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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当柳下惠作了陈世美(林杏音)

林杏音等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9期

        如果要素描北美的中国学人基督徒,萧毅正是其中典型:自幼勤奋努力,出国后仍然继续他奋斗的人生;到了北美,有机会接触基督教,经过一番从无神到有神的挣扎后信了主,也愿意投入事奉,于是很快就与教会弟兄姊妹熟络起来,甚至成为团契中的领袖。

        北美中国学人基督徒灵命的成长,多数是由个人灵修读经、听道、团契小组,阅读属灵书籍,或是参加退修会、培灵会等而来的(注1)。初信主、有追求的人,借着 神的话语及圣灵内住的提醒与责备,对罪的敏锐感会逐渐增强,行为上也因此有相当程度的改变,譬如对人温和、有爱心、“雷锋式”的表现等;不过理论性的认 知,可能还是多过救恩的体验、生命的变化,及内在彻底的更新。旧建筑虽已拆除,断垣残瓦若不清理干净,新大楼的施工必然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属灵生命的建造也是一样,我们要是对内心深层的罪过与罪念没有清楚的觉察、对过往根深柢固的信念和价值观没有痛切的反省,就不易对自己的蒙恩油然生起“怎能如此”的惊叹,也不易与主建立起爱的关系。这样的光景平日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一旦遭逢“雨淋、水冲、风吹”的考验,那么“倒塌得很大”的后果恐怕是难以避免的。

        萧毅与夏雪的故事,可说是灵命“屋漏偏逢连夜雨”的例子。且让我们根据小说中的描述,先对萧毅进行一番“抓漏”工程(至于夏雪,我们将在下一期的评析中另文讨论):

一、对合神心意的婚姻观缺乏认识

        萧毅虽信了主,许多想法还是宿命论式的,“特别是对婚姻的事儿,认为那是前世定好的姻缘”。姻缘既是命里注定,只好对交往了六年的女友采取“虽不满意但可接受”的消极态度。

        被情势牵着鼻子走的萧毅,大概没留意到:非常看重婚姻的神,并不喜悦萧毅在这桩婚事上仅仅持着“要作个大丈夫”的态度。首先,圣经的原则是“你们和不信的原 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这不是说基督徒可以拿对方不信主作为借口来解除婚约,而是说信与不信双方都应该坦诚地讨论婚后所可能因此引 发的种种冲突歧异,并寻求解决之道(注2);但是萧毅虽然与女友“在电话里一来二去地开始谈婚论嫁”,却似乎并不在意这位准配偶重生得救的问题。他可能不 怎么热心向女友传福音,恐怕也没有意识到与配偶在基督里同心同行的重要性。

        其次,圣经说“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 为教会舍己”(《弗》5:25),但是萧毅虽然要求自己“应该行事为人合乎经训”,却没想到求神帮助他明白婚姻中的舍己之爱;他不知如何理解对未婚妻缺乏 激情的困扰,只好以“找媳妇是要过日子的,没有什?爱不爱的”来自我宽慰。如此粗糙马虎的婚姻观,就算夏雪没出现,就算萧毅和女友结了婚,婚后勃谿时起或 将就凑合、甚至发生婚外情的可能性都是不低的。

二、对爱的本质缺乏认识

        有首流行歌的曲名叫《让我一次爱个够》,还有一 首情歌唱道 “It can’t be wrong, ’cause it feels so right.” 世俗之爱讲的是感觉,只要有“来电”的激情,就恨不得像“敞开肚子吃”一样地“一次爱个够”;什么时候感觉消失了,爱也就结束了。

        萧毅是在大学时代认识女友的,显然他们的关系并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所谓的“自由恋爱”。自由恋爱而从未有脸红心跳的感觉是说不过去的,更接近真相的描述应 该是浪漫之情早已被彼此间的龃龉所侵蚀;欣赏与敬重渐少,失望与不满日增(用时下流行的关系理论来说,就是提款大于存款)。

