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爱无类” ——爱神,也当爱同性恋者(陆尊恩)

陆尊恩
本文原刊于《举目》40期

基督也为同性恋者死

        本文基本上是为非同性恋的基督徒而写的。我想从福音的角度出发,请基督教会的弟兄姊妹重新考虑,对待同性恋者应持何种态度。

       同性恋者就像社会中的任何族群一样,都是神呼召教会去见証福音的对象。基督徒见証福音有两种主要的方式,一是用爱心去关怀,一是用真理去传讲。两种方式应当 平衡应用。我相信神深爱他的百姓。他从这个堕落世界的每一处,都召了人来归向他,其中包括同性恋者。基督也为他们死,基督也将新生命赐给他们,圣灵也在他们的内心工作,并且神赐他们最大的盼望,就是将来身体复活,与基督一同活在荣耀里。

        故此,我相信教会有责任传福音给同性恋者,接纳他们在神的家中成长,理解他们属灵上的需要,用福音真理教导他们,并且用基督无条件的爱来爱他们。

圣经特别地谴责同性恋吗?

        圣经的确清楚地谴责同性恋是罪,但圣经更多地责备了不信、伪善、论断与自以为义。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须知自己也是全然败坏,唯独依靠基督的恩典,才能站立在神面前。我们应当与一切的罪恶为敌,但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对同性恋抱持特别的敌意。

        回想《约翰福音》第8章的故事,有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被带到耶稣的面前。耶稣对众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我们必须先承认自己也是罪人,才能够客观地评估同性恋的罪。

       保罗曾经用同性恋作为例子,証明抵挡神的人会堕入不自然的恶行之中(参《罗》1:27)。但保罗同时也列举了许多其他的罪,例如贪婪、争竞、自夸、违背父母 等等(《罗》1:29-31),而这些罪是所有人经常会犯的。可见,保罗的总意是警诫所有的人:我们都落在神公义的忿怒之下,都需要悔改,而不是鼓励教会 特别去攻击同性恋者。

同性恋者人数众多吗?

        其实同性恋者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远 比我们想像的多。有太多的同性恋者,基于种种理由,不愿意将自己的情形告诉别人,特别是不愿意告诉家人。他们善于在社会中隐藏自己:有些人选择孤立、退 缩,有些人用婚姻作为伪装,还有些人放纵自己。事实上,愿意“出柜”向公众表明自己同性恋身分的,是同性恋族群中的少数。

        虽然探讨同性恋的电影逐渐增多,在日常生活中,多数人还是不太容易直接感受到同性恋族群的存在。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同性恋者都公开自己的身分,我们才会讶异,身边竟有这么多的朋友、同事、教会的会友,甚至是我们尊敬的人,是同性恋者。

         因为大部分同性恋者认定,社会不可能接纳他们,所以他们从未向人表明自己的身分,自然也不可能大大方方地进入教会。教会如果真的关心同性恋群体,就必须采取主动。

同性恋者信主后,可以变成异性恋吗?

         有的人可以,但通常做不到。毕竟从同性恋成功地转变成异性恋的人,不是很多。目前还没有人宣称,已经成功地找到让所有同性恋者改变的方法。许多对同性恋的研究仍在进行当中。

         同性恋有多种类型。许多成功转变的人,其实不是真的同性恋,只是过著同性恋生活的异性恋者;也有一些人是双性恋者。

         虽然同性恋团体企图用有限的科学研究,証明同性恋是天然的或遗传的,但其实没有足够的証据。反同性恋的团体,试图用科学研究証明同性恋不是天然的或遗传的,也一样証据不足。

        对于同性恋的成因,无法用单一的生物、心理或社会的理由来解释。一个已经成为同性恋的人,也很难透过治疗或辅导改变。但无论同性恋是否是生物遗传,神的律法 并不改变,我们也必须顺服(就像说谎与奸淫的倾向也可以说是人类的天性,但这并不表示,我们可以违背神吩咐的不可说谎与不可奸淫的命令)。

         所以,如果有一个同性恋者信主了,与其勉强他变成异性恋者,不如先勉励他过圣洁的单身生活。如果主在他身上做特别的工作,使他变成异性恋者,这是主的美意与恩典,人不能勉强。

会不会对我们的儿女产生负面影响?

