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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智设论十余年来的成就(上)——唐理明

唐理明

本文原刊于《举目》26期

       2006年10月,“智设论”(Intelligent Design,注1)的大本营“发现学社”(Discovery Institute,以下简称DI)在总部西雅图开会,庆祝比希(Micheal Behe)所著《达尔文的黑盒子》(Darwin’s Black Box)出版10周年。

       “智设论”运动开展十余年来,面对被进化论者所挟持的众多科学机构的强大压力和联邦地区法官的不利判决,加上神导进化论和创造论科学的左右夹攻,仍然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发现学社年预算仅一百多万元(2003),但对社会和媒体的影响力,大大超过了类似规模的机构。牛津大学著名无神论学者傅卢(Anthony Flew),于82岁的高龄,在2004年放弃坚持六十余年的无神论信仰,成为有神论者,就是为智设论所说服的。

一、简史

         2005年12月20日,琼斯(John E Jones III)法官,在多弗案(Kitzmiller vs. Dover)中,根据原告一面之词,曲解智设论,将它推到宗教一边(注2)。理由是:

        1. 智设本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在13世纪,用来証明神存在的理论。

        2. 因1987年Edward vs. Aguillar一案,法院判创造论科学不可在学校教授。所以,创造论者想绕过法律,把创造论科学改为智设论。笔者认为,有澄清历史真相的必要。

        首先,智设论和进化论的指涉(inference),都会产生对哲学和宗教信仰的深远影响。进化论最终指向无神论,而智设论则指向有神论。智设论是以客观証据为凭,但进化论却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有关生命来源的智设和进化之争,远在古希腊就存在。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勒、德谟克利特等认为,生命不用智能的引导就可发生。而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却持相反意见。比如苏格拉底就认为,万事万物都是神有意识、有目的的巧妙安排。

        近代智设论并不是从生物学界开始的,而是始自天体物理。已故天文物理学者贺约(Fred Hoyle)认为,一些物理参数必须精调(Fine tune)到一定程度,才可能产生高等生命(Complex life,同注2)。他还认为,“从常识就能看出,有一个超等智慧,‘搅过’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进程”。贺约不是有神论者,但他从客观証据,推论得出智设结论。

         40年代末因电子技术发展起来的信息论(Information Theory),也为现代智设论发展,提供了理论帮助。

         著名的物理家与哲学家迈可‧博蓝尼(Michael Polanyi),于1967年认为,机械不能简约为物理和化学“定律”,生物体的机械(machine)也同样不可简约。他的理论,对后来智设论的奠基 者们,例如比希(Michael Behe)和但布斯基(William Dembski),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84年撒克斯顿(Charles Thaxton)等,出版了《生命起源之谜》(The Mystery of Life‘s Origin)。此书被收入The Philosophical Library of New York,并获得诸多好评。

        智设论运动的开始,以笔者意见,应从1991年詹腓力《审判达尔文》(Darwin On Trial)一书算起。此书虽未提出智设的科学论证,却对进化作出了有力的反驳,成为智设论的重要催生者。

         1993年,詹腓力主持了加州的帕哈楼沙丘城(Pajaro Dunes)会议。与会者是美欧科学家、哲学家。与会者之一的比希,于1996年出版了《达尔文的黑盒子》。此书第一次提出智设的科学証据。1998年, 另一位与会者但布斯基(William Dembski),在剑桥大学出版了《设计的指向》(Design Inference),1999年又出版了《理智设计》(Intelligent Design)。此二书为智设论奠定了数学基础。

二、对立

         进化论把生物界的现象,视为是貌似设计,并以“自然的、无指导的力量”,来解释绚丽多彩的生物物种。这“无指导的力量”,可概括为“基因突变”加“自然选择”。套句牛津教授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名言就是:“生物学就是研究貌似有设计的复杂事物。”

          进化论和智设论之争论的焦点,就在于这复杂事物(生物),是真有设计还是“貌似”有设计。也就是说,生物的产生,是有指导的还是无指导的。因此不难理解,进化论会竭力反对智设论进入科学领域。

         进化论舒舒服服地待在科学界不受挑战,已一百多年。对这么一个証据不多且预测屡错的理论而言,这样的生存期限实在过长了。而进化论之所以能在科学上生存多年,除了学术界不清楚进化论问题究竟出在哪儿,还因为进化论者使用了一些障眼法。最主要的两个手段是:

