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也為同性戀者死
本文基本上是為非同性戀的基督徒而寫的。我想從福音的角度出發,請基督教會的弟兄姊妹重新考慮,對待同性戀者應持何種態度。
同性戀者就像社會中的任何族群一樣,都是神呼召教會去見証福音的對象。基督徒見証福音有兩種主要的方式,一是用愛心去關懷,一是用真理去傳講。兩種方式應當 平衡應用。我相信神深愛他的百姓。他從這個墮落世界的每一處,都召了人來歸向他,其中包括同性戀者。基督也為他們死,基督也將新生命賜給他們,聖靈也在他們的內心工作,並且神賜他們最大的盼望,就是將來身体復活,與基督一同活在榮耀裡。
故此,我相信教會有責任傳福音給同性戀者,接納他們在神的家中成長,理解他們屬靈上的需要,用福音真理教導他們,並且用基督無條件的愛來愛他們。
聖經特別地譴責同性戀嗎?
聖經的確清楚地譴責同性戀是罪,但聖經更多地責備了不信、偽善、論斷與自以為義。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須知自己也是全然敗壞,唯獨依靠基督的恩典,才能站立在神面前。我們應當與一切的罪惡為敵,但我們真的沒有必要對同性戀抱持特別的敵意。
回想《約翰福音》第8章的故事,有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被帶到耶穌的面前。耶穌對眾人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8:7)我們必須先承認自己也是罪人,才能夠客觀地評估同性戀的罪。
保羅曾經用同性戀作為例子,証明抵擋神的人會墮入不自然的惡行之中(參《羅》1:27)。但保羅同時也列舉了許多其他的罪,例如貪婪、爭競、自誇、違背父母 等等(《羅》1:29-31),而這些罪是所有人經常會犯的。可見,保羅的總意是警誡所有的人:我們都落在神公義的忿怒之下,都需要悔改,而不是鼓勵教會 特別去攻擊同性戀者。
同性戀者人數眾多嗎?
其實同性戀者存在於社會的每一個角落,遠 比我們想像的多。有太多的同性戀者,基於種種理由,不願意將自己的情形告訴別人,特別是不願意告訴家人。他們善於在社會中隱藏自己:有些人選擇孤立、退 縮,有些人用婚姻作為偽裝,還有些人放縱自己。事實上,願意“出櫃”向公眾表明自己同性戀身分的,是同性戀族群中的少數。
雖然探討同性戀的電影逐漸增多,在日常生活中,多數人還是不太容易直接感受到同性戀族群的存在。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同性戀者都公開自己的身分,我們才會訝異,身邊竟有這麼多的朋友、同事、教會的會友,甚至是我們尊敬的人,是同性戀者。
因為大部分同性戀者認定,社會不可能接納他們,所以他們從未向人表明自己的身分,自然也不可能大大方方地進入教會。教會如果真的關心同性戀群体,就必須採取主動。
同性戀者信主後,可以變成異性戀嗎?
有的人可以,但通常做不到。畢竟從同性戀成功地轉變成異性戀的人,不是很多。目前還沒有人宣稱,已經成功地找到讓所有同性戀者改變的方法。許多對同性戀的研究仍在進行當中。
同性戀有多種類型。許多成功轉變的人,其實不是真的同性戀,只是過著同性戀生活的異性戀者;也有一些人是雙性戀者。
雖然同性戀團体企圖用有限的科學研究,証明同性戀是天然的或遺傳的,但其實沒有足夠的証據。反同性戀的團体,試圖用科學研究証明同性戀不是天然的或遺傳的,也一樣証據不足。
對於同性戀的成因,無法用單一的生物、心理或社會的理由來解釋。一個已經成為同性戀的人,也很難透過治療或輔導改變。但無論同性戀是否是生物遺傳,神的律法 並不改變,我們也必須順服(就像說謊與奸淫的傾向也可以說是人類的天性,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違背神吩咐的不可說謊與不可奸淫的命令)。
所以,如果有一個同性戀者信主了,與其勉強他變成異性戀者,不如先勉勵他過聖潔的單身生活。如果主在他身上做特別的工作,使他變成異性戀者,這是主的美意與恩典,人不能勉強。
會不會對我們的兒女產生負面影響?
當基督接納痲瘋病人、娼妓、稅吏、病人、鬼附的人與貧窮的人,呼召他們來到他面前時,他絲毫不擔心這會給他的門徒帶來什麼負面的影響。其實不光是同性戀者, 整個世界都會帶給基督徒負面的影響,例如商業的文化、電視與電影、世俗化的管理模式、政治的立場等等,但基督徒無需因此與世隔絕。我們反倒可以藉此,讓我 們的兒女看見:當我們說“愛人如己”的時候,我們不是假冒為善的。我們的兒女可以從我們與同性戀者相處的過程中,深刻地學習到福音的真諦,就是“耶穌能洗 淨一切的罪污”,沒有任何例外。
真正的危險,是我們對同性戀者抱持冷漠的態度,然後告訴我們的兒女不要與他們交往。若是如此,我們的兒女將會怎樣理解耶穌的福音呢?
