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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星光‧达人秀——基督徒参加选秀节目,教会怎么看?(王星然)

本文原刊于《举目》60期

王星然

美国史上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

          新一季的选秀节目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以下简称Idol)又开始了,今年的噱头是天后Mariah Carrey加入了评委团。根据A.C. Neilson的收视调查,Idol是美国电视史上,唯一连续7年都是收视冠军的节目,2002年,大众电视台(Fox TV)向英国购买了流行偶像(Pop Idol)的版权,引入美国,把实境秀(reality show) 的概念融入歌唱竞赛,在全球蔚为风潮,Idol可说是美国史上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之一。

           还记得多年前的一天晚上,看完Idol,妻子和我 立马拿起了各自的iPhone;我的另一只手还趁著空档使用重拨(redial)的功能打家里的电话:我们透过线上投票,支持一个美国年轻歌手Kris Allen(注1)。因为电话投票的人太多,我们只好出动3台电话,抢攻只有两小时的线上投票。Kris Allen是第8季美国偶像最后对决的二位选手之一,他的对手实力太强,是目前美国当红的歌手Adam Lambert。

           我和妻子都喜欢Kris,不只是因为他唱得好,我们更喜欢他的故事背景──Kris在教会主领年轻人的音乐敬拜,弹得一手好吉他和钢琴。每次看到他,我们就想到自己教会里的年轻人。他有着那种在教会长大的、邻家男孩的气质:纯朴、清新、略带羞涩,却才气纵横。
一周前,节目里还播出所属教会牧师的访问,以及会友的祝福。不难想像,这个教会不知动员多少人为他祷告和投票。那一场决赛投出的线上票,高达近1000万,刷新当时所有美国选秀节目的投票记录。Kris果然一举拿下冠军!

为主“发声”还是贪爱世界?

          这是我唯一参与过的选秀节目投票。当时我还来不及思考,这样疯有何意义?这是否符合我一贯的神学立场?我认识真的Kris,还是一个被媒体塑造、包装过的Kris?我真的以为好莱坞有了他,世界将会更美好吗?

         这些好问题深入探讨起来,都没有简单的答案。就好像在总统大选中,投票给信仰价值和我们相似的候选者,却可能选出了令我们失望的人。

         这几年在美国教会中,出现了一股热潮:把敬拜团里培植多年的子弟兵,送进选秀节目,期待他们能前进好莱坞,为主“发声”,Carrie Underwood(注2), Jordin Sparks, Chris Daughtry,Danny Gokey,Kris Allen……这些当今美国歌坛声名大噪的艺人,全都经过Idol的洗礼,他们不是PK(牧师之子)、敬拜团主领,就是教会唱诗班成员。
这个现象在台湾也不遑多让:“金曲超级星”出身的玺恩(她是颇受教会年轻人喜爱的“约书亚敬拜团”主唱)、“星光帮”的梁文音、和在国际媒体上造成旋风的“小胖”林育群,都是拜选秀节目之赐,挤身基督徒艺人之林。

          在台湾,基督徒艺人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甚至几位重量级选秀评委(如黄国伦、黄韵玲)也都是基督徒。中国大陆则有“好声音”出身的孙佳欢,“达人秀”出身的“菜花甜妈” 蔡洪平;……他们的基督徒身分经媒体曝光后,引起教会的讨论。

         一时间,这种靠流行包装,做福音预工的方式渐渐成为显学。教会对这样的宣教策略,有两种很极端的反应:要不就是张开双臂拥抱,视之如金山银矿;要不就是嗤之以鼻,斥之如洪水猛兽。

媒体就是信息

          我们先来谈谈一般教会对这种现象的担忧:

‧         流行文化的宣教工场诱惑实在太大:成名的野心、金钱的追逐、对外表的过度重视等,都有可能成为偶像,让人贪爱世界、迷失自己、忘记了起初的文化使命和传福音的呼召。
艺人毕竟不是经过严谨神学训练的传道人,他们对于福音信息的掌握,可能不那么精准。我们也无法期待他们能够真正有深度、有果效地和当代流行思潮对话。

          这一行的利润压力,使作品的内容和取向,常常必须遵守市场操作的法则,以商业利益为前提,这往往压缩了艺人作见证的机会。Idol节目制作就曾警告参赛的 基督徒,不要在台上提到和信仰有关的话题。这些游戏规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基督徒艺人的创作和演出。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最终妥协的结果是,他 们反映的价值观,其实更加贴近这个时代的思潮,而不是福音的内容。

‧         当光彩夺目的流行文化成为一种传福音的媒介时,常让人只看到媒介的酷炫和创意,却看不到扎实的信息。在《哥林多前书》前两章,使徒保罗对当时哥林多教会的推崇修辞学和辩论技巧,感到十分忧心,因为这种希腊文化里流行的元素 不知不觉地带进了教会,使信徒对外在形式和技巧的关注,远超过对信息内容和真理的重视。人们喜爱“智慧的言语” (《林前》1︰17),胜过愚拙的“十字架道理”。当时受欢迎的讲员,必须是博学多闻,雄辩滔滔,有言语魅力的大师;相较之下,保罗平实的言词和演说技 巧,气貌不扬的外表,都与当时流行的风尚格格不入,以致保罗语重心长地说:“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上帝的大能。” (《林前》1︰18)

          综合上述所言,我们看到流行媒介的确有可能会妨害了信息,甚至取代了信息,传播学者麦鲁汉(Marshall McLuhan)曾直言:“媒体就是信息。”(编注,这广为引用的句子“The media is the message.”来自麦鲁汉1964年出版的著作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因此,对于用流行文化来包装福音的疑虑,绝对有理。

处理文化议题的弹性

           不过,排斥接触流行文化的基督徒也应该省思,这种拒绝(甚至惧怕)的态度,真的是因为流行文化妨碍了福音的工作,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传统背景、菁英品味和文化喜好?或者是动机掺杂,剪不断理还乱?