       当基督接纳痲疯病人、娼妓、税吏、病人、鬼附的人与贫穷的人,呼召他们来到他面前时,他丝毫不担心这会给他的门徒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其实不光是同性恋者, 整个世界都会带给基督徒负面的影响,例如商业的文化、电视与电影、世俗化的管理模式、政治的立场等等,但基督徒无需因此与世隔绝。我们反倒可以借此,让我 们的儿女看见:当我们说“爱人如己”的时候,我们不是假冒为善的。我们的儿女可以从我们与同性恋者相处的过程中,深刻地学习到福音的真谛,就是“耶稣能洗 净一切的罪污”,没有任何例外。

        真正的危险,是我们对同性恋者抱持冷漠的态度,然后告诉我们的儿女不要与他们交往。若是如此,我们的儿女将会怎样理解耶稣的福音呢?

        如果我们能够按照基督的教训,向同性恋者持续见証神的爱与真理,那么,我们和同性恋的相处,不但不会给我们的儿女带来负面的影响,反而使他们看见福音的能力与可贵。

为什么会出现同志运动?

        其实绝大部分的同性恋者,是恐惧、小心、自我压抑的,尽量过著低调的生活。在同志运动开始之前,他们在社会中是弱势的、不堪一击的,是社会咒诅与排挤的对象。也正因为此,才会出现同志运动,鼓励同性恋者团结起来,争取主流社会的认同。

        从同性恋者的角度看,同性恋者争取平权,并不是为了破坏主流社会的价值,而是为了逃出自我压抑的牢笼,为了不再孤独。他们觉得,自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出柜是为了向这个社会争取公众的接纳。

        基督徒在面对同志团体的挑战时,如果能温柔地倾听,对同志运动者的情绪能多一点理解,也许就不会太快落入属血气的政治斗争,而能把福音的盼望带给他们。

当同志运动威胁家庭制度时,怎么办?

        当同性恋团体组织起来,企图修改法律、改变家庭制度时,基督徒都应当坚定地参与社会舆论的辩论,以维护真理。

        教会在采取公共的行动之前,则必须谨慎又谨慎地查验自己的良心:我们反对同志运动,是因为我们忠于神的真理,还是本于自己的好恶、借用圣经的权威排斥同性恋 者?我们会不会表面上说“爱同性恋者,所以要谴责他们的罪”,实际上,只是想要一个没有同性恋的社区环境,好让自己过得更自在?

         30年前,北美保守派提出“六号提案”,企图用法律的手段剥夺同性恋的工作权。对此,我很不赞成。因为剥夺同性恋的工作权,等同于剥夺了他们在社会中生存的权利。况且,当我们向这个社会极力証明同性恋是错误的同时,我们是否也用了同等的力量,动员教会关爱同性恋者?

         有一些教会领袖试图透过政治的影响力,剥夺同性恋者的权利,或是对他们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自愿转换成为异性恋,否则不给他们公正的待遇——对此,我诚恳地认为,这是一种罪恶。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想放宽圣经的标准,而是想要凸显目前教会的光景:教会对于同性恋的议题,绝大多数是采取被动的姿态;教会对于同性恋者的接纳与陪伴,实在太少,以致于挣扎中的同性恋者无法投向教会的怀抱。

       有些教会对于同性恋者其实漠不关心,只有在道德议题浮出水面时,才对同性恋的不道德大加挞伐。用政治的力量去逼迫与我们不同的人,强迫他们改变成为我们能接 受的样式,并不是基督拯救罪人的方式,也不应该是教会的手段。将同志“妖魔化”的举动,不但无法吸引同志进到教会、听见福音,反而将他们推到离上帝更远的 孤立与反抗里。

为什么教会必须主动表达关爱?

        主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 喝。”(《约》7:37)耶稣是所有人的救主,任何罪人,只要愿意到耶稣这里来支取生命的活水,主不会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主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 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主呼唤的,并非只有异性恋者,他不也呼唤同性恋者吗?

