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拥有真理

  • ──浅谈基督徒拥有真理吗? 谢文郁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几年前,我回到北京大学和老同事们一起聚餐。席间,有位老同事明明知道我是基督徒,仍当众宣称:最讨厌基督徒!半晌,我才缓过来,问理由何在?他回答,因为基督徒都自以为真理在握。我跟他说,基督徒是要传福音的,但并没有真理在握。         我的话对他没有太大的说服力。他依旧坚持:所有基督徒都自以为真理在握。         对此,我一筹莫展。我知道,他一向思维周密,没有根据的话从来不说。        他厌恶基督徒的态度和情绪,究竟从何而来?我想,这些年基督教在中国广泛传播,他因而有不少跟基督徒打交道的机会。他这根深蒂固的印象,恐怕是在和基督徒的交往中留下的。         于是,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基督徒为什么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真理”是我们的财产?         基督徒常常在真理问题上很自信,因为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参《约》14:6)既然耶稣是真理,而我们基督徒,自然就从耶稣那里领受了真理,那么,我们就是真理的拥有者;我们不拥有真理,谁还能拥有真理?         这实在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拥有真理”,意味着我们是“真理”的主人,“真理”是我们的财产。主人对财产的支配权是绝对的、随意的。因此,作为“真理”的主人,我们可以把“真理”给人,当然也可以不给。因此,许多弟兄姐妹当传福音是在传真理,从而让人觉得高高在上。         “我们拥有真理”,还意味着我们是“真”、“假”的判断者,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些弟兄姐妹总坚持自己一定是对的,原因在此。        说“我们拥有真理”,还意味着“真理”缺乏独立的位格──如果真理拥有自己的位格,我们就无法拥有它;如果我们拥有它,它就不能是位格性的存在。许多弟兄姐妹拒绝真理的位格,便失去了受教的心态。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传福音面对的是不信者。他们有他们的想法。在他们理解基督徒的福音宣讲之前,不会认为基督徒所讲是真理。有些基督徒为了向这些不信者宣示 自己所拥有的真理,不得不采取了粗暴的做法,即完全否定对方──我们拥有真理,而真理是唯一的,那么,你就一定没有真理。如果你坚持自己的错误立场,我们 从真理出发,就只能完全否定你。作为真理的拥有者,我们必须向你们这些缺乏真理者的人宣告真理!         我想,我的那位老同事,在和基督徒的交往中,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这种真理宣示,在感受到基督徒的热情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真理拥有者的攻击。因此,他产生了情绪和想法就不奇怪了。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这种“自信”加“粗暴”的态度,从短期效应上看,可以鼓励基督徒“同仇敌忾”,向不信者宣战──在初信者的热情中,在布道家充满感染力的演讲中,我们都可以 清楚地感受到。由于这种态度在短期上,对教会发展有明显的效果,所以,许多牧长甚至认为这是灵命成长的标志,因而有意识地鼓动和培养这种态度。         然而,不管是从教会管理,还是从福音传讲的角度看,这种“自信”加“粗暴”的危害性都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这种态度在教会内部会造成纷争和分裂。不难理解,如果我是唯一的真理的拥有者,而我在教会内又是牧师、长老、执事之类的权威人士,那么,当他人的想法 (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和我不一致时,对方定然是错误的。如果对方不愿意放弃错误立场、顺服在我所拥有的真理之下,那么,他就是自甘于与撒但为伍,自 绝于真理,我只能与之分道扬镳。          于是,我们在真理的名义下,实施“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行动,给教会带来严重的损害。         在对未信者传福音时,“真理拥有者”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否定对方的思想和立场,并且在对方抵抗时,无情地践踏对方的感情,如使用“下地狱”、“死在罪中”等字眼,并把对方生活中的苦难归结为不信基督,等等。         然而,否定是对等的。你否定对方,对方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否定你。你践踏对方的感情,对方就会对你产生厌恶。这是在我们传福音过程中常常遇到的。上个世纪20年代,在中国产生的“非基督教运动”,即与当时基督教在中国的挑战姿态,刺激了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有很大关系。        这种态度,而今又造成了我的老同事那样的情绪。这是需要我们重视的。 迷失在各种道路上         在此,要尖锐地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基督徒拥有真理吗?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参《约》14:6)这一宣告,提到了古希腊哲学中的3个重要概念:道路,真理,生命。其中的排序,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在古希腊哲学中,真理问题是一个生存问题。这一点,最早是由苏格拉底─柏拉图指出来的。在《米诺篇》,苏格拉底提出了一个命题:人在生存上,无不求善,且无人自愿择恶。苏格拉底进而指出,在现实中我们观察到的所有罪恶,都是由于人对善无知,错把恶的东西当作善来追求。…

    阅读全文…

  • 上帝也是“公共物品”。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也是基督徒的上帝。亚伯拉罕说耶和华是他的上帝,但他不能说耶 和华不是别人的上帝。大卫以耶和华为乐,但他不能说只有他才能享受上帝。实际上,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的第一问答说,“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上帝,并以 祂乐,直到永远 ”。每一个人都可以以上帝为乐。一个人享受上帝,并不会减少别人享受上帝。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