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新
本文原刊于《举目》22期
一
在圣经中,有句话一直震撼着我的心灵:“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神要的不是表面的仪式,而是公平与公义的实质。这就是上帝的心愿,它是通过先知阿摩司之口向世人宣告的,记录在《阿摩司书》中。在《弥迦书》,先知弥迦还 向世人宣告:“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问题是,上帝的这个心愿是否变 了?是不是因为有了新约,上帝的这个心愿就被废除了?或者,上帝通过耶稣命令我们要传福音,就不再要基督徒“行公义”了?
先知关于江河的 那个比喻,让我想到了很多年前的往事——我和几个朋友乘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眼底所见,正是,“大水滚滚,江河滔滔”。远处还有细流涓涓、河水漫漫,但 一旦汇入了这长江,很快地,都与这滔滔滚滚的长江,融为浩浩荡荡的一体。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昭君溪,才出青山时,是一湾绿水;渐渐地,随着不断地汇入长江主 流,那绿色就一点点消失,直到和整个江水融为一色。
联想到基督教,不正是这样一个浩浩荡荡的大江吗?两千年来,奔流不息,有许许多多的流派、思想、传统,不断地融会汇到一起,展示出一幅浩大的心灵长卷,如同一幅万里长江图。如果只有一种思想,一种传统,一种颜色,那会是多么可怕啊。
但此“多”,却不否定“一”,就是保罗说的,一个上帝,一个主,一个圣灵,一个信仰。是在这“一”中之“多”,是被这“一”规范的“多”。
刚刚才看到,傅士德(Richard J. Foster)所作的《属灵传统礼赞》一书,英文的原名竟然叫Streams of Living Water,含的正是一个水字,活水之溪流。不是一条小溪,而是众溪奔流(streams),是万涧欢笑,万流齐发。
傅士德用“溪流”一词,正是要表明基督教并非“一种”属灵传统,无论这传统有多么美好;而是有着众多的传统,并且,这些传统都来自一个活水的泉源,那就是神。
顺便也说一句,上帝是无比丰富的。他仿佛一个太阳,照在了无数的水面上。无论某个水面发出多么美好的光,它都是折射那太阳的光。并且,它折射的也仅仅是一点 点的光而已。同时,还有其它的水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折射太阳。因此,如果以为自己的属灵传统就是对那太阳之光的唯一折射,那么,人们否定的不仅是其它的 水面,更是否定了令这些水面能够五彩绚烂的太阳。
正是有见于此,傅士德在书中把基督教的属灵传统,分为6个伟大的传统:静观传统,圣洁传 统,灵恩传统,社会公义传统,福音传统和道成肉身传统。在每一个传统中,他不仅让我们看到这一传统的古今典范,而且让我们看到了圣经中的典范人物和教导, 从而让我们不仅明白而且看到,如何效法耶稣基督。
二
本文关注的是基督教的“社会公义传统”。一提到这个题目,人们就会想起史怀 哲、德兰修女、马丁路德‧金、图图这些赫赫大名;想起主日学运动、投票权运动、救世军运动和美国民权运动这些著名的运动。但是,在回首这些往事之前,也 许,我们该看看另一幅画卷,这卷画是在上个世纪初期展开的。
二十世纪初的前30年,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尤其是美国出现了一次两水分流,一水叫“大背叛”,是由自由派发起的;另外一水叫“大逆转”,是由“基要派”开始的。前者忽略了福音,后者忽略了社会责任。
自由派是以“社会福音”为旗帜的。其主要错误在于两点:其一,以为可以透过改善人类社会,使之成为上帝的国;其二,以为通过人的力量,就可以实现这一点。这就既否认了人的罪性,又否认了天国。
为了反击自由派,基要派专注于传福音,为信仰而争辩。毫无疑问,这是非常可贵的。但是,他们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即忽略了基督徒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四十年 代末期,美国著名的基督徒学者亨客尔(Carl F. H. Henry),首先注意到了基要派的这一偏差,提醒基督徒要注意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十多年后,1966年,美国的世界宣教大会一致接受了“惠顿宣言”。该宣言强调:“向万人传福音的基本要务”,“用言语为耶稣基督作见证”和“福音的社会行 动”结为一体。并且宣告:“所有福音派人士对于全世界的种族平等、人类自由以及各种社会公义的改革,都给予公开的坚定的支持。”
1974 年在洛桑召开的世界福音会议,是福音派的一个转折点。会议发表了“洛桑宣言”。在该宣言的第5段“基督徒的社会责任”中宣告:“传福音和社会、政治的参 与,同为基督徒的责任。”第6段则说:“在教会的使命中,以牺牲的服务来传福音,是最根本的要素。”8年后,与之相关的“传福音与社会责任”的报告指出: 社会行动是传福音的结果,也是其桥梁,两者互为伙伴,而福音将二者结合起来,“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
“福音是根,传福音和社会责任同样是其上的果子”,这是一个很平衡的观点。
三
