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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服事”、“服侍”到“做事”,在这一串丰富的联想中, 事奉就等于是“马不停蹄地做事”吗? 庆子 本文原刊于《举目》56期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我在哪里,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里;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约》 12:26)         基督徒的成长过程,是灵命塑造、生活见证与事奉经历周而复始的操练。其中任一环节,或在认知上有误解,或在实行上有差错,皆会导致成长停顿、发育畸形。        如果让一个信徒在初决志后,即挑起重大的事奉,一旦遇到困难,初萌新芽的生命易被压伤,甚或夭折。比如在欧洲,教会人少,一旦有新信徒加入,马上就被派上阵。这是教会初信基督徒“伤亡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每当提到“事奉”,很多人立刻想到“服事”。 从“服事”、“服侍”到“做事”,在这一串丰富的联想中, 事奉就等于了“马不停蹄地做事”。就如伯大尼的马大一般,手脚忙个不停,嘴里埋怨不断,这自然无法得到主的赞赏。        即便如此,马大忙忙乱乱,也是为主及门徒张罗吃住,总算是作在主的身上。有些现代“马大”,却更认为只要是为教会的事忙碌,灵命就超过了那些被服事的,渐渐生出属灵的优越感。        许多教会在选执事时,也未必遵循使徒时代“圣灵充满、智慧充足” 的标准,而是以在教会事工忙碌的表象和程度为衡量标准。        那么,到底什么是事奉? 事奉的定义       《出埃及记》记述了耶和华上帝差遣摩西,将以色列百姓带出埃及的故事。当时埃及的法老王百般阻扰,不愿让以色列人从奴隶变成自由民。耶和华上帝一再吩咐摩西去 说服法老,重申祂救以色列民的目的:“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参《出》7:16等); “容我的百姓去,在旷野向我守节” (参《出》 5:1)。以色列人要“往旷野去,祭祀耶和华我们的上帝” (参《出》 5:3)。        耶和华上帝把以色列民领出埃及,固然是为了拯救他们脱离为奴之地,更是因为痛心百姓在埃及多偶像的环境下,随波逐流,渐渐忘了自己祖先敬拜的耶和华上帝。        摩西在临终前,三申其令,劝导百姓:必须离弃偶像,单单事奉、敬拜、祭祀耶和华。        “事奉”、“敬拜”与“祭祀”这3个词,在希伯来文出自同一字“Avodah”,意思也相连。当祭司在会幕或殿里事奉、献祭,是为百姓赎罪、感恩。当燔祭的脂油香味冉冉上升时,上帝的心得到了满足。这是献祭,是敬拜,也是事奉。        主耶稣在旷野斥责撒但时,用的是《申命记》的话:当“敬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祂。使徒保罗也在《罗马书》中,情词恳切地劝信徒,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而且这样的“献祭”,才是理所当然的“事奉”。         可见新、旧约圣经所教导的“事奉”,就是按照上帝的心意,从事祂所喜悦的“敬拜”、“祭祀“、“奉献”及“服事 ”等圣工 。 事奉的目的         基督徒是属灵的以色列民。主十架的宝血,把我们从被罪辖制的为奴之地,带进了应许地。事奉,是得到释放后,满怀感恩的自然流露,借着敬拜与奉献,让上帝的心得到满足,让祂荣耀的名高举。         在这道德相对化、信仰多元化的世代,当年摩西、以赛亚、以西结等先知所见的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的荣耀,因人类世世代代所犯的罪,受到了亏缺。世人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来荣耀祂。        上帝却早自始祖犯罪后,就开始了祂救赎恩典的大计划。“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 ” (《赛》9:2) 这就是预言光的来到。 以赛亚后的700年,耶稣来到世间。耶稣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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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代上帝的忠仆们,如云彩围绕着我们。他们的价值观,决定了他们事奉的对象;他们的事奉观,决定了他们一生事奉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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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然地,很多人认为,职场上周一至周五的工作,与“事奉”无关。心态如此,实际上也如此。大家觉得,只有牧师、神父、传教士等“神职人员”从事的,是“全时 间圣职”事奉。一般信徒的职业则是“俗职”,每天忙的是“干活”。只有和教会沾上边的才是“事奉”﹗ 于是,有了“从俗职出来、进入圣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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