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都问得很好!
要回答这些问题,就不得不提1517,这个非常重要的一年了。
1517年10月,马丁‧路德在德国威登堡大教堂门上,张贴了他的九十五条神学论题(也称宣言)。同一年,在英国波士顿市,即现址为玛莎葡萄园(Martha’s Vineyard)英式酒吧的地方,约翰‧福克斯(John Foxe)诞生了。福克斯后来对清教运动(Puritanism)做出了不可泯灭的贡献。
时至1526年,在剑桥的白马客栈(White Horse Inn),就不时有(颇具颠覆性的)神学讨论。参与者包括后来的清教徒领袖人物,如:托马斯‧比尔耐(Thomas Bilney),休‧拉蒂默(Hugh Latimer),尼古拉斯‧雷德莱(Nicholas Ridley),以及托马斯‧克来默(Thomas Cranmer)。这四位后来都一一殉道了。
同一时期,英王亨利八世正在着手处理他婚姻和政治上的难题。到了1533年,他坚持要坎特伯 雷(Canterbury)的圣公会宣布他与亚拉冈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的婚姻无效。次年,他又迫使国会封他为英国国家教会(编者按:即圣公会 “Angelicans”)的最高元首,因而使英国全面切断了与罗马教廷的关系。
亨利八世虽然无诚意“改革”(reform)教会的神学,但那些常常在白马客栈聚集的教徒,以及许多支持他们的人和其他同道中人,却把英王的这一举动视为出于上帝的安排。他们认为,唯独尊奉圣经为教会与国家之根基的时代已经到来。
但是,他们的这个盼望,在亨利八世在位期间,并不怎么受到皇室的支持。一直等到1547年,亨利八世驾崩了,继承王位的是他九岁大的王子爱德华。爱德华登基 后,受到两位摄政辅政,先是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后是诺森伯兰公爵(Duke of Northumberland)。这两位都比较支持和认同白马客栈神学讨论会的异象和参与者的洞见。从1547年爱德华登基到1553年他驾崩的期间,英 国的清教运动在教会里和政治上,都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不幸,继承爱德华王位的是玛丽女王(Queen Mary),即为后世所熟悉的“血腥玛丽”(Bloody Mary)。玛丽一心要使她的国家重新回到罗马教廷的怀抱,甚至不惜任何代价。
于是,从1553年到1558年间,更正教教徒(Protestants)为逃避玛丽女王的迫害,就纷纷逃往欧洲大陆,待在其他更正教教徒的据点,如日内瓦 和法兰克福。当时,年约三十八岁的约翰‧福克斯也逃到了法兰克福。然而,福克斯对英国仍然抱着十分远大的异象,他坚信只要英国上下全然信靠上帝的话语,英 国就必然会得到大复兴。
1558年,玛丽女王驾崩,继位的是她同父异母的王妹,信奉更正教的伊莉沙白。伊莉沙白女王的继位,大大扭转了先前的局势,流亡异乡的更正教徒成群结队地返回家园。这些人后来就成为了清教徒运动的种子,他们都是从福克斯的神学著作中得着喂养的。
在玛丽女王的血腥统治下,数以千计的人为信仰殉道。现在上帝既然让伊莉沙白女王来取代玛丽女王,那么英国人民能不能抓住这上帝所赐的绝佳机会,告慰那些已逝 的亡灵呢?从此之后,英国人民,能不能坚持在自己的国家和教会中,清除所有不合乎圣经的成分,从而使得教会与国家这两个机构(和在其中的领袖)都能够过一 种荣耀上帝的生活呢?