如果我們能夠按照基督的教訓,向同性戀者持續見証神的愛與真理,那麼,我們和同性戀的相處,不但不會給我們的兒女帶來負面的影響,反而使他們看見福音的能力與可貴。
為什麼會出現同志運動?
其實絕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是恐懼、小心、自我壓抑的,盡量過著低調的生活。在同志運動開始之前,他們在社會中是弱勢的、不堪一擊的,是社會咒詛與排擠的對象。也正因為此,才會出現同志運動,鼓勵同性戀者團結起來,爭取主流社會的認同。
從同性戀者的角度看,同性戀者爭取平權,並不是為了破壞主流社會的價值,而是為了逃出自我壓抑的牢籠,為了不再孤獨。他們覺得,自己是社會的弱勢群体,出櫃是為了向這個社會爭取公眾的接納。
基督徒在面對同志團体的挑戰時,如果能溫柔地傾聽,對同志運動者的情緒能多一點理解,也許就不會太快落入屬血氣的政治鬥爭,而能把福音的盼望帶給他們。
當同志運動威脅家庭制度時,怎麼辦?
當同性戀團体組織起來,企圖修改法律、改變家庭制度時,基督徒都應當堅定地參與社會輿論的辯論,以維護真理。
教會在採取公共的行動之前,則必須謹慎又謹慎地查驗自己的良心:我們反對同志運動,是因為我們忠於神的真理,還是本於自己的好惡、借用聖經的權威排斥同性戀 者?我們會不會表面上說“愛同性戀者,所以要譴責他們的罪”,實際上,只是想要一個沒有同性戀的社區環境,好讓自己過得更自在?
30年前,北美保守派提出“六號提案”,企圖用法律的手段剝奪同性戀的工作權。對此,我很不贊成。因為剝奪同性戀的工作權,等同於剝奪了他們在社會中生存的權利。況且,當我們向這個社會極力証明同性戀是錯誤的同時,我們是否也用了同等的力量,動員教會關愛同性戀者?
有一些教會領袖試圖透過政治的影響力,剝奪同性戀者的權利,或是對他們施加壓力,要求他們自願轉換成為異性戀,否則不給他們公正的待遇——對此,我誠懇地認為,這是一種罪惡。
請不要誤會,我並不是想放寬聖經的標準,而是想要凸顯目前教會的光景:教會對於同性戀的議題,絕大多數是採取被動的姿態;教會對於同性戀者的接納與陪伴,實在太少,以致於掙扎中的同性戀者無法投向教會的懷抱。
有些教會對於同性戀者其實漠不關心,只有在道德議題浮出水面時,才對同性戀的不道德大加撻伐。用政治的力量去逼迫與我們不同的人,強迫他們改變成為我們能接 受的樣式,並不是基督拯救罪人的方式,也不應該是教會的手段。將同志“妖魔化”的舉動,不但無法吸引同志進到教會、聽見福音,反而將他們推到離上帝更遠的 孤立與反抗裡。
為什麼教會必須主動表達關愛?
主耶穌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 喝。”(《約》7:37)耶穌是所有人的救主,任何罪人,只要願意到耶穌這裡來支取生命的活水,主不會以任何理由拒絕他們。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 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主呼喚的,並非只有異性戀者,他不也呼喚同性戀者嗎?
除非教會學會主動伸出熱情 的手,邀請同性戀者進入教會,否則,同性戀者很難在教會裡感覺到被接納。教會是聖潔的,但教會的聖潔不是依賴會員在表面上合乎道德的要求,而是單單依賴基 督的寶血。主耶穌的身邊總是被一群又一群的罪人圍繞——因為主的心裡柔和謙卑,罪人一看見他就被他吸引。
接納同性戀者進入教會,並不會玷污教會,反而能夠幫助教會的會友,深刻体會基督愛罪人的福音真裡,並且在服事同性戀者的過程中,經歷屬靈的成長。
教會可以為同性戀者做些什麼?
主將拯救罪人的使命賜給教會,因此教會不應該用“要相信耶穌,先處理你的同性戀”這道牆,隔絕同性戀的慕道友。面對沸沸揚揚的同性戀議題,我相信,當前教會優先該做的,不是批判同性戀的錯誤,而是發展同性戀的福音事工,並預備教會的環境更適合同性戀者加入。
然而,今天教會的普遍情形並非如此。藏在人心裡的圍牆,阻斷了同性戀者進入教會接受福音。異性戀的基督徒,不論是覺得噁心、奇怪、冷漠或好奇,在遇到同性戀者時,全都手足無措,因為教會很少裝備基督徒,如何用愛心與真理與同性戀者相處。
有時候,教會領袖還極力攻擊同性戀者,以彰顯教會的道德立場。但是,其結果是不斷地累積對同性戀者的敵意,對於我們傳福音給同性戀者是沒有幫助的。
當然,我也非常諒解教會的軟弱,因為教會的確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學習,才能夠形成健康的文化,預備好隨時服事同性戀者。許多基督徒為了福音,能夠長期深入貧窮 之地、監獄、吸毒者等社會邊緣群体,漸漸摸索出服事的正確方法。教會也應當用同樣的態度,投入同性戀者的福音與關懷事工。一方面,教會可以充滿愛心地對同 性戀者伸出邀請的手,另一方面,可以積極地預備,建立一個適合同性戀者認識耶穌的環境。我深信,經過學習,所有教會都可以成為善於服事同性戀者的教會。
如何幫助他們認識基督?