在基督教的“社会公义传统”这个题目下,傅士德首先寻找历史上的典范。抛开他的话题,我们看到,从教会建立之初,关心社会公义就是基督徒的一个美好传统。在 《使徒行传》第四章,记载了许多基督徒,凡物公用;而第一次的执事选举,就是起因于日常生活的供给上忽略了说希腊语的犹太人的寡妇们。而历史上也记载着美 好见证,就是罗马的基督徒在遭受迫害期间,还照料著罗马的穷人(这连那些迫害者也不得不承认)。
近两千年来,关心社会公义,把上帝的爱带到自己的邻居当中,这样美好的见证何止千千万万。
傅士德以武尔曼‧约翰(John Woolman,1720-1772)为基督教社会公义传统在历史上的典范。约翰在年轻的时候就坚信,“蓄养奴隶是一项与基督教不合的行径”,是“一份高悬在大地之上的黑暗”。
1754 年,在贵格会的周年聚会上,34岁的约翰印发了一份单张,“蓄养黑奴的一些考虑:给基督教各宗派的认信者的建议”。他反复指出,给奴隶自由,是我们基督徒 义不容辞的责任。自此,他大力投入废除奴隶的和平抗争之中。4年后,在1758年召开的费城贵格会年会(被称为“基督教会历史上最重要的宗教集会之 一”),基督徒们一致决定要除去奴隶制度。
这就是基督徒!在举世还在对蓄奴保持沉默的时候,贵格会的会友就自愿地跨出第一步,释放自己拥 有的奴隶。最令人感动的是,为了追随耶稣基督,贵格会的基督徒付出了代价——他们决定向自己的奴隶作出赔偿,赔偿他们被奴役的日子。他们是唯一做出这样的 决定的组织,部分美国南方贵格会的会友因此而破产。
见证!这就是基督徒信仰的见证!见证我们所相信的上帝是公义的主,祂有丰盛的恩典和慈爱。
四
在圣经中,傅士德以先知阿摩司为“社会公义传统”的典范。阿摩司一再痛斥社会上层人士“压迫穷苦人”(《摩》4:1)。他宣告:“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 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 淫,亵渎我的圣名。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摩》2:6-8)
阿摩司宣告:上帝恨恶、上帝关切商业领域的不义、不公:“你们这些要吞吃穷乏人,使困苦人衰败的,当听我的话。你们说:‘月朔几时过去,我们好卖粮;安息日几时过去,我们 好摆开麦子;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银子买贫寒人,用一双鞋换穷乏人,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摩》8:4-6)
在后来的《弥迦书》中,先知发出了最严厉的指责与警告:“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 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 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6-8)
这就是说,上帝的儿女如果不行公义,好怜悯,那么,他们的敬拜、节期、献祭等等,在上帝的眼中一文不值。上帝的耳朵会对他们的赞美歌声充耳不闻,因为上帝听到了穷人在绝望中的哭泣和呼救声。
按照傅士德的分析,社会公义包含了3项主旨,他们分别以3个希伯来文字表达:misphat,hesed,shalom。
misphat:包含社会、道德和宗教意义。它涵括超越纯粹法律公平的伦理道德,包含遵从良好的习俗和惯例,还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而hesed则凸现了“怜悯”的主旨,它也许可以翻译为“慈爱良善”(loving kindness),或者“坚定的爱”(steadfast love)。这爱甚至泽及牲口的需要(《出》23:12)和土地的“完全休歇”(《利》25:5)。
shalom这个伟大的字眼,则让我们首先想到弥赛亚就是“和平的君”,福音就是“和平的福音”,等等。
傅士德说:社会公义传统恒切地呼唤我们支持社会的正确秩序——正确的关系和正确的生活。而对社会公义的专注,则可以改进我们的教会观,在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 之间架起桥梁。社会公义,为我们带来切入面和劲力,使我们有勇气,正视那些已经嵌入许多政策和制度(建制)中的结构性的邪恶;社会公义,也为我们关注环保 奠定了基础,“被造的万物直到现在都一同在痛苦呻吟”(《罗》8:22),提醒我们治理环境的职责。
当然,也有潜在的危险。这些危险就是:
第一、把社会公义当成终极目标。
第二、律法主义。
第三、过度地认同某一政治主张。
最后的问题是,“如何实践社会公义的传统”。傅士德提出了7点主张:
1.保持开放的心态,相信上帝要通过我们成就大事。
2.关注我们邻居的苦难,成为地球公民。
3.成为软弱无力和被剥削者的代言人,聆听那“来自贫民窟的歌声”。
4.通过经济支援和义工的工作,支持慈善救济组织。
5.在政治层面上参与、并影响公共政策。
6.运用传媒为贫困者请命。
7.把祈祷事工引进社会的舞台。
关注人权,关注穷人,关注环保,这就是借着此书,我看到的符合上帝心意的3点。
注:《属灵传统礼赞》,天道书楼出版,香港,2001年。
作者原为马列哲学讲师,现住美国伊利诺州,自由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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