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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化(唐振林)

本文原刊于《举目》62期

唐振林

       我过去和大多数人一样,好面子、贪慕虚荣,把权力、地位、财富看得很重,认为有了这些,在社会上混才有面子,才有尊严。

        尽管我近乎狂热地追求马列主义,然而这样的政治信仰,并未使我具有完美的人格。我虽有政工干部庄重、正派的职业外表,德行也不比他人高尚多少。所以,我常常觉得身心疲惫,活得很累。

        离开工作岗位后,经过几年的挣扎、徬徨,我终于走进了教会,成为基督徒。从此,我对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那种感觉真切、无比奇妙,正如圣经所说:“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诗》34:8)

会“笑”了

        笑,人人都会。然而,纯洁、善良、充满爱心的笑,并非人人都有。

        在中国,陌生人在路上擦肩而过时,不会相互打招呼;在公共场所,人们目光交错的时候,也不会报以微笑,而是板著严肃的面孔,这样才显明自己有尊严、为人正派。就是脸上带笑,也是压抑的、内敛的且有分寸的。

        这是由于人心中缺少爱,尤其在“狠抓阶级斗争”的年代,人人都要保持着防范。所以,人的面部表情,普遍打上了不苟言笑的烙印,或摆上样板戏中郭劲光、洪常青等,“一身正气”的英雄人物的“招牌笑”。久而久之,这演变成了世态习俗、民族性格。

        近年来,由于经济体制的原因,人的笑带上了市场经济的特色,诸如:官场上恭维的笑,对上级讨好的笑,竞争中假惺惺的笑。还有讥笑、嘲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等等。但这些笑,都难掩饰内心的冷漠与无情。

        基督徒的笑,却是与众不同的,堪称世界上最美丽的笑——可以说,是基督徒弟兄姊妹的“笑”,把我带进了基督教会。

        我承认,我原先很少轻松、开心地笑,更少有无忧无虑地开怀大笑。我脸上的笑,是一种格式化的表情,是机械的、职业的、应酬的笑。来到主内, 我开始知道,“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诗》23:1),“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参《林后》12:9),“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参《弗》3:20)……有了上帝的爱,怎能不从心底生发喜悦之情呢?

        现在我再没有过去的忧愁和烦恼,坦然地享受从上帝而来的平安和喜乐,并有永生的盼望。所以,我每天脸上都会流露出开心的笑容。

戒酒了

        我有40多年的酒龄。我从十七、八岁就学会喝酒,虽算不上嗜酒如命,但也守着“无酒不成席”的习惯,几十年如一日,除了早餐不喝外,午餐、晚餐都要有酒。

        我喝酒名目繁多,不光逢年过节喝,亲人、朋友相聚喝,工作应酬更要喝……不光喝白酒,而且要喝高度的。特别是和同事、朋友一起时,更是开怀畅饮。

        因为喝酒,我血压常年偏高,甚至有一次得了酒精中毒性肝炎,危及生命。还有一次,因喝酒身上多处摔伤,医院缝合几十针……为此,妻劝我戒酒。我也试着戒过几次,但一有朋友、同事聚在一起,就前功尽弃,始终没有戒掉。

        让妻子难以置信的是,我信主之后,竟然把这个几十年的酒瘾给戒了,白酒滴酒不沾,只在特别情况下,喝少许红酒和啤酒。

        刚开始,我戒酒只是出于无奈。住在美国洛杉矶的时候,我发现美国白酒价格与北京相差甚远,一斤半装的红星二锅头,竟然要9至10美元,计人民币五、六十元,实在难以招架,也只有忍一忍了。

        随着信主的时间越长,我越感到对圣经真理懂得太少。有一个声音告诉我:“爱主,就不要爱酒!”“叫基督在你心中得胜,把酒戒掉!”想一想,一个嗜酒的人,喷著酒气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岂不是亏缺上帝的荣耀?圣经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2:15)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喝过白酒。

不染发了

        中国环境污染、饮食污染严重,再加上工作、生活压力大,很多人华发早生。大家普遍喜爱染发,年纪大的人将白发染黑,让自己显得年轻,司空见惯——头发白就意味着不年轻了,年龄偏大,在仕途上尤其不被看好。“年轻”是仕途往上走的基本条件,也是提拔的一个标准。

