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居 本文原刊於《舉目》68期 聖傳(magisterium) ,肇端於教會歷史初期,宏大而悠久,至今不絕。 宗教改革以降,新教世界很少提及聖傳,此源於宗教改革時期對天主教的反感與批判——聖傳不幸地和天主教捆綁在一起了。這導致新教學者不太願意提及聖傳,新教信徒對聖傳比較陌生。 基於筆者對當代中國教會(尤其是家庭教會)的解讀,我認為,引入聖傳觀念,有助於福音派教會奠定大公信仰基礎,得以回溯、連通使徒和教父傳統,在正統信仰的基礎上,達成國度性的合一。並在承襲大公傳承的基礎上,為聖傳開拓新的疆域。 定義 聖傳,是一個宏大而複雜的觀念,是天主教行政和教導體系的核心概念,通常定義為:聖言啟示的解釋權,專屬教宗及相關的主教團體。在天主教傳統裡,聖傳包括神聖無誤 (Infallible Sacred) 和平常可能有誤(Fallible Ordinary)兩個部分。 宗教改革對於教會的最大影響,就是把教廷專屬的釋經權威,交還到平信徒手中。聖傳觀念隨之急劇變遷,一方面激發了新教平信徒的創造力,對於近現代西方文明功不可沒。另一方面也導致新教內部宗派林立、教義龐雜混亂。 聖傳作為教義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權威源泉,略有差別於改教者提出的大旗“五大唯獨”(唯獨基督、唯獨聖經、唯獨信心、唯獨上帝的榮耀、唯獨恩典。參Michael Horton, “Reformation Essentials – Five Pillars of the Reformation,”Modern Reformation, March/April 1994。)“五大唯獨”在改教過程中,起了綱領性作用,模塑、定位了近現代福音派教會傳統,並在當代教會實踐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然而,我們仍然可以追問一個問題:在聖經新約正典形成之前,教會已經經歷了三、四個世紀,那時的信徒服膺何種權威?到底是什麼樣的權威,判定哪個文本該列入正典,哪個文本不具有正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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