        在这种“没有 爱情,只剩感情”的心境下,夏雪的出现与其说带给萧毅极大的挣扎,还不如说是一种机会--使他可以从迫在眼前的婚姻桎梏中脱钩的机会。当为夏雪痴迷的萧毅 念兹在兹“这一辈子没疯狂地爱过不过瘾”时,再一次,他所以为的爱不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的圣爱(《林前》13:6),而是“夏雪的每一个眼神都 让他魂销魄散”的激情。可惜疯狂的爱固然过瘾,却也是会上瘾的,小说中的萧毅好不容易和夏雪结成连理,家庭生活看起来也挺美满;但只要他的爱情观一天不圣 化,万一哪天有位春雪或秋雪出现在他七年之痒还是中年危机期间,我们实在不敢保证萧毅绝不会重蹈移情别恋的覆辙。

三、对自己缺乏“看得合乎中道”的认识

        中国学人的教育背景虽然也标榜“灵魂深处闹革命”,骨子里还是很讲究“自我感觉良好”的,萧毅也不例外。他向以“柳下惠坐怀不乱”自称,又带点悲壮地以“守 约是男人的英雄本色”自许,身为团契同工,想必更加爱惜形像。只是夏雪出现后,这些自我形像很快便僵化为“角色”,再也不是“真我”了。角色与真我疏离冲 突时固然是一大危机,却也是基督徒悔改归正、再尝天恩的绝佳转机;

       可惜萧毅处此危机,却选择逃避面对真我,固执地扮演角色:当女友凭直觉猜中了他心猿意马 的事实时,他的反应是“不喜欢女友对他有这种不信任”;在他整夜因幻想夏雪而欲火中烧、乃至听到内心深处发出“这是犯奸淫”的叹息时,他的感觉是“心里很不舒服”;甚至在萧毅与夏雪的事公开之后到处遭人冷眼时,他最接近认罪的心境,也只是“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自制力”而已。人被触犯时会有不喜欢、不舒服的感 觉是正常的,但要是因此否认导致感觉那背后的事实(就像为了怕疼而切断痛觉神经一样),却是极为不智的。虽说萧毅在陷溺罪中之乐的同时也深深自责、发誓赌咒,可叹他挣扎的重心却在于极力想维持昔日让他引以为傲的自我形像,而不是带着破碎丑陋的真我去寻求从神而来的帮助(注3)。

        主耶稣说: “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2)萧毅若能像保罗那样,因深深看见自我倚仗的无能为力,而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 取死的身体呢”(《罗》7:24),那么就有可能接着欢呼“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25)。这场私欲与灵魂间的争战,萧毅 在“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箴》4:23)的基准点上,可说是就已经输了。

四、对圣洁生活缺乏认识

        近年来社会开放,婚前、婚外性行为十分普遍。据统计,美国人到四十岁之前,男性有65%、女性有55%会发生外遇(注4)。在中国,1989-1990年在全国十 五个省所作的抽样调查中,有86%的人接受婚前性关系(注5)。至于在欧美的中国留学生之中,结了婚但配偶仍留在国内的,则往往以MBA一词 (Married But Available,自由的已婚者)来标榜自己的生活型态。

        既然周围的人对男女关系都持无所谓的态度,许多初信者对性开放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总要到信 主一段时日之后,才从圣经的教导依稀知道奸淫是罪、见了女人动淫念是罪、看色情刊物是罪……。话虽如此,多数信徒一方面觉得圣经的标准太高,对凡夫俗子既 不“适用”也不“实用”;另一方面,对于如何抵抗罪的诱惑、行为要到怎样的程度才算是犯罪、犯了罪要怎么回头等,也往往只有很模糊的观念。属灵装备如此简 陋,抗罪意志又如此薄弱,等到试探真的来袭时,焉能不弃甲曳兵呢?

        萧毅大抵便是一例:他一开始接近夏雪,便触犯了预防外遇的几条铁律,包括“对其他异性有非分之想时,要向(准)配偶坦承”、“绝不与其他异性分享各自感情上的难处”、“情况不对时,要像约瑟一样转身而逃”等(注6);而后两 人果然泥足越陷越深,不知不觉间,连“绝不与其他异性独处一室”的最后防线也失守了。“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孟子 万章篇),情欲的试探是无分古今的,你说自己是柳下惠也好,别人看妳是冰山美人也罢,若不选择逃避诱惑,唯一的下场必然就是被诱惑所吞噬。在夏雪哭倒在萧 毅怀里之前、在萧毅紧紧搂着夏雪之前,两位主角早已一铲一铲地替自己掘好发生婚前性关系的陷阱了。

