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校園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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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郭易君/陸百加 “我們早晨起來往葡萄園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沒有,石榴放蕊沒有;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給你。”(《歌》7:12) 上帝揀選了我們這群學生,那時候我們稚氣未脫。我們在清晨的第一縷日光之下,抱著吉他,在昆玉河邊靈修、唱歌。我們在搖曳的燭光下,在蚊子翩翩起舞的地下室,用基督的話語彼此鼓勵,去戰勝生命的軟弱。我們一起吃喝快樂,一起在校園裡不停地招呼同學:跟我們去教會吧! 後來,我們這群孩子長大了,畢業了。如今我們在各自呼召的禾場上為主奮勇收割。這不是詩,這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這也是詩,是世上最美的詩歌。 一、傳道吧,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 傳福音就是傳使人得救的好消息。這是基督的命令。 我本身不是一個喜歡傳福音的人,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上帝激動我的心,讓我不停地和別人分享福音。從2006年的個人傳福音,到2007年帶領高校傳福音禱告會,到2009-2011年的一對一傳福音和門徒訓練,我真的體會到《羅馬書》1:16的話:“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聖靈親自給福音做見證,證明這福音是真的。2007年一年,我們去了北京23所高校,禱告和傳福音。在石油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帶家屬區一個70多歲的老奶奶做決志禱告。她做完禱告,第一句話是:“怎麼沒有人早點告訴我啊?我這一輩子都白活了!”老奶奶的這句話,影響了我很多年。 去中央民族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帶了2個人信主,看顧了3個找不到教會的小羊;在北京外國語大學傳福音的時候,碰到一個正準備自殺的男生。後來他放棄自殺,歸信耶穌。 在北京航空航太大學禱告、傳福音的時候,颳著特別大的北風,凍得人直發抖。我們發了近500份福音單頁,一對一地傳福音給十幾個人;在人民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幾個在針葉松下邊禱告,熱得要命,明光弟兄差點昏倒。 在城市學院傳福音的時候,我們被保安帶到保衛處審問;在中央黨校傳福音的時候,被一個老師罵得狗血淋頭;在清華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們不只一次被人說腦子有毛病;在地質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們遇見了基督教三自會的一個副主席,與其進行了1個多小時的激烈辯論。 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傳福音禱告會上,我們提名禱告的人,後來幾乎都信了主;在北京大學傳福音的時候,我們帶了6個人加入教會,其中兩個人後來成了我們最重要的同工;在北京林業大學,我們帶了一對戀人決志信主。後來他們成了我們的同工,現回到老家服事;在礦業大學接待我們、一起傳福音的弟兄姊妹,如今都成了教會的中堅力量。 還有很多的見證,不能一一訴說。 傳福音,才會看到上帝的榮耀;不傳福音,榮耀就要離開教會。 教會傳福音,就會增長;不傳福音,就會停滯,最後像死水一潭。 教會傳福音,就會見到神蹟和聖靈的能力;不傳福音,信仰很容易變成宗教教條。 教會傳福音,才會保持活力和血液的更新;教會不傳福音,就會在人際關係中內耗。 教會傳福音,能夠堅固信心;不傳福音,不會明白基督的福音真的可以救人性命。 教會傳福音,能夠培養同工;不傳福音,很難培養出真正有擔當的同工。 關於傳福音,我個人覺得,還有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1、不是恩賜,是命令 經常聽到一些弟兄姊妹講:“我沒有傳福音的恩賜。”這是推卸責任的說法。傳福音不是恩賜,是每一個基督徒必須順服的命令。“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人人皆祭司,人人擔使命。不是要不要傳福音的問題,是要不要做基督徒的問題。既然要做基督徒,自然要順服基督的大使命。 2、預備好被拒絕 有人以為傳福音一定能成功,那是不現實的。傳福音的過程,就是被拒絕的過程。我傳福音大部分時候都被人拒絕,但是在被拒絕的過程中,體會到耶穌的心,體會到歷世歷代上帝僕人的心:“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8)體會到上帝已經應許我們: “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被拒絕的過程,還可以挑戰自己的信心:“這條十字架的窄路,你真的願意走下去嗎?” 這真是奇妙的經歷——被拒絕反而促使我們思考、回應、反省,變得忍耐、老練、有盼望,且不至於羞恥。 3、不是生命完美才可傳福音 生命的見證與傳福音有關係,基督徒的好行為,的確可以為所傳的道作見證。然而,真正救人的是福音本身,我們只不過是僕人。 這些年傳福音,我經常跌跌撞撞,經常有魔鬼控告:“就你這德性,還傳福音?省省吧,自己先搞明白再說!”然而,就是在傳福音過程中,我發現福音的能力、果效和內涵;正是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聖靈為我解答了一個個信仰疑惑;正是傳福音的過程,培養了我有擔當的品格,讓我學會了敬畏,知道了格外注意自己的品格,重視生命的內外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