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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心給我

    紫秋 本文原刊於《舉目》31期 一          有一個女孩,長相平平,且有先天性心臟病,在等待著做換心手術。生活黯淡得像一潭死水……           直到有一天,她終於等到了別人捐獻的心臟,也發現自己好像突然轉運了。一個男人娶了她,對她很溫柔,而且喜歡靜靜地聽她的心跳。           她很滿足,也很驚奇,但是並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際遇。直到有一天,她無意翻到丈夫保存的一份剪報,原來他的前妻在一次車禍中遇難了,他捐出了她的心臟。           這是我小時候在《讀者文摘》上讀到的故事。它篇幅極小,卻一直留在我的心裡。每次想起來,心中就泛起一陣漣漪。我想,人世間愛情的美好,莫過於你的心能被所愛的人追尋,被所愛的人傾聽,被所愛的人呵護…… 二           中學畢業時,有要好的同學送給我一本筆記本,上面寫著:“豈能盡如人意,但求我心無愧”。那個年齡,最喜歡有點憤世嫉俗,喜歡有點特別,喜歡有點酷,所以當即為“我心無愧”喝彩。現在想來卻不禁啞然,究其實,“我心無愧”的尺度該擺在哪裡呢?“我心無愧”又有標準麼?           人的良心可謂變化莫測,可以有“無虧的良心”,“清潔的良心”,也可以“良心喪盡”,“良心軟弱”,“良心蒙蔽”……當人起了貪婪之心,豪取強奪也自然“問心無愧”;當人心充滿了私慾,離棄親情也視為“理所當然”;當人在極其飢餓的時候,甚至可以“易子而啖”……            無怪乎,聖經中當撒瑪利亞人拒絕接待主耶穌時,主的門徒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嗎?”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或作靈魂)。”(《路》9:54-56)            我們不也常常不知道自己的心如何麼?當我們說自己“問心無愧”,說自己“還夠意思”的時候,是否我們良心的尺度早已偏離了呢?            所以,智者所羅門王勸誡我們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 三           讀書時代最愛台灣女作家三毛,我收集了她所有的文集,甚至有關的評論文章。我很喜歡她傲世獨立、天馬行空的勁頭,對她以多愁善感的個性,去思索玩味周遭的人和事,也頗為欣賞。覺得她實在是一個把心交出去的人:愛得生氣勃勃,恨也生氣勃勃。           還記得,她寫小時候期盼快點長大,長大了就可以穿玻璃絲襪。只是她不曾料到,長大了的她,就是用玻璃絲襪把自己吊死的!          慨嘆這樣的結局:心,都交出去了,交給所愛的人,所愛的事,所愛的東西……但最後,卻絕望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離國來新西蘭的那年,我把花了十多年收集起來的書留在了國內。後來在新西蘭想家的時候,不免也會想起那箱書,想起三毛這個人,不禁會想,假如三毛把她的心交給了上帝,那又會有怎樣的結局呢? 四            那天在主日崇拜中,又一次唱到熟悉的《將心給我》:           將心給我!天父呼召聲音, 這是獻給他最珍貴禮物。 隨時隨地,他對你輕聲說: 甘心交託我,並將心給我!           將心給我!救主呼召聲音, 憐愛的呼聲,一次又一次。 轉回迷途,遠離惡者罪過, 我已為你死,請將心給我。            “我已為你死,請將心給我。”救主的聲音如此溫柔,卻有如重槌敲擊著我的心,淚水奪眶而出。想起了這位高天上榮耀的救主,卻到人間受盡凌辱,釘死在十字架上──只因為他愛我們,他要救我們脫離罪惡和苦難,進入永生。           《以賽亞書》53:4-5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所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所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4:9)           所以,我們應該“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1)          心,唯有被保守在神的愛中,才不致被蒙蔽,才不致偏於邪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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