五、对信徒群体间的关系缺乏认识

        属灵世界中没有个人英雄,踽踽独行的天路客尚且容易被遍地游行的狮子所吞吃,更何况是偷偷玩火的罪人。萧毅虽是团契同工,却显然没有可以彼此认罪、互相代求 的属灵同伴:夏雪还没出现之前,他已经意识到与女友之间说不分明但确实存在的隔阂,却没有就此请教牧师或辅导,而只是将难题闷在心中自己琢磨;之后令人 “一看就心动”的夏雪出现,萧毅甚至失态到盯着人家发痴发傻时,也没有向成熟可靠的同工谈到自己的挣扎(注7);

       再其后,萧毅“要见夏雪的欲望让一切誓言变得苍白”时,很显然就更有意地避开主内其他肢体,好构筑一个充满激情与迷惑的二人世界。在萧毅苦思“到底有没有什?两全其美的办法”的一年间,他本可以从团契得到帮助的,弟兄姊妹很可能也早已将他的行径看在眼里;可惜的是基督的身体本是一,在这事上却明显分成了两个彼此隔绝的部分,血脉一旦不通,身体也就受到极大的伤害。

        我们并不主张基督徒放弃个人空间,在教会中完全透明;但吊诡的是,基督徒若将世俗所谓“隐私”的观念带进教会中(像萧毅那样,将自己和夏雪之间的种种视为“个人的事儿)、“提都不想提”),那么越是“尊重”隐私的教会,就越是容易有流言与耳语、误会与伤害。十七世纪著名 的基督徒作家邓约翰(John Donne)说得好:“没有人是孤岛”,萧毅所作的不但影响他一生至钜,也给团契带来冲击。他若认识到他与教会之间的关系不是“我/他们”,而是“我们”;那么事发之前固然有许多机会不致走迷,即使犯了错,也不致以被揪挨斗的对立心态看待弟兄姊妹的反应,而造成彼此间更大的伤害了。

六、对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20)之精义缺乏认识

         故事中耐人寻味的一点,是萧毅与夏雪一夜缠绵之后,他俩接着似乎就以情侣的面目公然出现在人前了;若非如此,我们很难解释他俩的事怎会闹得“教会上下一片譁然”,也很难理解远方的女友怎会“一气之下和别人闪电式的结婚了”。针对这一点,我们的疑惑是:为什么那一夜之前两人间的关系不能曝光,犯了罪之后倒反而坦然了呢?旧约圣经固然规定男子若玷污了处女,就应娶对方为妻(《申》22:28-29),但这条律法的前提(女子尚未许配他人)并不适用于夏雪。

         尤有甚者,“无论怎样,他和夏雪还是想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婚姻”,其中居心恐怕还是有值得自省的余地:假如萧毅犯了错之后一面立即向牧师承认并接受辅导、一面 请求女友饶恕并共走重建之路,可是女友仍然执意转头他顾,那么在假设夏雪被动地接到离婚书的情况下,萧毅想和夏雪结婚的动机与作法就确实无可非议了;然而 萧毅要是以摊牌的方式向女友认罪,说些诸如“我错了,我对不起妳,我不是人,可是我和夏雪是真心相爱的”之类的话,那么女友仓促之间另嫁他人的悲剧,可说 简直就是萧毅一手导演出来的了(既然萧毅将自己的处境类比于大卫王,我们不得不坦率地指出:萧毅此时急着想与夏雪成婚,其心态离《诗篇》51篇“我向你犯 罪,唯独得罪了你)的忧伤痛悔可说尚远;若硬要类比,恐怕只能类比于大卫王借敌人之刀杀了乌利亚后,迎娶拔示巴以示负责吧)。

       可喜的是萧毅至少肯认错, “千不好,万不好,萧毅认为都是自己不好”;但我们所引以为忧的,是他暗藏着“将错就错”甚至“作恶以成善”的想法,却没有识透自己与天下人一样,有一颗 “比万物都诡诈”的人心(《耶》17:9)。萧毅如此草率地将“认错”等同于“悔改”,难怪会发出“主耶稣可以赦免那有五个丈夫的淫妇,为什么不可以赦免 自己”的诘难;也难怪在李牧师拒绝证婚时,他会“觉得不公平,觉得很委屈”,其情绪反应甚至强烈到“每一根血管都剧烈的火山爆发似地跳”了。

