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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歹人”禱告(劉航)

劉航

       1996年6月,我來到了美國洛杉磯。因為是自費留學,要籌措學費和生活費,就趁着還沒開學,先在茶樓打了3個月的工,每天從早上10點一直到夜裡1點鐘。9月份一開學,我就邊讀書邊繼續打工。很快,我發現,沒有車,我很難兼顧這兩件事。於是我買了一輛舊車,又去考駕照,居然一次就考過了--這在周圍人當中,是絕無僅有的,我滿心歡喜。可是,就在一個星期以後,當我駕車到家,要把車停進我所住的公寓的公共停車場時,卻一不小心撞了另一位相識的中國人的八成新的車。

       我的車還沒買保險,所以我得自己掏腰包賠。我陪那位鄰居去了三四家修車廠,估價結果都是七八百美元左右。“我賠你800塊錢,行嗎?”我問那位鄰居,一邊“肉痛”。他看了看我說:“我再考慮一下。”

       忐忑不安地過了幾天,他來敲我的門,把一張新的估價單遞給了我。我的天,1500美元!他居然要到城中最貴的修理廠修理!“我剛剛交了學費、買了車,確實沒有這麼多錢……”我好聲好氣地說。

       他冷冷地打斷了我的話:“你的情況我都知道,不過,有沒有錢是你自己的事。這個周末我去修車,你付錢,否則我會和你打官司。”

        若真的打起官司來,我一定敗訴。無奈之下,我四處挪借,才還了他那1500美元。“碰上他算你倒霉。”朋友們對我說,“那個傢伙對別的中國人也是這麼狠。”

       他的車修復一新後,又停在停車場上。過了兩三個星期後,我發現他的車從早到晚都停在原處。偶爾幾次見他早上西裝畢挺地出去,不到中午就回來了。後來才知道,他被lay off(裁員)了。

        那時,心中一陣快感,覺得上帝替我報復了他。

       這件事是我決志信主後不久發生的。身為初信者,生命尚幼,對他這種“歹人”確有報復或幸災樂禍之心。但有一點,自從我信主後,我就決心遵照主耶穌的教訓,徹底順服遵行祂的話。

        一個月以後,在一次禱告會中,牧師要我們學習為“最不喜歡的人”代禱。我立即想到了那位鄰居。我之所以能不假思索地想起他,是因為午夜夢回,或每次見到他的車子時,他的嘴臉已不知在我腦海里出現過多少次了。

        那次禱告會,可以說是我信主後最困難的一次禱告。我本來就很少為人代禱,更何況為這種人!一想到他在我經濟最窘困的時候,明知我的境況,不僅不同情,而且落井下石,我的心中就很憤怒。然而,我的憤怒被另一種東西壓倒了,主耶穌的話浮現在我的腦海里:“……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嗎?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太》5:44-46)

        我雖心中極不情願,但我深知主的吩咐必須單純順服,否則怎能算作基督的門徒?主耶穌饒恕仇敵、為釘祂十字架的人禱告,我當效法。我終於平靜下來為那位鄰居禱告,因不太知道怎樣講,禱告的內容很簡單,只是說:“主啊,求你讓他找到工作!”

      幾天後,那個人真的找到工作了。他的車,也不再整天趴在那兒,而是天天早出晚歸。

       我不知他找到工作是否因為我誠心的禱告,但這件事卻使我自己的生命有了極大的轉變。我開始領會饒恕和代禱的喜樂,也經歷了生命成長的愉悅。對上帝、對自己的認識都有了突破,心中的恨也被超越了,猶如重擔卸下,頓時輕鬆開朗起來。我並且體會到:信而順服,生命才會成長;立志遵守耶穌的命令,聖經的話才不僅僅是道理,而是生命的糧。□

作者來自北京,現在美國洛杉磯讀書。

本文原刊於《進深特刊》第二期,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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