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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导师与灵命成长(苏文峰 口述 谈妮 访录、整理)2021.07.13

苏文峰 口述 谈妮 访录、整理

本文原刊于《举目》50期

 

编按:生命导师(Mentor),自80年代开始,即在西方神学教育中引起广泛的关注,成为“领导学”(Leadership)中的一个学术议题。其实,这种一对一传承的形态,在中西历史中一直存在。本刊48期《基督徒的品格塑造》一文中(作者祝健,p. 10),就提到中国教会在这方面的个人见证与需要。

本期特别就“生命导师”这个主题,请海外校园总干事苏文峰牧师现身说法,讲述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所受到的生命榜样的影响。

 

一、导师在中国古已有之

中国在文化传统中,历来存在着“导师”的概念。比如教导学童识字、做人的启蒙老师。成年人也会在专业、学术或政治前途方面择师追随,并按照导师的思想、哲 理、价值观、治学方法等,形成门派。如:孔子有72弟子,而孟子据说很可能是孔子的再传弟子,所以能将孔子的学说融会贯通,发展成儒家。至宋明理学,更是将儒家心性之道发扬光大。

相比于孔子,老子因为没有嫡传弟子,因此道家在中国的发展就缺乏统一的传承。

其他宗教也有导师传承的观念,如禅宗。

 

二、权力伦理化,伦理权力化

过去,以农业为本的封建社会,加上儒家思想的伦理观念,中国就出现了“权力伦理化、伦理权力化”的现象。如:地方官员“县太爷”,被称为“父母官”。皇帝,被认为是“万民之父,上天之子”。这些都是“权力伦理化”的结果。

权力一旦被伦理化后,人就无法挑战其权威,必须毕恭毕敬、绝对服从。例子之一,就是中国古代的父母有无限的权威,如果违背父母的意愿行事,不论是在婚姻上还是工作上,都是不孝,为大逆。

同样,“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导师一旦等同于父亲的地位,学生也只有服从的份儿了。

基督徒若不自觉地带着这种概念进入教会,亦会认为,若是挑战、质疑、不敬或违逆牧长等有“属灵权柄”的人,就是“不尊重神的仆人”。不尊重神的仆人,就等同 于“不尊重神”。却忽略了在圣经的诗歌、智慧书中,即使是神,也容许人对祂发怨言,在激动时渲泄自己的情感,待走过低谷后重建信心与盼望,在挣扎后以赞美 来顺服。这与 “权力伦理化”所带来的后果——压抑性的绝对顺服,或是激烈的反抗,是大相迥异的。

信徒若带着“属灵权柄伦理化”的眼镜,来看、来找生命导师,就会期望导师像神那般完美。抱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如何可能找到导师?就算找到了,最终也必然失望。

 

三、我的成长与生命榜样

我是典型的台湾第三代基督徒,父母亲都来自繁枝茂叶的基督徒家族,这与刘富理牧师、陈宗清牧师、王守仁牧师等都颇为相似。因此,成长环境虽然不富裕,但深广的基督徒家庭关系,却令我充满了安全感,也令我容易找到能建立个别关系的生命榜样。

就属灵成熟度而言,我的生命榜样可粗分为3类:属灵的长辈、兄姐和同伴。

 

1.属灵的长辈

(1)长老会中的长辈

我人生的第一个属灵影响,来自家庭的长老会背景。长老会于1865 年在台湾正式成立,到我父亲那一代,虽然已不似早期,在神学上属于很纯正的改革宗,却业已形成浓厚的基督教文化气息。

在宣教学的研究中发现:第一代信福音的,多半是普通的百姓;第二代,开始大量成为社会精英;第三代则形成基督教的文化,在社会中是绅士的传承。

我幼时在教会中遇到的长辈,许多是留学欧美的,在艺术、医学、法律,以及为人处事等各方面学养俱佳。他们让我看到“基督徒绅士”的形象(Once a Christian, always a gentleman)。

(2)杜联光教士

第二个对我产生很大影响的,是杜联光教士。她原是宋尚节布道团的同工,对我父母的灵性帮助极大。她注重认罪、悔改与查经,不但要人对神要逐项、彻底的认罪,而且也要对人认罪,并给出适当的赔偿。

她的查经法虽然不合西方解经学的原则,却能一年读好几遍圣经,并将新旧约密切联结。我的母亲每天早上5点去参加她的查经。等我们起床准备上学的时候,母亲已经查完经回来了。

杜教士每周到教会讲道前,先跪下来祷告;任何人要跟她讲话之前,也要先跪下来认罪。因此我小的时候,看到她如见神人。虽然这种恭敬,来自“权力伦理化”的误认,但我确实从这位女教士的身上,学会什么是“敬虔”——这是中国教会重要的属灵传统。