        一般人被教会指出有罪后,反应不外如下:第一种人干脆离开教会或转去另一个教会,以此逃避别人的指责与难堪的环境;第二种人坚称无辜,不是将责任推给对方, 就是找理由来为自己辩护;第三种人干脆彻底否认,若无其事地继续在教会中参与事奉(甚至更积极),以此赚取他人的赞许、冲淡内心的不安;第四种才是真心想 悔改的人。

       萧毅虽然有上述六个盲点,究竟还是属于第四种基督徒;他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作、不确知神是否能赦免、也不晓得自己是否还有站起来的一天。“如得 其情,则哀衿而勿喜”,我们指出萧毅这许多不是,目的不在于指控他犯了罪还好意思对教会心怀怨毒,而是想强调:萧毅与你我一样,都是罪人、也都是病人,需 要拯救与医治;而既然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痊愈唯一的途径,便是靠着圣灵的引导知罪、认罪、悔改,放弃个人奋斗、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 前,并且回到教会中、与其他肢体一起经历破碎后的重建过程。

        说到教会,我们不得不说,萧毅个人灵命的破口若是“屋漏”,那么危机发生前后,教会肢体与牧者长执的粗疏之失也许就该叫“连夜雨”了。我们能够理解牧者的难处:平日的事务已经忙不过来,会友生病、失业、夫妻吵架……,永 远有关顾不完的事,还要预备主日讲章、小组训练,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与时间;除非牧师本人刻意留心时事,否则就很容易与外界脱节,不能掌握时下的潮流与思 想,更不了解年轻一代所受到的冲击。

       再加上处理萧毅夏雪这一类的事情不但吃力不讨好,还容易引起负面反应,教会也往往因此分裂,同情与指责之声互不相容, 造成更多的困扰与伤害,因此有些牧长宁可不去干涉,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但教会究竟是真理的柱石与根基,牧者长执若缺乏为全群谨慎的智慧与勇气,长此以 往,羊群一旦认为教会中的人与过去所熟悉的组织批斗似乎没两样,从而对信仰的真实性起了怀疑,那么神的家难免要受更大的亏损。

        然则教会如何才能避免成为信徒的“连夜雨”呢?谨此建议:

一、婚姻及性方面,教会要本于圣经、切实传讲。

        既然性泛滥的问题到处蔓延,连基督徒都严重受到影响,那么光靠每年一两次主日讲道中笼统地将性犯罪与其他罪并在一起提醒,恐怕不足以帮助弟兄姐妹将原来不合 乎圣经的观念彻底根除。对于婚姻问题与淫乱罪的处理无甚把握的牧长,不妨再受专业辅导训练,主动咨询这方面的资源。主日证道时“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之 类较基要的真理固然要宣讲,至于男女交往,尤其是肌肤之亲的界线、婚前性行为、与婚后性生活等实际问题,则不妨以专题讲座的方式教导及分享。

          二、 在“凭爱心说诚实话”方面,教会上下要认真追求。萧毅内心的苦闷与挣扎无人知晓犹其余事,令我们不解的,是他与夏雪交往了一年,居然没有人出来说一句话; 等到他俩的事公开以后,大家也只是让他们“尝到在背后让人指脊梁骨的滋味”,无人当面劝诫;更叫人惊异的,是这故事中李牧师不闻不问在先、淡然以对在后的 牧养方式。一句“为你们证婚我心里不平安”固然算是说了诚实话,一句“我不能在你的罪上有份”固然算是守住了原则;但他平静的语调与被动的态度,莫说无法 让人体会到主耶稣“好牧人为羊舍命”的爱,连保罗“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林后》11:2)都很难感受得到。

