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范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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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日首先是团圆吧,就是全家人聚到一起,也许,一年就这么一次。当然了,这个家字,往往不是小家,而是大家,就是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和子女们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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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得罪上帝的事情,都可以做。这个原则很有意思。也许就是这样,生命教会接触到了许多不来教会的人,把福音传给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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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远远地看着一个个孩子离去,又一次想到,要是成为这样的小孩子多好,不怪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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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马田在《灵性低潮》这部名著中说:“基督徒往往给人长期忧郁、不自由、不快乐的印象。毫无疑问,这就是许多人不再对基督信仰感兴趣的主要原因。”所以,千万不要老是把十字架挂在脸上。正如一位圣徒所说,当我们最以上帝为满足的时候,就是我们最荣耀上帝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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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读的是《简朴生活真谛》(下简称《真谛》)和《属灵操练礼赞》(增修本)(下简称《礼赞》),它们令我想到简朴,这是在当代,尤其是在北美富裕的社会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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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个朋友转来一个帖子,匆匆改写如下。 在儿童主日学(注)课上,我想测验一下我的学生们,看他们是否懂得如何去天堂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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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的中国福音大会上,听著名的新约神学家D. A. Carson讲道。他说,这些年他去过许多美国大学校园传讲福音,发现在基督教信息中,最得罪人的有两点:耶稣基督是唯一救主与罪。对于后者,现代人认为,罪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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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掷千金的上帝》(The Prodigal God)是一本小书,作者是纽约的牧师,提姆.凯乐(Timothy Keller)。三一神学院的著名教授卡森(D. A. Carson)评价说,没有什么书比凯乐的这本小书,更有力地阐明了上帝“一掷千金”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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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举目》53期 范学德 如音姐妹: 我读了您在《举目》50期上的《对教会的八个困惑》。 我曾问过同样的问题,我也失望过,我还在寻找的过程中,但上帝恩待了我。 大概都一样吧,我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深深的渴望,渴望那完美无缺的天堂。正因为我们有这样的渴望,所以,我们才追求;也所以,我们才失望,甚至绝望,因为,我们在人间看不到天堂。 我绝不再流浪 我是1991年秋,第一次接触教会。那时我到美国不久。 在教会中有那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唱赞美诗,第一次听讲道,第一次查经,第一次被称为慕道友,第一次听牧师说:“让我们低头祷告!”我低头了,但没有祷 告。还有,在聚会结束后,第一次有那么多的人来向我问好……我真的以为找到家了,疲惫的心从此可以安息,怀疑为信仰所代替,爱的洪流冲走仇恨和一切污垢。 但是,没有多久,我就失望了。我在教会中看到了黑暗,并且,不止只一处,不是一时。 那时,我甚至为我在教会中发现的黑暗而自豪,认为自己目光锐利,正直,不虚伪,认为你们基督徒信了主也和我没什么大差别,半斤对八两,五十步笑一百步,彼此,彼此。 过了很久以后,我信了主之后,我才问自己,我到教会来要找什么?看什么?得到什么?上帝把我带进教会的目的何在? 不错,教会是有毛病,哪一间教会都有毛病。这些年间我去过许多华人教会,迄今为止,完美无缺的教会,我还没有发现一个,一个也没有。但我问自己,我到教会来,就是为了找毛病的吗?如果我的眼睛只看得到垃圾,看不到别的,那么,是我自己出毛病了,我把自己变成了垃圾筐。 天父要我看到什么,圣子耶稣基督要我看到什么?当圣灵感动我时,我在教会中看到的是什么?我问自己。 慢慢我看到了,教会是“神的家”,是上帝赐我的家。生活在这块大地上,神只给了我这一个属灵的家园。 我本来也属于无家可归的族群,衣衫褴褛,心灵破碎,罪孽深重。然而上帝没有嫌弃我,他祂把我从那群人中呼召出来。他祂说,孩子,回家吧! 如因姐妹,你知道吗?当我在祷告中用儿语轻声呼唤“爸”时,我泪流满面。“爸,我找这个家找得好苦!” 从此立志,无论教会如何不完美,我绝不再流浪。 是主耶稣为我们在地上设立了教会。为了我们不再流浪,祂从天上流浪到人间;为了我们与上帝联合在一起,祂在十字架上甘愿自己与天父分离;为了我们的生,祂去死;为了我们纯洁无瑕,祂自己承担了我们的全部罪孽和污垢。 爱耶稣,不可能不爱教会,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教会的头。 “身体只有一个。” 耶稣基督“是身体的头,这身体就是教会。”(参《歌西》1:18 《新译本》) 这话重得我不敢相信,我何德何能,居然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我空空如也,钱财、权位,与我无缘;青春、朝气,早已随风而逝。