(3)内地会宣教士

第三个对我产生很大影响的,是属灵传承自内地会的校园团契。内地会持守的原则,是信心差会、超宗派。内地会招收同工的时候,不看其神学宗派背景,而看此人是否爱中国,愿意在中国服事,能否牺牲生命、家庭都在所不惜。这是以使命、宣教为导向,而非以神学路线为导向。

内地会极注重个人的生命品格。我当时所接触到的内地会宣教士,有很多是时代主义者(Dispensationalism),受亚米念、弟兄会、约翰·卫斯理的影响。许多人未必会同意他们的神学,但他们生命的成熟度,为主的全然摆上,对人的谦卑,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们没有种族优越感,他们是真仆人,以道成肉身的心志,和当地人过同样的生活,尊重所服事地区的文化、领导权,不介入纠纷。

他们开创的工作,如学生团契,待本地的同工成熟后,就将所有的资源交出,不认为“这是我们内地会的工作或财产”。不论是事工、资料、地产,全部交给当地的同工,然后再去开拓新的、本地无人进行的事工。

台湾的内地会宣教士,在50年代就开始做学生工作。一俟培养出李秀全、林静芝、饶孝楫、陈镭、陈骝等第一代同工 ,于1957年成立校园团契之后,他们就留下所有的资源,自学生工作中撤身。

我因地缘关系,较深接触的是艾得理、魏德凯与缪学理3位牧师。每年夏令会,还会遇到讲员韩宝琏教士。我从他们身上学习最多的,是属灵的品格。

(4)张明哲校长

我大学毕业后,于1970年加入校园团契,成为全时间同工。 那时影响我最深的,是苏恩佩与张明哲。苏恩佩姐妹在文字工作上给我许多指点,但最令我佩服的,还是她的属灵品格。

张明哲教授则如校园团契的大家长。他对我们的品格,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譬如:他责备我们因为带领学生、被尊称“哥哥、姐姐”,而“骄傲起来了”,警告我们不要注重自己的表现,要注重自己内在生命的实质。

张明哲教授的口才不算好,但他在教课过程中,清晰地表明他的思想:生命—生活—工作,即:生命为基础,落实在生活中,有好的生活见证,才有资格来谈事奉。这是校园团契重要的属灵原则。没有生活上的见证,表示生命有问题;只注重事奉而缺少生命的成长,这种事奉是空的。

张教授影响了很多人,对我也常有指导。1973年,我赴美受训,临行前,张教授特别提醒我:“你才事奉3年,灵性不够成熟。现在去美国,回来之后会更骄傲,以为自己懂得比别人多。要记得,事奉主重要的是柔和谦卑,而不是有多少技巧或经历。”我那时不懂,如今才稍有了解。

张明哲在台北,以及后来移民美国旧金山湾区后,都曾经每月一次,开放他的家,以围炉座谈的形式,和年轻人一起,针对某一个主题,例如一种音乐,一个思潮,一本书,一个新的科技趋势、科学发现等,进行交流。

这有点类似薛华(Francis Schaeffer)上一世纪在瑞士的L’Abri community(庇荫所),世界各地的人都前来参加,住在那里一段时期,每晚到薛华家,谈神学、思想、艺术等。

马丁·路德每天晚餐的时候,也呼朋唤友。他的餐桌非常大,吃饭时,大家一起谈各种议题,如宗教改革、教义,甚至新发表的诗。这些交谈集结出书,称为 Table Talk。这个词后来成为了专有名词,意为“智者的话”。这也改变了当时家庭生活的拘谨、安静、严肃,使吃饭时间成为社交、沟通、交流的时间。

(5)邵遵澜弟兄

另一位对我影响很大的是邵遵澜,他来自聚会所背景却能超越之,校园团契常请他来讲道。因此,我有机会与他相处。

一次召开台北市学生布道大会,我任筹备会的主席,他是讲员,所以我们有特别的同工关系。他的长处是特别善于表达,具体、直接而清晰。我的讲道因此受益良多。例如,他评论我的讲道像“白开水”,虽然很健康,但没有味道。他不但提醒我讲道要有味道,也要懂得如何收尾,好像一个包袱,若没有在尾端打结,就会散了。

(6)何广明弟兄

第四位属灵长辈是何广明。何广明与邵遵澜、林三纲、史伯诚,都是新聚会所的。他也是校园团契常请的讲员,每次都是讲同一个主题:如何读圣经。

他不仅是讲,凡是愿意跟着他学习的,他都盯着,认真、细腻地要求读经和背经。比方说,那时他将四福音书影印之后,以手工剪贴,把福音书内同样内容的叙述放在一起,后来因此出版了一本四福音合参书。

(7)林芸伍姐妹

还有位姐妹林芸伍(Ada Lum),是夏威夷长大的华裔美人。是她将归纳法查经带进了校园团契,训练了团契的最初几代同工。

我与这些属灵长辈,相处的时间都不太长,譬如,与何广明相处是在大学时期,与张明哲是我全职服事的头5年及1990年代,杜联光是在小学,魏德凯是初中、高中的时候,艾得理是在1970-1980年之间,苏恩佩是我上大学的1965-1969年之间。但他们在我各个人生阶段,给予了极深的引导。

