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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明道 美國著名女作家哈麗特‧比徹‧斯托所著《湯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又譯作《黑奴籲天錄》),被林肯譽為“引發南北戰爭的導火索”。該書有兩個貫穿始終的主題:一是廢奴,一是信仰。而第二個主題,讀者往往誤解。 宣揚的不是宗教,是信仰 斯托夫人(1811─1896)出生在牧師家庭,做過教師。她在辛辛那提市住了18年,與南部蓄奴的村鎮僅一河之隔,這使她有機會接觸到逃亡的黑奴。她本人也去過南方,親自瞭解那裡的情況。奴隸的悲慘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湯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寫出來的。 此書於1852年首次在《民族時代》刊物上連載,立即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受到無與倫比的歡迎。林肯總統後來接見斯托夫人時,稱她是“一本書釀成一場大戰的小婦人”。 凡是讀過《湯姆叔叔的小屋》的人,都深深體會到美國黑奴制度的血腥、殘暴。該書廢奴觀點明確,呼籲社會變革,呼籲解放黑奴。對於讀者而言,社會政治的改變,可以帶來人權的保障、各方面的進步提高,是很好理解的。 特別作為中國讀者,我們早就學會了階級鬥爭的分析方法——《水滸傳》,是農民階級反抗地主階級;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揭露了資本主義的虛偽、黑暗;甚至《西遊記》,也是歌頌人民的反抗精神……那麼《湯姆叔叔的小屋》,當然反抗的是奴隸主階級的殘暴惡行! 所以,在閱讀《湯姆叔叔的小屋》時,我們很容易先入為主,以既有的思維模式,解構這篇名著,將其豐富內涵,簡單歸納為呼籲解放黑奴、揭露和譴責奴隸主暴行,然而,卻忽略或誤解了該書的另一個主題——宣揚“真正的信仰”──信仰耶穌基督! 斯托夫人此書常被詬病,認為她塑造的湯姆叔叔的形象,太有宗教氣息,缺乏反抗精神等等。其實這是對斯托夫人的誤會。斯托夫人不僅僅是“激進”的廢奴主義者,更是“激進”的宣揚福音、反對“虛偽的教會”的基督徒。如果能夠仔細、客觀地通讀本書,會發現,作者對“基督教”有很多批判——有時直接描寫或評論,有時則藉著書中人(主要是聖克雷爾)的口進行。其批評很深、很透徹,甚至超過了許多教外人士對基督教的批判。 斯托夫人沒有宣揚基督教的外在形式,她宣揚的是:人,要信仰耶穌基督,要遵行聖經的教訓,真實認罪、悔改、信上帝! 斯托夫人的信仰觀,在書中一貫體現 ×信仰的作用──改變人和社會 斯托夫人並沒有把人物簡單地按照所屬階級貼上標籤。人的行為,除了受到自身地位的影響,也受到信仰的影響。有像瑪麗那樣雖然參加教會的聚會,卻刻薄、自私,也有像菲尼亞斯那樣,雖然不參加聚會,卻正直、善良幫助奴隸逃脫。 奴隸主中也有心地善良的,奴隸中也有殘暴的。例如,湯姆的第二個主人,奴隸主聖克雷爾,待奴隸很優厚。這除了天性使然,也與母親從小給他的信仰教育有關。聖克雷爾的母親是虔誠的基督徒,以聖經為人生指導。 在書中有一個場景:聖克雷爾的妻子瑪麗聚會回來,告訴聖克雷爾,講道的博士引用聖經,論證奴隸制度是合理的,有的人生來就是伺候人的,等等。這種講道,顯然很合瑪麗口味。 瑪麗批評聖克雷爾一天到晚在外跑,就是由於他不喜歡宗教。聖克雷爾反駁:“宗教!你們在禮拜堂裡聽到的那套玩意兒,就算是宗教嗎?那種拐彎抹角、可上可下,以便迎合自私自利的世俗社會中,各種歪門邪道的玩意兒,也算是宗教嗎?