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瞎眼的自由(颂恩)

颂恩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3期

       去年我去美国探望儿子时,读到刊于当年11月5日《世界日报》上的一篇短文《瞎眼的自由》,感触很深。这篇短文说的是作者看了意大利盲人歌手Andrea Bocelli演唱会的一些感受。

        Bocelli 在演唱时,面对成千上万的观众,不但歌声雄浑而感性,而且脸上的笑容是那么自然简单,散发出一股清纯的感觉。而与他一起配搭的另一位女歌手,虽然歌声也有 魅力,但她挂在脸上的笑容却给人复杂造作之感。《瞎眼的自由》作者认为,这正是瞎眼与明目之间的差异。明目的像那位女歌手,总会在乎观众的目光,每一个动作都要表现出合乎社会对“知名”歌手的预期,每一举手,一投足,都反映当事人内心的制约。而瞎眼如Bocelli,根本无法也不会在乎观众的目光,唱歌时 只根据自己的感受,跟随着歌曲的起伏,表现出真挚、清纯的感情,给人以真正的艺术享受。作者感叹道,看了他的演出,体会到盲人的另一种自由。

        其实基督徒在教会的事奉不也正是这样吗?今日人们的价值观往往建立在别人如何看我们的眼光中,一举一动总摆脱不了为别人而活的包袱。说到底,人们所看重的还 是个人的名利、地位。基督徒生活在这个时代,同样也会面临这些挑战,一不小心也会被世上短暂的虚荣所引诱。我们在事奉中注意的是周围人的目光,想到的是别 人如何看我们,却忘记了自己事奉的对象,乃是那位看不见的永生神。因此看似明目的,常常在灵里却是瞎子;有时甚至也会做出一些违背圣经真理的事。相反,那 些尊主为大,看重那位看不见的神过于一切的弟兄姊妹,他们在事奉中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荣辱,也不在意别人对他们的看法,就像Bocelli那样,能享受到另一种自由。

        我记得苏联早期一位著名电影导演说过,“要热爱自己心中的艺术,而不是艺术中的自己。”一位艺术家只有真正热爱艺术,全身心倾 倒在艺术中时,才能达到忘我的境地,真正在艺术上作出成就。我想,对一个基督徒来说,更应时时处处热爱和事奉自己心中的上帝,而不是想到事奉中的自己。

作者现居澳大利亚。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