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鳥
被迫搬家
1993年底、聖誕夜的前一天,狂風夾著手掌大的雪片,蓋到臉上視線立刻一片模糊。我先生趁此一周假期,從美國的俄克拉荷馬州趕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爾幫我搬家。聖誕燈泡在樹上、建築物上和商店美麗的櫥窗裡閃耀著,但是 我們完全沒有節日的心情,因為我們正出於無奈帶著兩個孩子倉促地搬遷。情緒比天氣更糟,心靈比大雪蓋住眼更迷茫。我的心時時在呼喚:天父,你曾恩待過我,現在我在呼喚你,為什麼你對我的呼喊置之不理?為什麼你遺棄我不顧?你的公義,你的信實都不在了嗎?
我和先生是在當年夏天受洗的,在這之後近半年的時間裡,神的憐憫、恩慈時時與我們同在,有禱告必有回應,處處被保守,深深感受到無憂無慮地躺在母親懷抱中的溫暖平安。但突然間,我好像一個被從母親的懷中扔到了冰冷的地上的嬰兒,滿地的爬,摸,找。除了那冰冷、堅硬的地面,我找不到任何東西。
搬家的起因是這樣的:有一位 信主多年的姊妹主動邀請我與兩個孩子與她同租一間公寓。理由是她自己未婚但又在教兒童主日學,需要更多机會了解孩子,與我同住可以有這方面的經歷,也可以相互照應和省錢。我開始比較猶豫,但因她在我信主的過程中做了不少工作,又被她的愛心所感動,就同意了。誰知道在我搬進去的第三天,她就突然大發雷霆,說 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指責的話。然後每天數次發作。
我終於明白,她是後悔讓我住進來,想讓我搬出,又不好當面說明。當時屬九寒天,我的大女兒剛換了學校,小女兒正在找托兒所,我自己在找工作。但是我還是得找房子搬出去。跑出去找了幾處房子,房東都因為我沒有工作而不肯讓我住(怕我不交房租)。最後只好把在美國工作的先生臨時抓回來幫我簽約,然後匆忙地搬出。我前後總共只住了二十幾天,搬進搬出的勞累和另買家具用品的麻煩就不用說了。沒想到她還要求我多交前幾個月她自己住時的房租,而且有時扣押我的信件;又到牧師那裡去告狀,說我靈裡有問題。
三次禁食
這是我此生第一次面對與自己深深信任的姊妹之間的矛盾。我無論如何也想不通什麼地方得罪了她,使她這樣與我為難。搬走後的日子裡,每天只要手腳閒下來,我就不停地禱告,求神聽,求神來評理。
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我心中激動不平,沒有平安。雖然是在禱告,但卻無法控制野馬一樣的思緒,常常有始無終。禱告了沒有多久腦子裡就開始回憶與這位姊妹相處 中不愉快的種種細節,後悔自己當初反應慢,沒能及時應對,甘受欺負。心中的委屈又變成對教會不滿,進而對神發怨言。問神,為什麼我盡心愛你,你卻讓我心靈 受折磨,肉体受苦楚?為什麼你不但不再安慰我,甚至不聽我的禱告?因為心中一團亂麻,意念完全失控,無法完整地禱告。我意識到這不是辦法,必須清下心來安 靜地禱告。記得牧師說過有時為了清心,可以禁食禱告,於是,我決定禁食禱告。
我第一次禁食了24小時。再靜下來禱告時可以控制住惡劣的心境,不再反覆回憶細節,可以集中精神,完成一段禱告。也開始靜下心來與其他的姊妹談自己的想法(這之前我因為驕傲甚至不願與別人多談此事)。但我的想法仍未改變,神也依然不理會我的禱告,我決定第二次禁食禱告。
我第二次禁食了48小時。這次我改變了禱告的內容,專心求神給我一顆寬恕對方的心,讓我不再計較這件事,去除心理負擔,與對方和平相處。這次禁食後,我的心基本安靜下來,專心仰望神。我知道神必聽到了我的禱告。但祂不回應,我心裡就又焦急起來,不知自己有什麼錯,不知為什麼神不理會我的祈求。因為兩次禁食都 很順利,我甚至沒有明顯餓的感覺,從減肥的角度看,效果也不錯。因此我就決定第三次禁食,目標是72小時。
第三次禁食沒有完成。到第 三天早上,我覺得頭昏,噁心,在房間裡莫名其妙地腿一軟就摔了一跤。我當時立即反應到有什麼地方不對。也許是神不喜歡我強要我自己想要的東西?又想到自己 一個人帶兩個孩子,如果自己有病孩子就麻煩了。於是提前四小時開始吃流質、軟的食物。但因為與神溝通的目的沒有達到,我仍然繼續禱告。
拇指的擺動
這天晚上,我跪在地下禱告時,心裡突然一亮,想到:既然我們都是罪人,在神的眼裡多一點罪少一點罪都同樣是罪人。就像我的兩個孩子爭吵,來讓我評理,都認為 自己對,對方沒理。我這個當媽媽的不也是常勸她們各自想自己的錯處,向對方說“對不起”就完了?這位姊妹如果不認為自己有錯,她根本不需要我的寬恕,就像我也不在乎她的寬恕一樣。實際上,我們都需要神的寬恕才是真的。所以我就禱告說:“神哪,求你寬恕憐憫我們每一個人,我們都是罪人,不必互相追究,只要同 心求你的國,你的義,你的恩典。
”才禱告到此,左手的拇指突然動了起來,想控制也不行。我心中大驚喜,立刻給教會的師母打電話,問她是不是神在回答我的禱 告。她說:如果你不確定,就再用同樣的內容禱告,看神怎麼回答。我又跪下用同樣的話禱告,並特別專注地控制拇指不讓它動。但同樣的事又發生了,拇指又左右 擺動了三四下。我站起來時,覺得整個人的身心都浸泡在喜悅的淚水裡。
原來一個多月來神時時刻刻都在聽我的禱告,耐心地等待我明白祂的道。而我恰如一個只能 爬的嬰兒,只知道在地上摸和找,就以為祂不在,直到我學會了站起來才發現祂一直在我身旁。這一步的邁出於我是如此艱難,而神並沒有彎下腰像以前一樣抱我起 來,是因為祂知道這個孩子必須學會自己走路,學會站起來看世界上的一切。當我站起來邁步時,神立刻用他的膀臂環繞我,祝福我。我們的神是這樣的溫柔、信實 而公義,我還怕什麼呢。
第二天去教會查經時,與香港來的師母談到此事。她告訴我,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門功課就是學會自己面對神,直接與神交流。世上的是非、對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面對神,按神的旨意行事。
這是我永生難忘的一次經歷。它讓我懂得了如何自己面對神,在神的面前完全地謙卑和馴服,對付自己的罪,服從神的權柄。這樣你就是一個不被捆綁、靈裡釋放、得 了自由的新人。世上的恩怨是非、榮辱從此與你無關,而你與神的國、神的道就有份了。保羅在《腓立比書》中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 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神藉著在這件事情上的引導和看顧,賜給了我一個開祂的門的秘訣。
作者來自北京,現居美國加州洛杉磯,本文乃作者在橄欖枝團契作見証的一部分。
本文原刊於舉目前身《進深特刊》第四期,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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