         什么才是福音的重点?保罗在跨文化宣教上,掷地有声地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2-23)

        我们不要走到一个极端,误以为保罗反对教会里推崇希腊修辞学和辩论技巧,就是在反文化。事实上,保罗是最伟大的跨文化宣教士,《使徒行徒》15章记载,他独 排众议,主张希腊背景的基督徒,不必受犹太人的割礼。这在当时无异是离经叛道!但保罗的前题是,不让自己的文化背景和对传统的坚持,成为传福音的拦阻。在 《哥林多前书》9章,保罗的教导更显示出他在处理文化的议题上,相当灵活的弹性:面对犹太人的文化,他就作个律法以下的人;同时,面对外邦人的文化,他也 可以作一个不必事事讲究犹太律法的人。

         每一种文化都有得罪上帝的地方,但有的能反映上帝普遍恩典,如:强调诚实、勤俭、人生而平等、言论自由……除了少数文化非常的邪恶(如巴别塔、所多玛和蛾摩拉),上帝直接审判并毁坏外,大部分的文化都有好有坏。

通 常,我们不太会去批判一些教会传统,恐生教会分裂,但一听到流行,有些人不加思索就心生反感。其实,流行文化需要救赎,传统文化也一样需要救赎。而面对年 轻的一代,我们必须正视流行文化是一个宣教的工场,甚至是一个宣教的战场。这不是在推广或高抬流行文化,而是学习去认识、理解,并接触这个文化族群,与之 对话。

与当代文化和思潮对话

          颇受华人教会界推崇的鲁益师(C. S. Lewis), 薛华(Francis Schaeffer), 和提姆凯勒(Timothy Keller),都是不把自己关在学术象牙塔或教会围墙里,了解当代文化,积极与思潮对话的大师。鲁益师对戏剧和小说多所赞研,他的作品至今仍不断被拍成 电影和电视剧;薛华和凯勒都对当代年轻人的文化和流行摇滚乐有所研究,并努力进行对话。他们不把自己关在学术象牙塔或教会围墙里,因此,亘古不变的福音在 他们的口中和笔下,能贴近时代的脉搏,撼动人心。

         我们听到很多教会抱怨,90后这一代很难传福音。可是,我们花多少时间去了解他们?认识他们所关注的话题?研究是什么样的音乐或偶像明星,在影响他们的生活价值观?什么电影和思潮,在启发他们的人生意义?这样接触流行文化的动机和“爱世界”是不同的。

         如果我们教会服事的对象是穆斯林,我们通常不会质疑认识穆斯林文化,或学习他们语言的必要性。但面对流行文化,很多人不是惧怕,就是排斥,这是因为流行文化和华人教会一贯崇尚的菁英主义,格格不入吗?

         19 世纪,内地会(现称海外基督使团)的创办人戴德生(Hudson Taylor 1832-1905),来到中国。他特意留了长发,绑了辫子,身着当时的中国男士的服装;他放弃了习惯的西餐,吃着中国人的食物。尽管当时其他宣教士嘲笑 他,可是他坚持“道成肉身”的宣教理念,因为他清楚什么该坚持,什么只是一种宣教工场的文化表达——他不让自己的文化偏见成为福音的拦阻。

舍己的态度

          有人愿意用舍己的态度,进入流行文化的宣教领域吗?

          如前述的分析,它的确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危险工场。但是,这个族群一样需要福音。笔者认为,我们不仅应该要进入,而且教会要有真理、有神学、有策略地教导,学 习保罗,能视破恶者的诡计,分辨并过滤文化里妨害福音的部分;教会里要有牧长来关怀和辅导,求圣灵赐予力量来拒绝试探,帮助有心进入流行文化工场的基督 徒,真正成为这个领域的宣教士。

          回到基督徒参加选秀节目的这个议题,我求上帝使我们不因为教会的偏见和个人的喜恶,放任这一群文化工场上的年轻人自生自灭。

         我也默默祷告,求上帝保守我们努力投票送进好莱坞的Kris Allen,不会成为战场上的炮灰,或没人牧养的属灵孤儿,而是成为耶稣基督美好的见证。

注︰

1. Kris Allen,1985生, 来自Jacksonville, Arkansas。2009年自Idol毕业后,已出过二张唱片,内容均反映出基督信仰的价值观。2010年3月,他的白金单曲“Live Like We’re Dying” 获美国告示牌排行榜第10名。虽然Kris的销售成绩在Idol得主中不算顶好,但他继续在美国流行乐界坚持他的岗位。

2. Carrie Underwood,1983年生,来自Muskogee, Oklahoma,是第4届Idol冠军。她是Idol毕业生里最成功的基督徒艺人,除了葛莱美奖的肯定(编按:至今已获5座葛莱美奖), 4张唱片都是销售排行冠军,14首告示牌排行冠军曲。其中最受注目的,是美式乡村风(country music)的“Jesus, Take the Wheel”,叙述一个单亲妈妈,带着熟睡的婴孩在圣诞夜的雪地里开车。突然间,轮子在冰上打滑失控,她放开再也无法掌控的方向盘,大声呼求耶稣来掌舵。 当车子转了几个圈,奇蹟地停在路肩时,她领悟到自己的生命就像这一部失控的车子。于是,她忏悔,再次恳求耶稣,并把生命的主权交给祂。

作者来自台湾,任职于密西根州政府IT部门,服事重心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园事工。

3 responses to “偶像‧星光‧达人秀——基督徒参加选秀节目,教会怎么看?(王星然)”

  1. 基甸 Avatar

    好文!已在微博等上推荐。

    1. admin Avatar
      admin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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