(一)声称进化是事实。

         一些进化论者可以放弃达尔文的学说,但坚持进化是事实。

        例如哲学家鲁斯(Michael Ruse),在与人辩论之先,必要对方接受进化是事实,以为前提。NCSE(美国科学教育全国中心)主任斯各特(Eugenie Scott),在1997年火线(Firing Line)辩论中,也强调进化是事实。她说她并不在意“是谁做的”,是达尔文式的随机进化也可,是上帝用进化来创造也可,总之进化一定得是事实。

         已故哈佛古生物学家古特(Stephen J. Gould),虽然发现达尔文渐进的模式错误,但还把进化的事实比做牛顿的苹果落地:“苹果并不因为人们讨论为什么落地而不下落,同样地,进化并不因人们对其机制的争论而不存在。”

         所谓进化的事实,一方面就是人人看得到的自然界的微进化(microevolution)现象,例如人工育种,家畜驯养,抗药细菌等。双方对此本来就没有异议。另一方面是广进化(macroevolution),例如物种的演变,这就是争论的焦点了。

         进化论者是用微进化的事实,套用到广进化上去,说人的祖先是从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来。但智设论者说,微、广两种进化,是截然不同的,作这种类推,并没有科学根据。

         另外,关于从地层化石观察,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进化论者把由简到繁的遗迹,作为“无指导”进化的根据。然而,这个所谓的“化石证据”,多年来就不足够,之后更被二十世纪末云南省澄江“动物大爆炸”的发现,打得抬不起头来。

         其实,就算化石有进化的过程,也完全可以用设计来解释。詹腓力很喜欢用对手柏拉(Berra)来举例。柏拉是俄亥俄州州立大学的动物教授。他为了说明进化,用了雪佛莱逐年改变作例子。可他没有想到,汽车的制造和改型,正好全部是智慧设计的结果。

         智设论创立人詹腓力,在《审判达尔文》一书中就指出:达尔文的论点(物种变异、自然选择、共同祖先等),必须靠无神论为前提才推论得下来的。

        事实正是如此。“进化是事实”的结论,只有以无神论的“自然主义”作前提,方能得出。

(二)自然主义为前提

       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在科学工作上有强大的支持者。绝大多数的科学家,包括基督徒科学家在内,都认为,作科学一定要把神蹟等除去。如此一来,剩下来就只有自然因素可谈。

        作为科学工作者,笔者也认为,因科学要有客观性和重复性,所以科学不能用神蹟来填充空白。但是,进化论却就此把“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偷变成哲学上的“自然主义”,来支持“进化”,那就是偷梁换柱了。

         对此,哲学家迈亚(Stephen Meyer)指出(注3),科学可分为两大类:

         (1) 实验性科学。这一类科学,应该完全用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来工作。

         (2) 历史性科学。例如地质学、生物发生学、宇宙发生学等等。这些都是从现存的遗迹,来推断过去发生的事情。而且说到底,这些学科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哲学领域。进 化论所依据的,是无神的“无指导性”;智设论则看到“信息特征”的存在,认为那不可能从无指导性而来,一定是出于某个设计者。至于设计者是谁,因限于客观 証据,不能延伸推论,因此不予评论。

         生物发展的遗迹証据,以及分子水平的信息和结构,都一目了然地摆在那里。对此,无神论者就认为是进化 的,而非无神论者就会得出智设的结论。从科学上来说,进化论者并无优势可言,因为科学并没有理由,优先给历史性科学以无神论的前提。更没有理由,把进化论 奉为不可批、不可碰的美国官方信仰。

         詹腓力和迈亚所发现的进化论的真正问题,是哲学上的物质主义,或是无神主义。无神主义在统治科学,这就把进化论的根基暴露了出来,打开了人们眼界。

三、精义

         智设论虽然由不同科学家,提出不同的定义,但在发展过程中,由智设论哲学家迈亚统一了。笔者诚恳邀请有心了解智设论的读者,花一些功夫仔细研究智设论定义。因为:

        (1)“智设论”不单为进化论者所误解、曲解,而且大多数基督徒也不清楚。这是因为“智设论”尚属年幼,基督徒虽然有创造论先入为主的概念,但对“智设论”的精微之处并无涉猎,只是想当然地套入已存的框架中,以致误解和误述。问题是,貌似正确,却经不起反对者的挑剔。

        (2)现在的定义,可以说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几乎每个字都有它严谨的用法。笔者在听了多次辩论后,才知这是能够立于不败之地的定义。

(一)严密的定义

          “‘智设论’是一个科学理论”,此理论认为,某些生物(或宇宙)的特征,其来源应以设计作为最佳解释,而不是无指导的自然过程或唯物的机制,例如自然选择(注4)。

          智设理论者认为,我们在生物系统中所找到的信息(information),和我们通常所见的设计的事物(例如电脑软件)的信息是相同的。从经验中得知,凡见到大量信息,都可追溯到智慧的源头。