只要我們能夠用基督無條件的愛來愛同性戀者,我們就可以勇敢地向同性戀者傳達神的真理,不用害怕冒犯他們。同性戀團体雖然想極力証明,同性戀的生活方式是天 然的、健康的、正常的,但同性戀者確實有許多的困擾、掙扎、痛苦。我們可以同情同性戀者的痛苦和掙扎,但若為此扭曲聖經的真理,將同性戀解釋為聖經所允許的行為,並不能真正地幫助他們。
面對同性戀者,我們首先要採取無條件接納的態度,以同理心聆聽他們,瞭解他們的生活。然後,專注於將耶穌基督介紹給他們。至於他們為何有同性戀傾向,我們無法提供簡單的解答,但我們可以不斷地強調,“耶穌就是你們的答案”。
我個人有一些向同性戀者傳福音的經驗。我觀察到,同性戀者雖然有伴侶,卻仍然可能非常孤獨又缺乏安全感。基督徒可以從他們的掙扎中,獲得深刻的信仰体悟:不 論是怎樣的人,內心都可能極其孤獨,渴望認同。而神的愛,已經為人類的孤寂,提供了永恆的解答。我們要在愛中,不斷向同性戀者傳講這個真理:人類所尋求的 自由、依靠與親密感,只有耶穌能夠提供。
同性戀者若重生得救,還會保有同性戀的性向嗎?
當我們將生命交託給主之後,聖靈就開始在我們身上做更新變化的工作。這個變化是漸進的,在某些人身上看起來比較快速,在某些人身上看起來很緩慢,但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速成”,能在信主之後,生命立刻變得聖潔無瑕。我們總是在生命的破碎與失敗中,逐漸体會救主的能力與恩典。
對於重生得救的同性戀者來說,他們很可能會在感受到聖靈所賜的聖潔新生命的同時,也感覺到自己敗壞本性的強烈抗拒。這樣的經歷,是所有重生的基督徒都會有的。只是他們的罪性比較多以同性戀的傾向來表達,我們的罪性比較多以其他的傾向來表達而已。
所以我認為,重生得救的同性戀者,仍然可能保有同性戀的性向,但是他們會漸漸被神光照,明白同性戀的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因此開始經歷成聖的掙扎。他們可以 開始靠著主的恩典,逐漸脫離同性戀的生活方式,追求過一個聖潔的單身生活。因此,若有一個同性戀者成為了基督徒,開始與自己的同性戀性情爭戰,我們就當樂 意接納他作弟兄姊妹。哪怕他有時跌倒、回到從前的罪裡,我們也當樂意挽回他。但他若不承認自己的罪性,完全輕看主的命令,不願意靠著聖靈治死身体的惡行, 也不覺得有錯,那就會讓人懷疑他是否真的重生。
如果一個同性戀基督徒可以保持聖潔的單身生活,他應該也可以參與教會的服事。在這點上,和異性戀基督徒是一樣的——異性戀基督徒也有情慾的試探,如果他們能夠保持聖潔的生活,自然能夠參與服事。
如果有人在教會中繼續過同性戀生活,怎麼辦?
一 個信主的同性戀者,繼續與同性戀的伴侶同居,或是有同性戀的性行為,都是得罪神的。然而我們在處理這樣的事情時,不需要將重點放在要求他們放棄同性戀的生 活,而是帶領他們認識基督、認識福音、明白聖經,和他們建立友誼,鼓勵他們分享生活中的難處,然後一起禱告。等到主的愛在他們心中漸漸成形之後,他們才能 夠理解,如何靠著主的愛,過愛神與順服神的生活。主也會親自帶領他們面對同性戀的問題。
當然,如果他們在過教會生活的同時,仍然有同性間的性行為,或是挑逗別人,或是對人不恰當地依賴,這是教會需要處理的。教會的傳道人或輔導員,可以用溫柔與智慧,作細膩的溝通,將聖經真理的立場告訴他們。
我個人認為,只要教會仍然接納他們,不因為他們的行為驅逐他們,一切合理的限制、要求、勸勉或責備,都是可以的。試想如果是一個異性戀基督徒偶然犯罪,我們 當中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6:1)。我相信這樣的屬靈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同性戀者。
最重要的是,我們若願意委身,與同性戀的弟兄姊妹一同掙扎,一同度過改變的痛苦,才能一起經歷成長的喜樂。當同志與非同志在基督裡合而為一,一起仰望聖潔的 基督,一同倚靠聖靈的能力,一起與自己的罪爭戰時,我們將明白,真正的勝利不在於誰能主宰生活方式,而在於我們能一起面對那真正的敵人,就是罪,並且一起經歷神的愛。
作者為西敏寺神學院道學碩士,現任台灣中華基督教長老會信友堂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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