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文学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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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明道 美国著名女作家哈丽特‧比彻‧斯托所著《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又译作《黑奴吁天录》),被林肯誉为“引发南北战争的导火索”。该书有两个贯穿始终的主题:一是废奴,一是信仰。而第二个主题,读者往往误解。 宣扬的不是宗教,是信仰 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在牧师家庭,做过教师。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逃亡的黑奴。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那里的情况。奴隶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 此书于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无与伦比的欢迎。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称她是“一本书酿成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凡是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人,都深深体会到美国黑奴制度的血腥、残暴。该书废奴观点明确,呼吁社会变革,呼吁解放黑奴。对于读者而言,社会政治的改变,可以带来人权的保障、各方面的进步提高,是很好理解的。 特别作为中国读者,我们早就学会了阶级斗争的分析方法——《水浒传》,是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揭露了资本主义的虚伪、黑暗;甚至《西游记》,也是歌颂人民的反抗精神……那么《汤姆叔叔的小屋》,当然反抗的是奴隶主阶级的残暴恶行! 所以,在阅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们很容易先入为主,以既有的思维模式,解构这篇名著,将其丰富内涵,简单归纳为呼吁解放黑奴、揭露和谴责奴隶主暴行,然而,却忽略或误解了该书的另一个主题——宣扬“真正的信仰”──信仰耶稣基督! 斯托夫人此书常被诟病,认为她塑造的汤姆叔叔的形象,太有宗教气息,缺乏反抗精神等等。其实这是对斯托夫人的误会。斯托夫人不仅仅是“激进”的废奴主义者,更是“激进”的宣扬福音、反对“虚伪的教会”的基督徒。如果能够仔细、客观地通读本书,会发现,作者对“基督教”有很多批判——有时直接描写或评论,有时则借着书中人(主要是圣克雷尔)的口进行。其批评很深、很透彻,甚至超过了许多教外人士对基督教的批判。 斯托夫人没有宣扬基督教的外在形式,她宣扬的是:人,要信仰耶稣基督,要遵行圣经的教训,真实认罪、悔改、信上帝! 斯托夫人的信仰观,在书中一贯体现 ×信仰的作用──改变人和社会 斯托夫人并没有把人物简单地按照所属阶级贴上标签。人的行为,除了受到自身地位的影响,也受到信仰的影响。有像玛丽那样虽然参加教会的聚会,却刻薄、自私,也有像菲尼亚斯那样,虽然不参加聚会,却正直、善良帮助奴隶逃脱。 奴隶主中也有心地善良的,奴隶中也有残暴的。例如,汤姆的第二个主人,奴隶主圣克雷尔,待奴隶很优厚。这除了天性使然,也与母亲从小给他的信仰教育有关。圣克雷尔的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以圣经为人生指导。 在书中有一个场景:圣克雷尔的妻子玛丽聚会回来,告诉圣克雷尔,讲道的博士引用圣经,论证奴隶制度是合理的,有的人生来就是伺候人的,等等。这种讲道,显然很合玛丽口味。 玛丽批评圣克雷尔一天到晚在外跑,就是由于他不喜欢宗教。圣克雷尔反驳:“宗教!你们在礼拜堂里听到的那套玩意儿,就算是宗教吗?那种拐弯抹角、可上可下,以便迎合自私自利的世俗社会中,各种歪门邪道的玩意儿,也算是宗教吗?我这个人生来不敬神明、庸俗而愚昧,那种比我的本性更可耻、更狭隘、更不公正、更不顾他人死活的玩意儿,也算是宗教吗?不!如果我要寻找一种宗派的话,它只能高于我自己的本性,绝不能比它低。” 这段话,说得真够痛快。虚伪的信仰,只是人为自己罪行辩护的借口、牟利的工具。在与堂姐奥菲利亚小姐的一次对话中,圣克雷尔说,黑奴中很多人没有正常的道德观念,偷窃、醉酒十分普遍,没有正当的谋生技能。当然,这不能怪他们,他们的肉体、灵魂,已经被占有、剥夺,没有指望。