 

2.属灵的兄姐

(1)哥哥

我的两位哥哥,算是我最早的属灵“兄姐”。他们固定参加聚会,认真参与事奉。

大哥很能照顾弟妹,并将父母的意思清楚传达。他不但品学兼优,而且人缘极佳,弟弟、妹妹都仰慕、依赖他。

我的二哥,除了成绩特别杰出外,还是校际演讲代表,作文常常是其他学生的范本,而且事亲至孝。

(2)萧奕雄

第二个是大学学长萧奕雄。我们台大校园团契有很好的学长制度:四年级的学生,带一年级的同性新生,每周见一次,交换灵修心得,以及读书、事奉、交友各方面的问题和想法。

大一时带我的学长,是大四的萧奕雄。每周我们一起在食堂吃一次中饭,一起交通和祷告。他对我最大的影响,是使我懂得了,我们应当一方面品学兼优,一方面积极服事,准备将来以全人奉献、全时间服事的心志,作各行各业的基督徒。这是当时在团契中,蔚为风气的普遍心态。

另一个影响,是使我懂得了要过有计划的大学生活:不但学业如此,还要有计划地读经、事奉与操练恩赐。如大一时要参与儿童事工,大二作团契文书或灵修,大三成为团契的负责同工,大四作门徒带领。我就此学习到如何做他人的兄长。

(3)李秀全、林静芝

第三个是李秀全。他长我约8岁。我初中的时候,在夏令会上认识了他。我进台大时,他正好是团契的辅导,约我每周见一次,谈生活、事奉、读经各种心得。

他对我最大的影响,是改变我内向的性格。我一直自认个子小、在家里不显眼,又是从台湾南部考到首善之区的台北,多少有些自卑。李秀全鼓励我要外向、要勇于面对公众、要主动、要操练恩赐……

李秀全的妻子林静芝,是当时校园团契的女同工的楷模。她漂亮、能干、个性坚韧、抗压强,是校园团契同工中,第一个做母亲后还继续服事的。她能写、能讲、能做,且对丈夫顺服,成为许多姐妹服事、效法的当然标准。

她对我妻子郑期英的影响极深。期英的个性也是不外向的,但而今也很自然地能写、能讲、能做,能坚韧地承受各种压力,竭诚为主,注重灵修,是上帝赐给我的属灵同伴和同工。

 

3.属灵的同伴

属灵同伴是年龄相近的属灵朋友,会彼此规劝、交流、代祷。属灵朋友不等同于属灵同工。同工是一起工作的,但不一定是朋友。不过,那时我们有一句话:“让你的 同工成为朋友,让你的朋友成为同工。”朋友是可以坦诚相对、推心置腹的,知道彼此的优、缺点,并完全接纳,同哭同笑,不带目的地来往。

从那时到现在已经40余年,当时的朋友到现在还是朋友。即使不常见面,但默契仍在,就像从未分开,仍然会彼此规劝、交流、代祷。比如:彭动平、王礼平、苏桂村、张拯民、熊璩、庄祖鲲、宋斦贤、刘良淑、陈秀足、彭怀冰……

 

四、结论

我们过去的生活方式,不像21世纪这般快速、复杂。今日要寻找能建立个人关系的生命榜样,最大的难度是时间与生活方式上的彼此配合。信徒若能找到属灵的生命 导师,是幸运的。然而,不要期望能找到一位全方位的导师,或是像过去师傅带领徒弟般的属灵导师。比较实际的,是在某个阶段,在某一方面,找到一位生命导 师,或是兄姐,或是同伴。

由于人都不完全,若长期只跟随某一位生命导师,可能会比较狭窄。与生命导师密集的关系,最好有一个期限。

如果有生命榜样,人的成长较顺畅,不易走弯路,可以少犯错误。以我为例,众多优秀的生命榜样,使得我在家庭婚姻、为人子女等方面,都没有太大的困扰,可以较专心事奉,不为其他的事物分心。

如果跟随生命导师,则容易受某种门派、思想的影响和限制,所以当事人必须懂得分辨和超越来自属灵导师的影响。如奥古斯丁,他受老师安波若流(Ambrose)的影响,采取百花之长,再融会贯通,将初代教会的精华融合整理,成为今日基督教教义神学的重要基础。

属灵生命的成长是没有公式的。有没有生命导师的带领,都不保证生命必定成长,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神对每个人的带领是不一样的。

若有人不曾遇见生命导师的帮助,可以自我勉励,成为他人的生命导师。有生命导师者,会在属灵的成长上相对顺利;没有者,虽然从表面上看,要经过较多的挣扎,但我们凭信心知道,神让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都得到大益处。

 

受访者为海外校园前总干事,现任董事会主席,蒙召全职作文字事工与学生事工逾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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