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十年(繆進敏)

繆進敏

     Eila一位小個子芬蘭基督徒,正在幫助我們清洗聖誕慶祝活動用過的餐具。到底多少人用了餐具?我只記得經我一個人的手放入洗碗机的就有五批,在我以前和以後都有姐妹們不斷地在清洗。另有弟兄姐妹們忙著打掃大廳,倒垃圾。

     “進敏!”我聽到Eila大聲喊我。

      我回頭一看,最後一批餐具已放入洗碗机。Eila從一點鐘就來幫忙,現在已近六點,她仍然精神奕奕。我剛要張口表示感謝,只見她雙目放出興奮的光彩,口中射 出一串芬蘭話,興高采烈還夾著笑聲。她知道我不懂芬蘭話,但不知從何時開始,她總要先用芬蘭話說一遍,再用英語解釋,大概是要我自知羞愧,激勵我學芬蘭話 吧。

      這串芬蘭話我竟還聽懂了。她是在說:“進敏,你還記得十年以前我帶你第一次參加聖誕聚會嗎?現在你自己主辦聖誕慶祝了,中國人有自己的聚會了。”

     十年前,或精確地說,九年半前,我只身來到赫爾辛基。在當時的赫爾辛基外國人極少,中國學人更少得數得出來,且大部分都是從大陸公派出來的,像我這樣從其它 國家過來找工作的,幾乎絕無僅有。來到芬蘭後,在生活上、工作上都很不順利。當時公派的人也有一種看不起自費人員的傾向,總覺得來路不明,誰知是什麼貨 色?那種情形下,我認識了Eila,她在生活上給我安慰、照顧,她把我帶到教堂做禮拜,她還帶我去一個芬蘭家庭參加了一次專為中國學人舉辦的聖誕聚會。

     聽上去,一切應當如此順理成章地發展--我在Eila的引導下逐漸成了一名基督徒。

     但是,信仰耶穌基督卻不是在推理之內的事。

     先說去教堂。我出生在一個基督徒家庭。小時候也常去參加兒童主日學和詩班。長大後就不信這一套了。現在Eila要帶我去教堂,我也樂意,想在教堂裡找回童年 的溫暖。哪知坐在下面,直覺得就像坐在國內會議室聽政治報告,心中極不舒服。開始還領Eila的面子,勉強坐在那裡。以後這面子也不領了。為此還故意與 Eila疏遠。

      再說生活、工作也逐漸順利起來。記得每年新年我都要總結一下過去的一年取得了什麼成績,為未來的一年定幾個奮鬥目標。我一貫相信個人奮鬥。人就是要與命運抗爭。處於逆境時,覺得此時去尋找上帝,實在太膿包。處於順境時,覺得自己了不起,管上帝什麼事?

     神親自呼召了我。1990年冬天,神通過一位現住美國的姨媽感召我,並應我的要求給我看了一個神蹟。這個神蹟本身是件小事,並沒有給我帶來任何生活上的益 處。但它卻使我用任何“机遇”、“隨机概率”都解釋不通。在這個不可解釋的神蹟面前,我不得不承認有一位上帝存在。我下決心要信主了,強迫自己看聖經。看了幾章,越看越無味,最後擱下不看了。漸漸地當初的感動都冷下去。開始還做點禱告,以後也不做了。

      我背棄了神,神卻沒有放棄我。衪知道這塊頑石不經過管教不會成為有用之材。1991年9月神親自責備我信心軟弱,把主丟棄。當時在美國的姨媽寫信給在芬蘭探 親的我的弟弟,在信末她突然寫了一些嚴厲責備背叛主的話。至今我還記得當初看到這些話的情景。我臉發燙,手發抖,信紙捏在手中像火燒一樣,匆匆把它丟在桌上。我這個膽子很大的人第一次感到了恐慌。

     我懂得了要敬畏神,我真正地向主認了罪。

     我最大的罪就是驕傲狂妄,不認造物主。《箴言》6:16-19節中說上帝所恨惡的事有六樣,排到第一的就是高傲的眼。初到赫爾辛基時,不少芬蘭人送我中文聖經,我一手接過聖經,口說 kiitos(芬蘭語:謝謝),另一手就把它丟入垃圾筒。經我手丟掉的聖經有多少,我已經記不清了,但第一本聖經是怎樣丟掉的,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在我出 國不久,坐火車去巴黎遊玩,順便去看望住在巴黎的老姑母。分別時,老人氣喘吁吁地趕到火車站,送給我一包衣服和一本中文聖經。