然而,我竟然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可以与祂同受苦难、同享尊荣!这一切,不是我可以想像象的,也不是我配得到的,是主赐给我的恩典。 当年,圣奥古斯丁想到这一点时说:“让我们欢乐吧!让我们感谢上帝!因为祂不但使我们成为基督徒,也使我们成为基督自己。弟兄们,你们曾否留意,上帝给了基 督作为我们的元首,是赐给我们多大的恩典?你们踊跃喜乐吧!我们已经成了基督。既然祂是头,我们是肢体,祂和我们就成了完整的人。” 如音姐妹,相信吧,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我们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凭著信心相信这一点,凭著上帝的应许相信这一点!除此之外,人间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用整个生命来相信的了。 相信了,我们对教会就会心存感恩。我不知道别人,但就我来说,我是通过教会才找到了耶稣基督。在教会中,我才开始学习圣经,才知道了自己是罪人。一句话,没有教会,我不可能成为一个基督徒,也不可能成长为一个基督徒。 昨天,主日崇拜结束后,一位姐妹又送给了我家一袋子小西红柿。柿子甜,兄弟姐妹的爱更甜。多年来,正是兄弟姐妹的爱,使我触摸到了上帝之爱。而他们之所以爱我,正是因为他们首先为基督所爱,并且这爱成为他们生命的动力,使他们可以与人分享上帝之爱。 这一切,使我看见了天国,它就在我们中间,虽然还不完全,但是,那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天国就在此地,就在此时。 挑毛病?还是种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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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学德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可以这样来开头,就好像老人给小时候的我讲故事一样:很久很久以前…… 如今当我回忆那个“很久以前”,却仿佛就在昨天──百年一瞬间,更何况40年、50年,恐怕是眼球刚刚准备运动吧。 就在那个很久以前,某一天我蹲在地上看白菜叶上的一条小虫子,那时的白菜是长虫子的。虫子是一身翠绿,白菜是白中带绿,那个翠绿的小家伙在白绿之间一动又一动,好像是个小火车。要是现代人来说,就是微缩景观了。 那以后没多久,我就朦朦胧胧地知道了一个道理,白菜就是白菜,虫子就是虫子。白菜籽无论怎么小,它种到地里,绝对长不出萝卜来。而从虫子的那一堆卵里,再如何努力,也飞不出金凤凰、银孔雀。 文化大革命有个“血统论”口号,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会打洞”。对于植物、动物来说,道理还是对的:什么种,就出什么货。哲学一点地说,就是:它们的存在,必然要表现它们的本质。反过来说,它们只要存在,就不可能表现出其他的本质。 要是人也这么简单多好。有一句骂人的话最难听了,说你简直禽兽不如,或者,不如禽兽。除了有点污蔑禽兽之外,这句话还蛮不错的──别看你人模人样的,但已经堕落到了非人的地步。那人模人样,不过是徒有其表,俗语,也就是披了一张人皮。 人不是动物 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据说高更以此为题,画了一幅名画。我没看过这幅画的真迹,但那个问题还是挺清楚的──人是什么?我到底是谁? 当年上大学时,我学的是哲学。人的问题,自然是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人是什么呢?有的说人是理性的动物,有的说人是社会的动物,或者,政治动物。又有的说,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尼采关注权力意志,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围绕着“性”转来转去,萨特则不断地说:选择!选择!还有高人说,人是文化的动物!但什么 是文化啊?据说,专家的定义就有几百个。 结果当然是越研究越不明白,就好像笑话说的那样,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就越糊涂了──我不思考“我是什么”,我似乎还明白我是人;我越是想,就越连什么是人都恍惚了。 以“人是理性动物”一说为例,随便看一看人类历史,远的不说,洋的不说,就拿我经历过的中国历史来说,文化大革命,8亿人民,斗了10年,你死我活,你死我也活不成,怎么能相信“人有理性”? 人到底是什么?我是谁?我读哲学时至多能肯定一点:人不是动物 ! 不仅我这样认为,连哲学大师们也如是说。孔蒂亚克曰, 我看到自己,我摸到自己。一句话,我感觉到自己,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什么。 叔本华更妙。他某日坐在公园内,衣衫褴褛,精神大概也挺郁闷。这时,一老妇人过来问:你是谁?他自嘲,我真巴不得我知道。 这就是人的尴尬。我们都知道自己是人,却不知道人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是我,却不知道我是什么。还是苏格拉底实在──他一生以“认识你自己”为使命,结论却是一句话:“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 两个认识 加尔文在大作《基督教要义》一开头就说,人真实的智慧主要由两部分所组成,即对上帝的认识,与对我们自己的认识……这两种认识具有密切的相互关系,这大致是 不错的。但加尔文认为,人一观察自己,就必会立时思念上帝,这就不准确了,因为可能有许多的人活了一辈子,但却从来就没有意识到上帝,更没有把自我与上帝 联系起来,他甚至认为我就是我的上帝。人认识上帝,这是上帝赐给人的恩典。 克尔凯郭尔说得好,人不可能靠自己来认识自己,因为人已经堕落了。堕落之人的鲜明标志,就是他不承认自己的堕落。即使万不得已承认了,也千方百计地推托罪责,归咎于他人、社会。因此,人或者因为骄傲,视自我为万王之王;或者由于自卑,视自我为垃圾。 在骄傲与自卑之间,是麻木,随波逐流。什么人不人,我不我的,活着,就这么活着,何必瞎操心。 人认识自我,始于认识上帝,这一方面表现为,他找到了一个在天上的父,从而,他有根有家了。“我从哪里来”的问题,就落实到“我是从上帝那里来的”的答案上。这就把我奠基在万古不移的磐石上──这磐石就是上帝之爱。 “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古时,上帝向以色列显现时说的这番话,如今,祂也向每一个相信祂的人这样说。这“永远的爱”,就是人生命的源头、生存的根基、生活的动力、人生的意义和目标。 人认识自我,始于认识上帝,在另外一方面这也表现为,在圣灵之光的感召下,人终于承认:原来我是叛逆了上帝的逆子、离家出走的浪子。 唯有面对着耶稣基督,面对着圣经──上帝的话,我们才获得了真实的自我意识。因为只有与基督相比,我们才知道我们离上帝有多远;只有被圣灵光照,我们才能看 到自己的内心有多么黑暗。就连我们以往引以为荣的一切美善,从聪明,到善良和仁义,在它们的背后,其实都拖着或长或短的阴影。即使它们表现得极其美好,本 质上仍是破衣烂衫,丑陋啊!当我看到了真正的美好──主耶稣,以往我所夸口的一切美好,都变得不那么美好了。 认识到上帝是我在天上的父亲,意识到自己是罪人但今天要回家,这就是认识自我的真正开始。 自我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