        除非教会学会主动伸出热情 的手,邀请同性恋者进入教会,否则,同性恋者很难在教会里感觉到被接纳。教会是圣洁的,但教会的圣洁不是依赖会员在表面上合乎道德的要求,而是单单依赖基 督的宝血。主耶稣的身边总是被一群又一群的罪人围绕——因为主的心里柔和谦卑,罪人一看见他就被他吸引。

       接纳同性恋者进入教会,并不会玷污教会,反而能够帮助教会的会友,深刻体会基督爱罪人的福音真里,并且在服事同性恋者的过程中,经历属灵的成长。

教会可以为同性恋者做些什么?

       主将拯救罪人的使命赐给教会,因此教会不应该用“要相信耶稣,先处理你的同性恋”这道墙,隔绝同性恋的慕道友。面对沸沸扬扬的同性恋议题,我相信,当前教会优先该做的,不是批判同性恋的错误,而是发展同性恋的福音事工,并预备教会的环境更适合同性恋者加入。

        然而,今天教会的普遍情形并非如此。藏在人心里的围墙,阻断了同性恋者进入教会接受福音。异性恋的基督徒,不论是觉得恶心、奇怪、冷漠或好奇,在遇到同性恋者时,全都手足无措,因为教会很少装备基督徒,如何用爱心与真理与同性恋者相处。

        有时候,教会领袖还极力攻击同性恋者,以彰显教会的道德立场。但是,其结果是不断地累积对同性恋者的敌意,对于我们传福音给同性恋者是没有帮助的。

        当然,我也非常谅解教会的软弱,因为教会的确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才能够形成健康的文化,预备好随时服事同性恋者。许多基督徒为了福音,能够长期深入贫穷 之地、监狱、吸毒者等社会边缘群体,渐渐摸索出服事的正确方法。教会也应当用同样的态度,投入同性恋者的福音与关怀事工。一方面,教会可以充满爱心地对同 性恋者伸出邀请的手,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地预备,建立一个适合同性恋者认识耶稣的环境。我深信,经过学习,所有教会都可以成为善于服事同性恋者的教会。

如何帮助他们认识基督?

        只要我们能够用基督无条件的爱来爱同性恋者,我们就可以勇敢地向同性恋者传达神的真理,不用害怕冒犯他们。同性恋团体虽然想极力証明,同性恋的生活方式是天 然的、健康的、正常的,但同性恋者确实有许多的困扰、挣扎、痛苦。我们可以同情同性恋者的痛苦和挣扎,但若为此扭曲圣经的真理,将同性恋解释为圣经所允许的行为,并不能真正地帮助他们。

        面对同性恋者,我们首先要采取无条件接纳的态度,以同理心聆听他们,了解他们的生活。然后,专注于将耶稣基督介绍给他们。至于他们为何有同性恋倾向,我们无法提供简单的解答,但我们可以不断地强调,“耶稣就是你们的答案”。

        我个人有一些向同性恋者传福音的经验。我观察到,同性恋者虽然有伴侣,却仍然可能非常孤独又缺乏安全感。基督徒可以从他们的挣扎中,获得深刻的信仰体悟:不 论是怎样的人,内心都可能极其孤独,渴望认同。而神的爱,已经为人类的孤寂,提供了永恒的解答。我们要在爱中,不断向同性恋者传讲这个真理:人类所寻求的 自由、依靠与亲密感,只有耶稣能够提供。

同性恋者若重生得救,还会保有同性恋的性向吗?

        当我们将生命交托给主之后,圣灵就开始在我们身上做更新变化的工作。这个变化是渐进的,在某些人身上看起来比较快速,在某些人身上看起来很缓慢,但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速成”,能在信主之后,生命立刻变得圣洁无瑕。我们总是在生命的破碎与失败中,逐渐体会救主的能力与恩典。

        对于重生得救的同性恋者来说,他们很可能会在感受到圣灵所赐的圣洁新生命的同时,也感觉到自己败坏本性的强烈抗拒。这样的经历,是所有重生的基督徒都会有的。只是他们的罪性比较多以同性恋的倾向来表达,我们的罪性比较多以其他的倾向来表达而已。