        萧毅已经饱受罪疚的侵蚀,再加上不被众人接纳,难怪这会儿遂将所有的苦毒一股脑儿倾倒在牧师身上了。在这关头,幸好吴老师直截了当地约萧毅来家中,他没有用责备的 口吻,却也丝毫不兜圈子,更把萧毅带回到神的话语上,鼓励他回家去好好思想。也许吴老师所言所行不尽然完全(譬如李牧师拒绝为萧毅证婚,吴老师夫妻却热心 地提供婚事方面的帮助,此举不免有以行动暗示李牧师处置失当之嫌;万一有心人加以炒作,难保李牧师与吴老师之间不会因此衍生不必要的误会),但他爱肢体的 心确实细腻地传递了出去;萧毅终于按著吴老师所赠的经文作了认罪的祷告,重拾内心的平安,及对神的追求。

        三、在同类事件的处理上,教会要制订合乎圣经的惩戒原则,并贯彻执行。性犯罪在当今教会中已是屡见不鲜,但教会对淫乱罪的处理却仍多墨守成规,缺乏较深入的思考与研究。要是没有清楚的立 场和处理方式及步骤,一旦发现有弟兄姊妹发生婚外性关系时,教会就往往手足无措,很难处置得宜。有时严厉到停止事奉、断绝交通、开除会籍的这个极端,有时 又软弱到同情体谅、百般为之遮掩的另一极端。有些牧师以鸵鸟式“无行动”作为处理方式,只要当事人不主动公开就当作不知道,还美其名曰“由圣灵自己作责备 的工作”;也有些牧师为了不希望教会中有风波,就以“维持见证,不要绊倒人”来劝导受害的一方,将事情硬是压了下来。

        事实上,属灵家庭发生了这类亲痛仇快之事时,只要教会领袖能清楚交待、有正确的圣经原则来支持、而且在处理每一件同类的事时有一致的原则与标准,那么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的。 出问题的往往是牧者长执没有清楚的解释与教导,所给的理由又经不起信徒的挑战(就像李牧师以三言两语打发萧毅的证婚请求那样);尤其当信徒觉得牧者长执有 所偏袒时(特别是有才干或有财力的),教会与牧师的威信受到怀疑,事情就更难解决了。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 8:32),当事人需要获得自由,从过去所犯的罪中得释放,不再受其辖制,过得胜的生活。从内心的罪疚得到释放,才能真正享受到神赦罪的恩典、从跌倒处站 起来,并且在回头以后坚固其他的信徒。教会也要从混乱与伤害中走出来,按圣灵的引导,制定出处事的原则与方式,才能自由的指责罪恶,也能自由的以爱心来接 纳凡真心悔改的信徒。说到底,我们的神岂不是化咒诅为祝福的神吗?

注:
1、加拿大校园福音团契于2001-2002年进行的【信徒灵命成长】调查,其中“对你灵命成长有帮助的因素”问题,可以多次选择的结果,77%选择个人灵修,74%选择主日讲道,72%团契小组,68%属灵书籍,65%培灵会等,全部结果将于日后发表。
2、 解决之道可否包括取消婚约?若可以,在什么情况下退婚是合神心意的?这里不但牵涉到准配偶未信但慕道、未信但不反对、未信且坚决反对等等态度的差异,也应 考虑《林前》7:15的原则。我们期待教牧在这方面有更清晰的、合于圣经的探讨与教导。对这主题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阅下列几本书:《瞻望婚姻之旅》(叶高 芳,道声)、《男女约会》(何白瑞,学园)等。
3、说到底,“罪感”与“耻感”是不同的。基督徒心理学家那兰摩尔的著作《内疚与自由》(永望,1996)在这方面有相当深入的剖析。
4、Cindy Crosby, “Why Affairs Happen,” Marriage Partnership, Summer 2001。
5、林国亮,〈婚姻原是百年期--大陆婚姻关系的概况与展望〉,《举目》杂志第八期,2002年。
6、Dennis Rainey, “Guarding Against an Affair,” Men of Integrity, Sep/Oct 2001。
7、属灵同伴之间彼此坦诚透明、相互劝诫守望,是信仰群体很重要的功能。我们将在第三个故事的评析中详细探讨这个主题。

编按:柳下惠是中国古代传说中,一位“美女坐怀而不乱”的正人君子。陈世美是民间传说中,一位北宋的读书人,考中状元后遗弃他的元配;此后陈世美这三个字,成为“负心郎”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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