如果把这样的人,一下子解放,推出庄园、推向社会,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 通读全书,我们可以肯定,这绝不是圣克雷尔的借口,不是他想保住自己的奴隶主地位。他知道:“这是一个绝对遭天谴的制度。”“全国人民都对奴隶制度感到不满。奴隶制度不仅对奴隶不利,对奴隶主也没什么好处。” 他认为,某种意义上,改变人比解放人重要,比改变社会结构重要。难度更大。解放可以用战争,用法律,但改变人“太费事”。不过“费事”却很有效。这个“改变”,其实就是使大家成为虔诚的信徒(不是“教徒”)。 ×信仰的表现──爱 斯托夫人认为,真正信仰耶稣的人,心中一定生发出对别人的爱。此观点,在奥菲利亚小姐教育托蒲赛时,生动地体现。 圣克雷尔戏谑堂姐奥菲利亚小姐,给她买了一个小黑奴托蒲赛(Topsy),让堂姐和小黑奴同住,教育她。托蒲赛是一名不知来自何方、“衣衫褴褛”的小女奴。她认为既不是上帝造了她,不是她的母亲造了她,“我想我是自己长出来的。我不相信有谁造了我。”(英语因此有了成语“grew like Topsy”,像托蒲赛一样成长,比喻一种自生自长、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 托蒲赛没有任何是非观念,很难教育。奥菲利亚和颜悦色地教育她,全然无效。奥菲利亚问她:为何不好好做人?她回答:“哦,小姐,恐怕我是挨揍挨惯了。挨揍对我很管用。”她被打后,向其他小黑奴炫耀:“哈哈!菲利小姐还揍人呢,她连一只蚊子都打不死!我原来的主人才叫会揍人呢,直打得我皮开肉绽,真是厉害,那才真叫会揍人呢!” 奥菲利亚小姐在托蒲赛的教育上(知识、生活、信仰各方面)费尽心血,但收效甚微。我们不能否认,奥菲利亚小姐有爱,她所做的,例如为托蒲赛洗澡,实在让人佩服。“描述一个没人理睬、邋遢的孩子第一次浴洗的具体过程,对文雅人来说实在有些不堪入耳。事实上,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迫不得已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和死亡……奥菲利亚小姐真可以算得上是心诚志坚,言出必行。她勇敢地担负起为托蒲赛擦洗之责任,没放过任何一处令人作呕的脏地方。” 然而,奥菲利亚小姐的这种爱,还不能算是斯托夫人提倡的,超越性的来自上帝的爱。虽然奥菲利亚是虔诚的基督徒,做事极其认真,为人极其正直,但她对托蒲赛有偏见,有时候甚至有些厌恶。尽管她尽量掩饰、克制,但“孩子们总是很敏感的,别想瞒住他们什么。只要心中稍微有点嫌恶他们的想法,就算你想尽办法用物质笼络他们都没用,他们是一点都不买帐的。这些事看来很奇怪,但就是这个样子。” 而小女孩伊娃,真正地用基督的爱来爱托蒲赛,终于感动了顽石一样的孩子。当伊娃热切、动情地抚摸著托蒲赛说: “噢,托蒲赛,可怜的孩子!谁说没人爱你呢?我就爱你!托蒲赛,我爱你,因为你无父无母,孤单一人,可怜无依,受尽欺负。托蒲赛,我爱你。” 瞬时,“一道真诚信任的光芒,一道圣洁无私的爱的光芒,竟穿透了那孩子蒙昧、黑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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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若诚实地回顾西方教会历史,不可能对中古黑暗时期、罗马教廷的腐败专权无动于衷;我们若诚恳地关切当代教会时事,也必定被不时爆发的牧师、布道家的丑闻震动。是的,我们必须承认,普曼笔下教廷的黑暗面、宗教领袖的丑恶脸孔,都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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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一词,人人听过,许多人甚至常挂嘴边。但“上帝”在人心里,可以翻搅出什么波潮?呼唤出什么信念?牵引出什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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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牧世老先生在1993年出版的《殉道文学及其他》中,提到当年的苏联,圣经不准读,教堂被关闭,但信仰火种在民众心中并没熄灭。原因何在?说出来难以置信,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集》和《列夫.托尔斯泰全集》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