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忍為國
本文原刊登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
中國古代《史記》中記載,戰國時期“完璧歸趙”的大臣藺相如,為了“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甘願忍讓武將廉頗的挑釁,感動廉頗自動負荊請罪。這個“兩虎不相鬥”的故事令人敬佩。
清朝乾隆年間,有一個家族因守一個忍字,竟能五代同堂,也傳為千古美談。這些人並非天生賢哲,而是和我們有同樣性情的人。他們之所以忍人所不能忍,乃因以國事、家庭為重,不願因小我一時的衝動,破壞了大我長久的和諧。
這種相互容忍的精神,在一些華人教會或查經班中,卻不易實踐。按理說,基督徒既稱生命改變,就應能克服中國人(所有罪人)內鬥的習性,在信徒之間彼此相愛才對。可惜,大至一些宗派與福音機構之間,小至一個教會或查經班的成員之內,同工同“攻”,相敬如“兵”之事卻時有所聞。痛心之下,不禁嘆問:難道聖經中“用愛心寬容、用和平聯絡”的教導,竟只是一些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嗎?
對於這種現象,我們辯稱: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教會既由一群不完全的人組成,當然不可能完全!也有人說:我知道應該彼此寬容,可是對方的態度方式太霸道,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也有人悍然說,我是為真理作戰,豈可妥協!
我深信,體念我們軟弱的主,既未在迦密山的雷聲火焰中向我們發令,而是在謙柔的洗腳聲中賜我們榜樣;祂要我們合一相愛的命令,絕不是無法達成的,端看我們有無捨己的心志與操練。
- 容忍是聖靈的果子
我們必須瞭解,基督徒的容忍不是一種唾面自乾的人生修養,而是聖靈的工作。只有真正將老我與主同釘十字架,每天讓主在裡面活著的人,才能克服人類好鬥的天性,恒常地活出聖靈所賜的忍耐的果子(《加》5:22)。
- 容忍是因對上帝有信心
容忍不是姑息養奸,也不是像鴕鳥把頭埋在沙堆裡逃避現實。容忍是對上帝有充足的信心,等候祂指定的方法和時間(《雅》5:7、8)。很多時候我們自命為現代的十字軍,鼓起捨我其誰的壯志、急於在教會中除舊佈新。事實上,若我們真的深信上帝仍坐在寶座上明察秋毫,我們會有更謹慎合宜的做法,不會揠苗助長,不以人的怒氣來成就上帝的義。
- 容忍必會受苦
在容忍的過程中,受苦往往是不可避免的(《雅》1:3)。這些苦處不一定是身體或物質的艱難,往往是尊嚴、心靈、意志的折磨,就如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一般。只有甘願忍耐,“堅固你們的心”,並願意“忍受罪人頂撞”的,才不至於疲倦灰心(《來》12:3)。
- 容忍也是基於我們重視人勝於工作
教會中有許多衝突是因為急功近利。有人為了講求效率,忽略禱告、溝通、同心的重要,想以多數表決來促其速成;有些人甚至像拉選票,或搞破壞,以各種手段達到目的。事實上,工作的興旺在於同心合意(《腓》1:5)。若我們遇到意見不同時願意忍耐等候,且以這些反對的看法為修正和考驗,我們的決定將更成全完備,而且皆大歡喜。
- 容忍是因有自知之明
我們可從聖經中發現,容忍是一個時常謙卑自省的人自然的表現。當大衛逃避押沙龍時,掃羅族的示每在他的臣僕面前咒罵他,又拿石頭砍他。大衛本可輕易置示每於死地,但他容忍不發,因他想到自己犯過大罪,認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撒下》16:11)。這種反求諸己的美德,只有真正體認自己“是在罪孼裡生的”(《詩》51:5),嘗受赦罪之恩的人,才能真正表現出來。
薛爾頓(Charles Sheldon)在他著名的小說《跟隨祂的腳蹤行》(In His Steps)一書中,描寫一群信徒響應牧師的呼籲,決定在做任何事之前,先問自己:“如果耶穌基督是我,會怎麼做?”他們一生的道路,因而截然不同。
今天,我們華人信徒,也必須面對相同的挑戰!如果古人能為國家的好處彼此相容,基督徒若以耶穌的心為心,豈不更能以神國大業為重,與神家中的弟兄姊妹相忍相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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