        所以我认为,重生得救的同性恋者,仍然可能保有同性恋的性向,但是他们会渐渐被神光照,明白同性恋的行为是神所不喜悦的,因此开始经历成圣的挣扎。他们可以 开始靠着主的恩典,逐渐脱离同性恋的生活方式,追求过一个圣洁的单身生活。因此,若有一个同性恋者成为了基督徒,开始与自己的同性恋性情争战,我们就当乐 意接纳他作弟兄姊妹。哪怕他有时跌倒、回到从前的罪里,我们也当乐意挽回他。但他若不承认自己的罪性,完全轻看主的命令,不愿意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 也不觉得有错,那就会让人怀疑他是否真的重生。

        如果一个同性恋基督徒可以保持圣洁的单身生活,他应该也可以参与教会的服事。在这点上,和异性恋基督徒是一样的——异性恋基督徒也有情欲的试探,如果他们能够保持圣洁的生活,自然能够参与服事。

如果有人在教会中继续过同性恋生活,怎么办?

        一 个信主的同性恋者,继续与同性恋的伴侣同居,或是有同性恋的性行为,都是得罪神的。然而我们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时,不需要将重点放在要求他们放弃同性恋的生 活,而是带领他们认识基督、认识福音、明白圣经,和他们建立友谊,鼓励他们分享生活中的难处,然后一起祷告。等到主的爱在他们心中渐渐成形之后,他们才能 够理解,如何靠着主的爱,过爱神与顺服神的生活。主也会亲自带领他们面对同性恋的问题。

          当然,如果他们在过教会生活的同时,仍然有同性间的性行为,或是挑逗别人,或是对人不恰当地依赖,这是教会需要处理的。教会的传道人或辅导员,可以用温柔与智慧,作细腻的沟通,将圣经真理的立场告诉他们。

         我个人认为,只要教会仍然接纳他们,不因为他们的行为驱逐他们,一切合理的限制、要求、劝勉或责备,都是可以的。试想如果是一个异性恋基督徒偶然犯罪,我们 当中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6:1)。我相信这样的属灵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同性恋者。

        最重要的是,我们若愿意委身,与同性恋的弟兄姊妹一同挣扎,一同度过改变的痛苦,才能一起经历成长的喜乐。当同志与非同志在基督里合而为一,一起仰望圣洁的 基督,一同倚靠圣灵的能力,一起与自己的罪争战时,我们将明白,真正的胜利不在于谁能主宰生活方式,而在于我们能一起面对那真正的敌人,就是罪,并且一起经历神的爱。

作者为西敏寺神学院道学硕士,现任台湾中华基督教长老会信友堂传道。

17 Comments

    • 所谓多元结婚制度,考虑到的,主要还是婚姻之内才能享有的权利问题,因此,目前,同性”婚姻“ 是第一步,下一步的多元“婚姻”,在定义上,已经超过传统对婚姻的定义,可以延伸至所有在一起的共依生活。这样的法令一旦通过,将会引发更多的混乱和利益纠纷。

    • 您好,我一直以来都想要受洗成为基督徒,但就因为我是个同志,所以非常痛苦的认为自己是罪人,不能自拔。我52岁了!曾结婚,离婚,有二个孩子,我是重大伤病患者,常常要住院,现在看心理治疗,原因就是我认为我心理不正常,我抗拒同性行为,但又爱恋,所以就长期单身。后来发现圣经也说,自慰也有罪,令我更加迷惑痛苦,性爱不是天父给予的天性吗?我也曾,禁欲一阵子,后来发现好像性功能障碍了!我想是天父安排让我无能,让我不再有罪,但是我还是很渴望性爱!所以我向天父祷告。原谅我,我需要爱,能否让我在生命延续到最后悔改,再受洗,我持续的祷告,也就医,我的性能力恢复了!我想天父听到我的祷告并许可我了!但我还是觉得不妥,我真的很想要受洗,但是我又不想失去性爱。我看了很多的基督徒的跶伐,您是唯一的例外,所以我鼓起非常大的勇气,打了这封信。我只要住院时就会睡前祷告,出院就没有,我想问,如果我成为基督徒就必须,完全放弃性爱吗?那么为何天父会让我恢复性功能,我一直以来都相信我是,天父座前的大天使,来到世间,我非常善良,帮助过很多人,可是我非常痛苦,我无所适从,无助,我也不知道为何要打这封信,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发出,我常常这样,我之前决定开始灵修,我看了,与神对话,我不知道了?我想问,为何基督教要排斥,其他的宗教,没有任何宗教会排斥,毁谤其他宗教,我以前只要是劝导为善的宗教,都接受,但我真的很想成为基督徒,但是教义一直说明我是罪人。我好痛苦。我并不怕苦行,但是我是真的心理不正常吗?我也真的不想放弃性爱,性爱也是一种爱,不是,我好矛盾又痛苦,我曾经失去性能力,祷告后又恢复,可是教义说了!它有罪!而我觉得它是令我愉悦的,可是教义说它是,神不愉悦的,那天父,为何要让它恢复。我好迷惑又痛苦。我也曾经徘徊,同志圈边缘,很少,但有。我很想但又抗拒,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良善的您能够给我答案吗?我要按了……还是不要~我按了!