我這個人生來不敬神明、庸俗而愚昧,那種比我的本性更可恥、更狹隘、更不公正、更不顧他人死活的玩意兒,也算是宗教嗎?不!如果我要尋找一種宗派的話,它只能高於我自己的本性,絕不能比它低。” 這段話,說得真夠痛快。虛偽的信仰,只是人為自己罪行辯護的藉口、牟利的工具。在與堂姐奧菲利亞小姐的一次對話中,聖克雷爾說,黑奴中很多人沒有正常的道德觀念,偷竊、醉酒十分普遍,沒有正當的謀生技能。當然,這不能怪他們,他們的肉體、靈魂,已經被佔有、剝奪,沒有指望。如果把這樣的人,一下子解放,推出莊園、推向社會,不知道會成什麼樣子? 通讀全書,我們可以肯定,這絕不是聖克雷爾的藉口,不是他想保住自己的奴隸主地位。他知道:“這是一個絕對遭天譴的制度。”“全國人民都對奴隸制度感到不滿。奴隸制度不僅對奴隸不利,對奴隸主也沒什麼好處。” 他認為,某種意義上,改變人比解放人重要,比改變社會結構重要。難度更大。解放可以用戰爭,用法律,但改變人“太費事”。不過“費事”卻很有效。這個“改變”,其實就是使大家成為虔誠的信徒(不是“教徒”)。 ×信仰的表現──愛 斯托夫人認為,真正信仰耶穌的人,心中一定生發出對別人的愛。此觀點,在奧菲利亞小姐教育托蒲賽時,生動地體現。 聖克雷爾戲謔堂姐奧菲利亞小姐,給她買了一個小黑奴托蒲賽(Topsy),讓堂姐和小黑奴同住,教育她。托蒲賽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衣衫襤褸”的小女奴。她認為既不是上帝造了她,不是她的母親造了她,“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英語因此有了成語“grew like Topsy”,像托蒲賽一樣成長,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 托蒲賽沒有任何是非觀念,很難教育。奧菲利亞和顏悅色地教育她,全然無效。奧菲利亞問她:為何不好好做人?她回答:“哦,小姐,恐怕我是挨揍挨慣了。挨揍對我很管用。”她被打後,向其他小黑奴炫耀:“哈哈!菲利小姐還揍人呢,她連一隻蚊子都打不死!我原來的主人才叫會揍人呢,直打得我皮開肉綻,真是厲害,那才真叫會揍人呢!” 奧菲利亞小姐在托蒲賽的教育上(知識、生活、信仰各方面)費盡心血,但收效甚微。我們不能否認,奧菲利亞小姐有愛,她所做的,例如為托蒲賽洗澡,實在讓人佩服。“描述一個沒人理睬、邋遢的孩子第一次浴洗的具體過程,對文雅人來說實在有些不堪入耳。事實上,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迫不得已在惡劣的環境中生存和死亡……奧菲利亞小姐真可以算得上是心誠志堅,言出必行。她勇敢地擔負起為托蒲賽擦洗之責任,沒放過任何一處令人作嘔的髒地方。” 然而,奧菲利亞小姐的這種愛,還不能算是斯托夫人提倡的,超越性的來自上帝的愛。雖然奧菲利亞是虔誠的基督徒,做事極其認真,為人極其正直,但她對托蒲賽有偏見,有時候甚至有些厭惡。儘管她儘量掩飾、克制,但“孩子們總是很敏感的,別想瞞住他們什麼。只要心中稍微有點嫌惡他們的想法,就算你想盡辦法用物質籠絡他們都沒用,他們是一點都不買帳的。這些事看來很奇怪,但就是這個樣子。” 而小女孩伊娃,真正地用基督的愛來愛托蒲賽,終於感動了頑石一樣的孩子。當伊娃熱切、動情地撫摸著托蒲賽說: “噢,托蒲賽,可憐的孩子!誰說沒人愛你呢?我就愛你!托蒲賽,我愛你,因為你無父無母,孤單一人,可憐無依,受盡欺負。托蒲賽,我愛你。” 瞬時,“一道真誠信任的光芒,一道聖潔無私的愛的光芒,竟穿透了那孩子蒙昧、黑暗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