      我心裡實在太厭煩這本聖經,它給已經很沉重的行李增加了不少重量,決心要在轉下班火車前把它丟掉。當時心眼挺多,心想,如果把它留在火車上,因中國人都填有詳細 的出入境卡,很可能在我轉車時,“失物招領”找到我。於是,在晚上大家睡覺時,溜出包廂,把走廊窗一開,這本聖經被丟下了飛駛的火車。第一本聖經就這樣被 丟掉了。以後這雙罪惡的手丟起聖經越來越容易,不引起任何內疚。

      這麼一個罪人,怎麼還自認為清高,自認為清白無罪呢?就在真正跪下認罪的瞬間,我体會到了一種難以形容的平安。這是在1990年下決心信主時從未体會到的。聖靈住在了我的心中。從此以後,再也不必強迫自己讀經,看聖經漸漸成了一件有趣味的事。

      1992 年夏天,在美國我有机會參加一次中文禮拜。這是我成年來第一次聽中文講道。這次講道震撼我心,五年後的今天還餘音繞耳。教會的弟兄姐妹們那種團契精神使我 感到非常親切。就在那一天,在那個田納西州的小教堂,我對自己說,在赫爾辛基也應該有華人自己的教會,也應該有中文講道。感謝神,祂在我尚幼稚時,給了我 這麼一次啟蒙。在以後團契工作困難,或自己懶惰時,這次禮拜一直如一盞明燈在我面前閃爍,讓我記得當初的決心。

      1994年6月,八位基督徒聚在一起,決定成立赫爾辛基華人團契。因我年齡最大,大家推我和另一位弟兄全面負責工作。當時我還沒有把聖經從頭到尾通讀過,平時讀經也是前看後忘 記,讀經的目的也僅是為了掌握聖經知識。團契成立後,為了制定憲章、人事安排、活動安排、協調不同教派關係等等,很快陷入了一般團体常見的煩惱:漫長而低 效的會議,無窮無盡的人事糾紛。我個性強卻靈性低,喜歡靠自己的能力來處理事情。到1995年年底,團契已處於奄奄一息的地步。

     贊美歸於我們的主。就像祂當初沒有放棄我一樣,神非但沒有放棄赫爾辛基華人團契,相反利用逆境來管教我們。讓我們在失敗中學會依靠神,在困難中學會把一切交托 給神。三年半來我們親眼看到神在團契內的工作。他親手興起的一批弟兄姐妹,他們在靈裡成熟的速度令我驚訝,為我樹立了榜樣。

     祂親自教會我們懂得沒有誰可以在主內誇口。我們都是聯接在葡萄樹幹(耶穌基督)上的枝條,誰連接得緊,誰就成長得快,與他原來的學問、地位、主內時間長短無關。我又看到當祂要起用某位 肢体時,又是如何奇妙地改變這位肢体的生命。我的原意是:三年半來,我親身經歷了神,在事奉中成長,與神的關係越來越密切。讀經也不再是為了增長知識,而 是為了認識神,為了聽祂的話改變自己的生命。

      最近在討論聖誕活動安排時,為了一件小事有不同意見。我匆匆召集會議。因時間緊迫,環境 吵鬧,我一人說了意見,欲拍板而定。卻偏偏拍不下來,有人不服,爭論一番,最後達成協議。這時一位姐妹提醒我說:“啊呀,我們怎麼不先禱告就爭論起來 呢?”我回家後,在主的面前認罪。雖事情不大,但我又要走回頭路,靠自己的能力來解決紛爭,忘記了團契在經歷了失敗後確立的原則:遇上不同意見,先共同禱 告後討論,讓聖靈親自在每個人的心中工作。

     我又感謝神,祂使我知罪。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二年前,我非但不會認罪,反倒會責怪這位姐妹多事,認為她竟然小看我到如此地步,認為我連這點小事都沒有能力解決。

     神啊,阿爸父!感謝你。

作者來自上海,曾在丹麥任訪問學者,現在芬蘭赫爾辛基大學醫學遺傳部工作。

本文原刊於舉目前身《進深特刊》第四期,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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