        • 您好,我好像看到您有回复我的留言,可是我看不懂英文,也不太会用,看不到您的回复,如果您有回应我的留言,可以请问我应该怎样才能看到您的回复,或是您能再回复一次吗?

      • 我敢100%肯定上帝爱你。若你愿意爱基督,就放胆尽情的爱吧!因为在爱里没有惧怕(约一4:18)

        上帝爱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是圣人或是基督徒;也不会因为你是罪犯或佛教徒或同性恋者而不爱你。

        上帝爱你,就只是因为祂爱你,单纯爱你这个人,无关你的行为,无关你是什么样的人。

        上帝喜悦义人,谁是义人?不是很会遵守律法的,而是相信耶稣基督为救赎主的,就是义人。我们是因信称义,而非行为称义。
        (约3:17-18)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律法是使人知罪,不是用来定罪。

        能使人知罪的是圣灵,一个人能柔软、承认自己的罪,完全出自神的作为,而非人自己的良善或被人强迫。不用别人控告自己,你就会觉得我不想要这样。在主基督里我们的软弱,经历神的接纳、恩典与慈爱,使我们懂得谦卑,进而能有爱去体恤怜悯那同样软弱的人。

        神是爱。

        耶稣来了以后,说明最大的诫命是,爱你的上帝,爱人如己。
        (太22:37-40)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那些批评、论断别人的人,不就犯了第二条戒命?当然我们不这么说,以免也成了论断人的人了。
        (路6:36-37)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饶恕:原文作释放)
        (罗14:4) 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

        大卫之所以蒙神喜悦,并非他戒律守得好,他也因杀人,上帝不要大卫替祂建殿;大卫也犯过奸淫,还杀了人家丈夫。大卫被神喜悦,是因为他对上帝诚实。由此可见,向上帝坦承自己,和神建立好关系,更胜表面行为端正了。

        对于同性恋者,我们应该把同性恋的行为跟这个人分开,我们爱一个人,不是由他是什么身份决定,不能说他是基督徒所以爱他,也不应他是同性恋所以排斥他。

        我们能有多少能力去爱一个人,就尽力去爱,因为爱人的能力也是神给的,不是挂了个基督徒的名号就得谁都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容量,上帝知道。爱不是强迫,不用强迫别人去爱,若实在无法接受别人的某些行为,就各自跟上帝祷告,让上帝来帮助、带领自己。

        为什么会有同性恋的情况,没有人真的知道真相,只有全能神知道。

        在一个人身上发生过什么样的伤害,导致人出现某些行为,也只有全能神知道。基督来是为要医治伤心人、被掳的得释放。

        信基督后,不需要频繁控告自己,免得中了仇敌诡计。

        要知道神的救恩是全备的,远大过你所有的罪,信基督后,一切的罪都被洗净了,在基督里也不再被定罪…尽管放心的对神开心胸吧!