        我的头发遗传自母亲,白得较早,不到40岁就花白。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染发。

        欧美人染发却不像我们国人那样普遍。西方人信仰上帝,诚信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就连染发也不例外。尤其是政界人物,随意染发甚至被视为一种形象上的作假。德国前总理施洛德,就曾因染发及相关的报导问题,陷入困境。

        在美国——这个文化中渗透了基督教信仰的国度,更没有谁在意你的头发是黑是白,最重要的是活得真实、自然、轻松、快乐。何况,无论是一头白发,还是一头金头,在上帝眼中都是美丽的,在任何场所都可媲美,并无贵贱之分。

        由此我感悟到,上帝的爱,能让人活出自我、活出自信。从此,我结束了长达20多年的染发历史,戴着荣耀的冠冕——一头白发,从容、自信地生活。

会道歉了

        卑微的家庭环境,使我从小养成了自尊与自卑共存的性格。我没有出众的本领,却性格倔强、自尊心极强。参加工作后,又完全接受了共产主义信仰和理论,忠实履行“敢于坚持党性原则,大胆为真理而斗争”的信条,强化了原来的性格。所以,我从来不喜欢给别人道歉。

        我与妻生活了几十年,从没向她道过歉。多年以来,由于价值观的不同,我们也常为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发生争论,甚至几天不说话。然而我从来不道歉,因为,我永远是对的,从来没有错!

        来到耶稣基督里,我的心被耶稣的大爱征服。每当我在教堂参加主日崇拜,思想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情景,特别是祂舍身、流血的痛苦,以及祂为迫害祂的人的祷告:“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我从心灵深处产生震撼!我会忍不住热泪盈眶,仰望主,深切感受到,主的爱是何等的长阔高深。

        在洛杉矶的一个晚上,临睡前,我又因一件小事与妻发生争执。之后,两人都默默无声地躺下睡觉。然而我怎么都不能入睡,我没有忘记圣经要人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弗》5:28)。朦胧中,一个声音反复提醒我:“你要给妻子道歉!你要跟随主耶稣,就要学会道歉!”直到凌晨3点多,这个声音还在提醒我。

        早晨起床时,我平生第一次向妻子道歉:“对不起,是我错了。”就在那一刻,我如释重负,心中一下子变得异常轻松,因为耶稣基督主宰了我的生命,使我终于战胜了老我,在属灵的路上迈出了一步。

         从此,我丢弃了自己的那点儿“面子”——因为圣经说:“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圣经又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必蒙怜恤。”(《太》5:7)我因此也对别人多了同情和理解,多了爱心和真诚。当然,我也收获了幸福和快乐。

愿意传福音了

        过去,妻子和人交往时,总是不忘传福音。我对此很不理解,甚至反感。当我信主后,却也变得特别愿意给人传福音。因为我成为了上帝的儿女,愿意把这福分与亲人、朋友们分享,希望他们在今生能得到耶稣的平安和喜乐,其后有天国的归宿和永生。因此,只要时间、场所适宜,对方愿意,我都会满腔热忱,把福音传给人,让更多的人得到这从天上来的福分。

        尽管中国的社会环境开始渐渐宽松,但传福音仍受到不少拦阻。不过,真理的传播是无法阻挡的,我深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耶稣,接受耶稣为救主。当将来有一天,基督文明成为我国主流文化时,我们国家也会成为上帝特别祝福的国度,进入真正的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因为圣经上说:“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祂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尾音

         自从信了耶稣之后,我的生活态度、行事为人,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以往我固执如冰山,现在都融化了。因为有主作依靠,消除了后顾之忧,我的心态自然也就平和了。

        我的这些变化,让妻子常常感叹主的奇妙作为!因为她深切地知道,是耶稣基督改变了我!

作者现居北京。

One response to “融化(唐振林)”

  1. […] 49[见证] 融化  ▎唐振林 我与妻生活了几 10 年,从没向她道过歉,因为,我永远是对的,从来没有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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