以弗所大公会议”,一致通过定罪“伯拉纠派”为异端。

        教会史家夏福(Philip Schaff)在其名著《基督教会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中,提出对“伯拉纠派”的中肯评论:

       如果人性没有败坏,则我们的天性就有足够能力,行一切的良善,我们也不需要“救赎主”在我们里面创造新的意志与新的生命,我们只需要“改良者与提升者”;救 恩就只是人的工作。伯拉纠派的系统,追根究柢,不容有“救赎,赎罪,重生,新造”等观念。它以“我们自己的道德努力,来成全我们的天然能力”取代了这些基 要真理,最多不过是加上神的恩典,作为有价值的帮助支持。虽然伯拉纠及其门生,在传统上仍然持守教会“三位一体”与“基督位格”的教义,这是不幸中的大 幸,但这只是他们前后矛盾的组合。他们的系统,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理性主义的基督论。”(卷三,页815)

作者现在北加州湾区《圣经归正教会》( http://www.biblerc.org/ )牧会,并在《基督工人神学院》兼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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