        圣经里并没有说自慰和性爱是罪喔!性爱是神造给人的本能,上帝要我们享受但不滥用,律法上所禁止的也是为了保护我们,不是为了规定而规定。

        • 性爱只能在夫妻当中,圣经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就算犯奸淫,所以是来自心里面的,上文那个提问的弟兄是单身,所以自慰肯定不可避免会接触一些色情影片或者有一些的幻想,不是节制的问题,在婚姻之外的性和自慰,就是罪。在强调神是爱的同时,希望也能强调神的圣洁公义,要不然爱根本没有力量,神是不接纳罪的,神爱和拯救罪人之后,给我们新生命让我们有力量去对付!爱神就爱神的公义吧,爱神才会追求圣洁

      • 如尊恩传道所言,犯罪不只有一种,贪婪,自大等都是,同性恋也是其一。其他罪的罪人都尚且能在教会里留着,何况是同性恋者呢?所以耶稣说,祂来是招罪人,不是义人,没病的人不需要医生,生病的人才要。我也是陷在罪里的罪人,我也觉得我很难逃出我的软弱,我唯一的盼望是耶稣的宝血洗净,使我能与祂同在天国。我们是一样的,也鼓励你更多认识上帝和祂的救恩,你也许可以瞧见上帝的恩典比你想像中的还要大。

  1. 您所指出的“圣经的确清楚地谴责同性恋是罪”,这点从圣经的字面上来看确实是如此。只是我很疑惑,为何圣经的经文会“突然”记载这些谴责同性性行为的经文。我猜想,是不是有他特殊的意义。因为今天许多注释书的解释都很难有一个比较合理的答案,甚至今天教会对于这些经文的诠释,也带有自己主观以及过去教会传统对于同性恋的刻板印象(肮脏、疾病、不自然)。容我简单做一个假设,这些经文可能并不是单纯描述同性之间的性倾向/性行为。因此直接拿这些经文来认定同性恋是罪,可能不够严谨,这也是教会界为何对于这些经文的诠释是如此的大相迳庭。
    过去我也曾拿这些经文,甚至与您相同地用其他的罪与同性恋相比较,但总觉得不甚妥当。就连同运团体拿同性恋与妓女(丢石头的故事)相比,我也不是非常认同。
    如果,同性恋是天生的、是无法改变的,而圣经经文所谴责的也并非今日的同性恋,那么教会又该如何面对呢?
    这也是我探索这议题三年多来的问题。

  2. http://www.txlyd.net

    同性恋倾向、同性恋行为、同性恋运动

    没有同性恋基因。同性恋不是天生的。(同性恋是天生的吗?)

    少数人在某些时间(特别在成长阶段),因着身心对某些家庭和社会环境因素的独特反应,而产生了同性恋倾向。(同性恋问题概述)

    有同性恋倾向,不一定就要进行同性恋行为,正如每个人都有各样的倾向,却可以选择是否按著这些倾向进行相应的行为。

    曾经有同性恋倾向的,不一定长期都继续有这倾向。

    曾经有同性恋行为的,不一定长期都继续进行同性恋行为。(前同性恋者,性取向改变)

    同性恋行为危害健康。(同性恋行为危害健康)

    广义基督教(同性恋与广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儒教、道教的教导都不认可同性恋行为,以及男女结合的婚姻以外的任何性行为(同性恋与宗教)。这些教导跟对任何个人的歧视无关,而牵涉信仰和道德问题。

    同性恋运动起初可能是为了保护同性恋者,但在一些地方将同性恋行为非刑事化之后,同性恋运动得寸进尺,争取凌驾一切的特殊权利将同性恋价值观强加给所有人(权利、道德等问题):

    -以反歧视为借口,要以法律压制任何对同性恋行为的不认可或负面的言论,扼杀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同性恋运动压制自由)

    -要在学校和课本强制进行洗脑教育。(同性恋运动的洗脑教育)

    -要重新定义婚姻,以推动“同性婚姻」。这对社会(同性婚姻的问题-社会)、育儿(同性婚姻的问题-育儿),以及其它(同性婚姻的问题-其它)方面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向。

    “男女同性恋者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模式,却没有权强迫我们所有人赞同他们,也没有权为我们所有人重新定义婚姻。”

    不是每个有同性恋倾向、或现在或曾经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都愿意被同性恋运动所代表。

    同性恋运动的错误:以为任何性倾向都是天生和不可改变的,任何性行为都是正常和道德正当的。
    同性恋运动的手法:渗透文化和教育,推动修改法律。
    同性恋运动的目的:禁止人表达不同意见。
    同性恋运动的影向:改变性别、婚姻、家庭等伦理价值。