这些问题,乃是福克斯在他那本不朽之作《殉道者之书》(The Book of Martyrs)中所提出来的。这本书于1563年初版,他除了对在玛丽女王统治下受迫害的痛苦有很深刻的描写之外,也是一只嘹亮的号角,呼唤英国的国家 与教会,全然以上帝的道作为立国、立教的根基。
许多曾经认同白马客栈之异象的人,现在就响应了福克斯所提出的,上帝对其子民的期待,以一股与日俱增的热情,坚持要求皇室人员和教会领袖,本着独尊圣经的原则(Sola Scriptura),也就是唯独以圣经为一切事物的标准,来治理英国。
但是伊莉沙白女王的看法有别,她只着眼于政治上的稳定和秩序,无意走“极端”路线,特别是宗教性的极端路线。她认为参与白马客栈神学讨论会的那些人和他们追 随者所走的神学路线,乃是过于极端。她认为英国(也包括英国的教会)应当更宽宏、更包容,在遵守圣经教导之余,也要保留传统和运用人的理性。所以,到了 1570年,英国就发展出了两大派别,一派偏重从理性主义的角度治理国家和教会,另一派则继续坚持只按照圣经的教导,彻底清理净化国家与教会。就是在这两 派人士争执辩论时,“清教徒”(Puritan)一词开始被第一派的人,用来辱骂、讽刺第二派的人。
1570年代的人所目睹到的是冲突的 深化,事态却毫无进展,至少清教徒这一方是这么看的。当时,有托马斯‧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在散布长老会主义(Presbyterianism)(编者按,长老会主张废除主教制度,教会应由信徒自己选出牧师和长老来治 理)。卡特赖特因此被定为异端,且被剑桥大学免去教职。如此一来,在某些更正教教徒看来,谋求和解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他们的这一认识,就导致了清教徒内 部第一次的主要分裂。
清教徒的兴起,主要与福克斯的《殉道者之书》有关,(也许更早一些吧!),而“早期新教徒”(Pilgrims)的 思潮,则可追溯到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e)所写的《致安妮:教改刻不容缓》(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 for Anie),这本书于1580年初版。
布朗可谓是一个理想幻灭的清教徒。他起初也致力于福克斯之著作所展现的那幅异象,但在从事了十多年英国国家教会的复兴事工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此路不通。
于是,布朗就毅然从英国国家教会中“分离”出去了,并且于1581年和与他情投意合的罗伯特‧哈理森(Robert Harrison),在挪利市(Norwich)创立了自己的教会,就此开始了“分离主义者”(Separatist)的运动。
这个运动后来造就了一批领袖人物,如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后来有人视史密斯为英国浸信会之父),约翰‧鲁滨逊(John Robinson),威廉‧布鲁斯特(William Brewster),和威廉‧布莱福特(William Bradford)。后三者直接加入分离主义者的群体,并在1608年离开英国,前往荷兰。再后来,他们决定移居美洲新大陆,并于1620年登陆美国麻省 的普利茅斯(Plymouth)。他们就是所谓的“早期新教徒”(Pilgrims)了。
然而,大多数清教徒仍然选择留在英国国家教会里致力教会内部的改革。到了1620年代晚期,渐渐有些人选择了离开英国,前往美国的新英格兰(New England)并且在麻省海湾(Massachusetts Bay,即波士顿地区)建立起殖民地。
波士顿和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政经实体(至少,在1680年代末英政府尚未将两区合并前,是这样的)。他们之间关系大体友好,但两者的成员却有很大的区别。
清教徒意欲留在英国国家教会中,从教会内部进行遵行圣经的改革,即使在他们移居到新英格兰后,他们还是保持着旧日英伦的风格。并且,他们建立新殖民地的主要 目的,是要为英国和全世界树立一个典范──建立一座“山上之城”(City on a Hill),一个能够使圣经中的公义观在教会和政府中都得到彰显的地方。他们都是坚信圣约神学的神学家(covenant theologians),他们特别强调在上帝面前社区群体性的义行(corporate righteousness)。
而“早期新教 徒”想要达到的,则是“刻不容缓的改教”。为达到目的,他们甚至不惜从教会和国家中分离出来。他们一面继续看自己是英国人,另一面却又要强调要有新的政治 标志和精神标志。因他们热衷于即时的、毫无妥协的改革,因此所强调的乃是个人性的义行(individual righteousness)。
促使麻省海湾和普利茅斯,即“清教徒”与“早期新教徒”合一的因素,远比使他们分离的因素更强。所有经历了宗教改革的人,都知道救恩乃是唯独靠恩典、唯有凭 信心、唯在基督里的(Salvation by grace alone through faith alone in Christ alone)。他们都是把圣经当作唯一权威(Scripture alone)的,都是唯独归荣耀于上帝的,并且,他们以各样不同的方式,务求每一个意念、每一个行动──无论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或社会性的,都要尊基督的主权为大。
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在一切事情上让基督彰显主权。今天美国的基督徒,还有比这更重要的目标吗?
资料来源:Tabletalk杂志,第20卷11期,1996年11月。 http://www.apuritansmind.com/PuritanA … anPilgrimsAndPuritans.htm
作者是宾州费城西敏寺神学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院长兼教会历史系教授。译者来自中国,从事机械工程设计,现居纽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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