          请注意这是个正性(positive)定义。迈亚和达尔文一样,也应用达尔文时代的地质家赖耳(Lyell)的地质原理(Geological Principle)来作解释,就是“古代的地质历史,应该用现实的原因作解释(Being attempt to explain the former changes of the Earth‘s surface,by reference to causes now in operation)”,而不用超奇(exotic)的原因作解释。

(二)更多的了解

          研究智设定义,笔者还了解到:

        (1)智设论是讲历史性科学,也就是讲起源(cause)问题。

         (2)相对于休谟(David Hume)反对佩利(William Paley)所提出的钟表比喻,说机械和机体不能类比,智设论并不做这种拿整个机体和整个机械来类比,因之谈不上休谟所提,他们的呼吸、排泄、营养、生殖 等和机械的差别来。智设只提出“特征”(feature或hallmark)(注5)一项。凡有这“特征”的,无例外都是智慧设计的结果。

         (3)智设论反对达尔文主义以“无指导的自然过程”为广进化的机制,但它对达尔文主义或进化论的其它论点(后代渐变、共同祖先等),并不表达意见。至于猴子会不会变人,请参阅本文注释(注6)。

         (4)智设论所言的“无指导的自然过程”,并不是指随机过程(Random Process),因为进化论者认为进化并不随机,是受环境所制约的。
(5)我们之所以说,智慧设计为最佳解释,是指和进化论以及其它现有理论比较,智设论为最佳。

(三)确实是科学

          从智设定义,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智设论属于科学。因为:

          首先,它有两大前提:

         (1)理智设计是客观存在的。

         (2)理智设计是可被测知的。

         这二个前提根本没有提到上帝或圣经,仅以客观証据为凭。

        其次,智设的判断,不是以“不知”(或称“负性定义”,例如不知其进化机制)为判断根据,而是从已知为设计的“特征”,为判断根据(可见,琼斯法官硬把它说成是宗教,是毫无理由的)。

(四)两大的“特征”

         智设论提出“两大特征”,任何事物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推论出是智设。

        (1)从生物化学的微观结构和生化功能的搭配来看:

         比希提出“不能简约的复杂性”,作为判断智设的条件。符合这条件就为智设,否则就不是。

        “不能简约的复杂性”,是指在生物体中有许多生化过程和微型机械(Nano Machine)。这些系统要能工作,必须所有部件都同时在场,并有正确的搭配。若缺少任何一个部件,这个系统就失去功能。

        (2)从数学观点来看,但布斯基提出:

         a)复杂性(Complexity)机率小于10的负150次方或相当于500位元(bit)的信息,就不可能在混乱中随机产生。这理论自然也适用于细胞核中的DNA链所存的信息。

         b) 特异性(Specificity)。所谓特异性是指,这个信息是有意义的。自然界偶然出现的事极多,例如山峰的形状,扑克牌的混乱排列,都具有“复杂性” 的特点。但它们没有意义,也就不具有特异性。然而,山峰如果被凿成四个总统头像,扑克牌完全按照顺序排列,这就是具有特异性了,方够得上格,称为有“设 计”。

         要判断智设,必须同时具备(1)复杂性;(2)特异性。没有特异性的复杂性,并非智设。两者合称特异的复杂性(Specified Complexity)。(未完,下期续)

注:
1. Intelligent Design有众多中文译名。钱锟教授和笔者当初译为“智慧设计”,国内清华大学译为“理智设计”,《恩福》杂志则译为“智设论”。笔者认为“理智设计”较为贴切,但“智设论”较为简洁。本文概用“智设论”。
2. 有关此案件的简史,请参考David K. Dewolf, et al: Traipsing into Evolution, Discovery Institute, 2006.
3. Stephen C. Meyer, The Scientific Status of Intelligent Design: The Methodological Equivalence of Naturalistic and non-naturalistic origin theories: Science and Evidence for Design in the Universe (Ignatius Press) November 13, 2005. or from web: http://www.discovery.org/scripts/view … .php?command=view&id=2834
4. The theory of intelligent design holds that certain features of the universe and of living things are best explained by an intelligent cause, not an undirected process such as natural selection. Website: http://www.discovery.org/csc/topQuestions.php
5. Stephen C. Meyer: DNA and Other Designs, www.discovery.org/scripts/view … x.php?command=view&id=200 本文甚长,请用查字功能查“hallmark”,看所引用之处。
6. 唐理明,〈智设论仍在转动〉。恩福杂志,2004年4月,总19。

作者于1955年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现在美国旧金山的UCSF大学Mt. Zion医院做文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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