  3. 很高兴看到教会有着这样的进展
    看见他人眼中有刺以先
    可以先看到自己的眼中的梁木

    有时候基督徒最大的问题
    乃是他们太像基督教徒
    而不像他们的基督

    但是看完你的文章
    你的立场其实还是有所偏颇
    对同性恋仍然存在着价值偏差
    是阿 我们不是神 又如何去做审判
    可是从你的建议就看得出来
    你以你的立场(或是教会立场)解读圣经
    不可置否 这必然存在 没有立场(所谓中立)是假立场

    我猜你没有很好的朋友是同性恋
    很多人很爱自以为自己也有很多同性恋朋友
    但事实上 他们根本算不上朋友
    愿意对你敞开心的才算
    或是你的小孩.家人.很在乎的人(任何关系)是同性恋
    因为你对同性恋的了解实在太少
    如同以管窥天般的少

    基督徒真正最正确的对待态度应是
    我们没有不同 完全一样
    是真正的没有不同
    不是拿缺陷 疾病 遗憾来相互比喻的事情

    有很多人一辈子都在柜子里
    没人知道他/她是同性恋
    这样的人 (在柜子里的)占多数
    虽然最近有着些许改变 .但这是好事(欢迎看TED-走出自己的柜子)
    为什么我们无法判断出这些人是否为同性恋?
    正是因为我们没有不同
    你看得出来的 通常是他们愿意展现出来

    前阵子JK罗琳有则新闻
    回应邓不利多是否为同性恋
    她的回应很贴近真实情形
    对答如下
    “I wonder why you said that Dumbledore is a gay because I can’t see him in that way”
    “Maybe because gay people just look like… people?”

    说到底
    基督徒还是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养尊处优 在羊栏舒适安稳的过生活
    根本没有走出去 自我想像填补与现实的缝隙

    基督徒活得太像基督徒 而不像基督
    真正活得像基督的 应当受苦 牺牲
    为了成全那永无止尽的爱
    (德蕾莎修女.保罗.彼得.众使徒们满接近的)

    记住阿 保罗以落在患难中为喜乐阿
    耶稣可是白白牺牲生命 为了愚蠢的众人类呐

    真正的爱 是完全的同理
    是完全与他们站在一起
    但你根本没有 因为你完全不了解他们
    一堆错误知识与道理 虽然你态度很包容
    但始终错误

    愿教会可以更好
    希望我不是白费苦舌
    像圣经所说
    愿你们像天父完全
    完全一样

    • “真正的爱 是完全的同理
      是完全与他们站在一起”

      你所定义的完全的同理,是什么?只要说,人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让自己感觉好,就好了。是这样吗?

      那么,基督为什么要对那个犯了奸淫的妇人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为什么基督没有说,随你高兴吧!
      约翰福音 8:9-11

      爱,只喜欢真理,不喜欢不义。

  4. 忘了说一件事
    圣经如何解读是需要看时空背景
    当时文化与作者价值观皆须考量
    圣经无误论 是神的话语 是真理
    永不动摇 不是架构在每个逐条逐字上
    而是神透过人带给人的讯息是永远正确 没有错误的
    因为神就是真理 然而人都自以为是神了

    奴隶制度.一夫多妻.乱伦.借贷条款(借钱不用还).
    兄弟共妻(哥哥死后无后代).混和纤维物品不能使用.
    蝙蝠是鸟类……太多太多错误.不胜枚举

    当时的经节派络谴责的是与庙妓(男女皆有)
    再者.当时没有同性恋的研究
    也不了解什么是同性恋
    根本就只是把同性性行为=同性恋的想法(现代)
    拿去套用经节
    这样
    圣经里谴责异性性行为的部分更多
    称为奸淫
    我是不是也该说 所有人都该死
    犯了大罪 得罪了神
    异性性行为=异性恋

    这一切都需要个前提
    合理的性行为在神眼中才是圣洁
    婚姻制度下的两个人发生性行为才是圣洁的
    而且终身不可离婚 除非另一半死亡
    以前同性恋没有婚姻
    永远只能被冠上邪恶

    结婚后乱搞的异性恋
    跟没办法结婚
    但一辈子陪伴对方 忠贞不移的同性恋
    谁在神眼中犯下罪呢
    但我们却都说 都是罪恶

    多么不公平

    同性恋跟异性恋的爱是一样的
    合乎自然也完全可以是圣洁的
    这是千真万确的

    很多行为都不能直接说对或错
    都需要有个前提

    杀人不对吗?
    那战争呢?那替国家执行死刑的人呢?自我防卫下呢?

