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話和合譯本》正式出版(賀宗寧)2017.04.21

 

賀宗寧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教會歷史這一週2017.04.21

 

公元1919年4月22日《官話和合譯本》正式出版。

官話和合本譯者與中文助手,從左至右:鮑康寧(Frederick W. Baller)、劉大成、富善(Chauncey Goodrich)、張洗心、狄考文(Calvin W. Mateer)、王元德、鹿依士(Spencer Lewis)、李春蕃

 

《聖經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簡稱和合本;今指國語和合本Kuoyü Union Version,舊稱官話和合本Mandarin Union Version),是今日華語基督新教教會最普遍使用的聖經譯本。問世100年來,一直是華人教會的權威譯本,是眾多信徒心愛的聖經。

 

此譯本的出版源自1890年在上海舉行的傳教士大會。會中各差會派代表成立了三個委員會,各自負責翻譯官話(白話文)、淺文理(淺文言)、深文理(文言文)譯本。

 

從19世紀初到19世紀80年代,在中國的外國差會出版了若干本漢語文理(文言文)聖經,在用詞和翻譯原則上都有差別。傳教士憂慮中國信徒面對諸多文理譯本無所適從,希望有一部聯合譯本。

 

之前外國宣教士曾經嘗試推出統一的中文文理譯本。1858年出版的《委辦譯本》是集眾人之力合作翻譯的成果。可惜由於當時各差會宣教士間,期望相左,意見分歧,以致文理《委辦譯本》統一中文譯本的目的,最終並未達成。

 

在官話和合本誕生之前,麥都思與施敦力曾於1857年將《委辦譯本》的新約改寫成南京官話出版;1872年,華北的英美宣教士包約翰、艾約瑟、施約瑟、白漢理、丁韙良翻譯了《北京官話新約全書》;1874年,施約瑟獨自一人依照《北京官話新約全書》體裁,譯完北京官話舊約;1878年英國聖經公會(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將《北京官話新約全書》與施約瑟的舊約譯本合印為《新舊約全書》。官話和合本在多處地方參考了《北京官話新舊約全書》。

 

1890年的傳教士大會,決定同時以深文理、淺文理、官話翻譯,以“聖經唯一,譯本則三”為目標。與會者一致肯定需要一本聯合的官話譯本。至於文理譯本方面,英國傳教士維護他們使用多年的《委辦譯本》,因其譯文優美,教會甚至曾將這譯本兩度進獻於清廷,可見其地位顯赫;他們堅持最多只需將這譯本略作修訂,便可用為聯合譯本。

 

美國傳教士不喜歡《委辦譯本》,因其多處地方不忠於原文,且參雜儒家概念,認為需用較淺易的文言重譯。結果大會決議同時翻譯兩種文言譯本,即深文理和淺文理,以化解兩派間的矛盾。

 

1904年,《淺文理和合譯本》(Easy Wenli Union Version)出版《新約》。1906年,《深文理和合譯本》(High Wenli Union Version)亦出版《新約》。1907年,傳教士大會計劃只譯一部文理譯本,於1919年出版《文理和合譯本》(Wenli Union Version)。1906年,官話的翻譯工作完成了《新約》;1919年,官話《舊約》的翻譯工作完成。在1919年正式出版時,官話聖經譯本名為《官話和合譯本》,從此就成了現今大多數華語教會採用的和合本聖經。

文理和合本(串珠)

文理和合本的主禱文

 

和合本分為“上帝”版和“神”版,區別在於上帝版的經文中出現“上帝”的地方,神版都用“神”前加空格代替。因為對於基督教的至高主宰,中文應該翻譯為“上帝”還是“神”,晚清的西方宣教士爭論了幾十年仍未解決,和合本便採用這種折衷方法。

 

現在稱為《和合本》的聖經,初稱《官話和合本》,用了清朝的慣用稱呼“官話”,至清末民國時期“官話”逐漸改稱“國語”,故此改名《國語和合本》。因著《國語和合本》大為流行,成為教會唯一在用的和合譯本,現今簡稱為《和合本》。

和合本聖經《馬太福音》第一章

 

《官話和合本》委員會的委員,包括美國長老會的狄考文(1836年-1908年)、美國公理會的富善(1836年-1925年)、中國內地會也是浸信會的鮑康寧(1852年-1922年)、英國倫敦會的文書田(1847年-1914年)、美國美以美會的鹿依士(1854年-1939年),以及其他在不同階段加入、後因不同原因退出的西方傳教士,前後有16位。

 

協助他們翻譯的中國基督徒有誠靜怡、劉大成、王治心、王元德(即王宣忱)、鄒立文、張洗心、李春蕃等人。在狄考文翻譯新約的過程中,他的繼配夫人狄文愛德曾協助他,為官話新約的翻譯製作了一份希希臘文-中文的索引。和合本的翻譯共遵循四項原則:

 

  • 譯文必須為全國通用語言,不可用地方土語。
  • 行文須簡單,在禮拜堂誦讀時,各階層人士都能明白。
  • 字句必須忠於原文,同時又不失中文的韻氣。
  • 暗喻應盡量直譯,而非意譯。

 

委員會在翻譯官話譯本時,官話之確切的書面形式和標點符號尚未成熟和定型,委員會需要商量採用一個共通形式。主席狄考文主張文體要貼近官話口語。他也設計了聖經中的標點,除傳統句讀的句點“。”和逗點“、”外,增加了圓點“.”,作用如同英文的分號和冒號。

 

1906年,新約譯完,1907年出版。之後開始翻譯舊約。狄考文在1908年逝世。富善成為新的主席,與其他委員一道,繼續翻譯舊約,於1917年將舊約譯完。在翻譯過程中,委員們意識到官話逐漸取代文言成為書面語,聖經官話譯本或會成為重要作品,因而在1918年3月,著手把新約全面修訂,使得譯文更具文學風格,並於該年年底修訂完畢。1919年4月22日出版《官話和合譯本》。1939年改名為《國語和合譯本》。

 

1983年,由三十多位來自中國大陸、香港、台灣、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地的華人聖經學者對《和合本》進行了修訂,使其更貼近現代文意並修正錯譯,耗時27年修訂而成,於2010年出版新舊約全書。該修訂版秉承“不為修訂而修訂”及“盡量少改”的原則,忠於原文,力求保持和合本的風格,盡量保留信徒熟知的金句。

“教會歷史這一週”已經制作成3-5分鐘的視頻(蘇文峰主講),在橄欖社區網 站(http://ocochome.info/)播出,《教會歷史這一周》的頁面短鏈接: http://wp.me/P5KG8P-7dW

或點擊后面網址觀看本期視頻: http://pan.baidu.com/s/1dETZrSt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