    异/同性性行为不对吗?
    那结婚后的呢?

    如果你要谈的是婚姻制度跟神眼中的婚姻不一样
    的确如此 但这又说来话长了
    最主要还是 走出你的舒适羊圈
    去看看那些活生生的见证吧

    • “圣经里谴责异性性行为的部分更多
      称为奸淫
      我是不是也该说 所有人都该死”

      异性的奸淫确实也是罪。这点想必大家都承认。

      在某种意义上,你说的没错。有些罪,是死罪,犯了的人确实该死。
      举个例子,关于孝敬父母
      出埃及记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埃及记 21: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这些确实都是罪。事实上,我们很多人确实犯了各种罪,我们现在的状态是死缓。死刑,缓期执行。

      在这个缓期中,如果我们向上帝认罪,悔改,那我们还有救。如果我们不认罪,不悔改,那么死刑执行的时候,我们也只能承认,这是公义的彰显。

      我常提醒自己,要谨慎。不要是死缓而不知道悔改。

  5. 其实我觉得现在教会有点搞错焦点,不,应该是说所有反同志的团体都有一点搞错焦点,
    这一点只有校园团契少数的传道有比较明显的呼吁,就是怎么定义同性恋的问题,
    心理学上的定义是很清楚,但是现在很麻烦处理的是“泛同性恋化”,
    就是,只要一个男生跟另一个体生做比较亲密的行为(不是性行为),或是他们之间有类似爱情的情素,
    社会就会把他们称为同性恋者,但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性欲发动,
    他们可能会想要抚摸、拥抱、颊吻,或者甚至可能是互相自慰,
    但是并不想进行性行为……在这个灰色地带是否该定义为同性恋?
    我觉得这有它一个定义上要介定清楚的问题。
    即使清楚,但是像教会这样的团体该怎么样去帮助大家不要用有色的眼光去看待这些行为,
    因为现在的孩子其实真的很可怜,被过度的高度文明化,很多事物不被允许去探索,
    以我自己为例,我一点都不想要性行为,但因为破碎的家庭使我没有父亲的正面互动经验,
    这让我对男性的身体有很大的兴趣,强壮的躯体是吸引我的,我会想要摸、但不会想跟他性交。
    然后,因为我的长兄有暴力倾向,我也会喜欢比我年长几岁并有保护欲或是强壮的男性,
    但是不自觉流露出的情素会很容易被旁人认为是同性恋,然后,
    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合宜地表达对同性的喜爱,因为照着本性嘛,那会被误会;
    违背本性嘛,又让人觉得不自然或冷淡。

    其实校园的几位传道也有发现,事实上很多在台湾的同志其实是“伪同志”,
    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想性交,但会爱慕同性,
    我觉得教会可以更接纳的是让这些爱慕男性的准同志可以有自由表达爱慕之情的机会,
    或者更精确的说是,让他们可以学习在这些表现中去被容许,
    这是一个实验的过程,如果被爱慕的一方也能够用健康的方式去回应,或做出一些比较不是古板的互动,让这些准同志在得到了被同侪接纳的满足后,其实很有可能就觉得,其实也不一定要真的走上同志圈交易式的性交才能得到同性的爱,就不会变成同性恋了。因为回到开头的逻辑,其实有很多同志事实上是不性交的(有很多爱玩性虐待的人其实明的说不性交,这是一个我在调查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的,这也是另一个话题,牵涉到被父亲形象宰制、臣服以致于得到屈辱的快感,是有一点斯德哥尔摩症候的概念)。

    而且,如果从更源头的逻辑来推论,对于同性的爱意要如何介定是同志的恋或是、是健康的爱,只是看起来好像同志爱?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就会回到校园推的比较好的一个观点,就是多元气质。教会不应该再古板的认为男生一定要表现得怎么样怎么样,走路一定要四平八稳,讲话一定要声如洪钟。就像钟明轩,虽然看起来像女孩子的举手投足,但是她的勇气与对社会议题的发声,面对家庭悲剧的勇气,是许多男子气慨的外表也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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