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人喜悦,阉割真理?——回应《浅谈基督徒拥有真理吗?》(卢骏先)

本文原刊于《举目》65期

卢骏先

      BH65-30-6732-图1-谈妮摄-DSC_0206.BH65《举目》56期《固执的老同事——浅谈基督徒拥有真理吗?》一文,作者谢教授责备某些信徒视自己为真理的化身,扮演上帝的角色,对人审判、定罪。

      谢教授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警戒。不过,该文也存在一些问题,愿以圣经教导为据作对话与补充。

一、人追求真理,非由自己

      人为何有追求真理之心﹖不认识而追求,有意义否﹖这问题不能从人出发作答。《传道书》3:11说:“上帝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上帝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故人对真理之追求,非由自己,实为上帝将此安置在人心里。

      人因有限、有罪,无法全面、正确地认识真理。然而圣灵引领基督信徒,认识真理,持守确据。“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

       三一真神为唯一绝对真理本体,基督信徒基本都承认。主在《约翰福音》8:31,32,17:17,和《马可福音》13:31说,从这真理本体所出的话语、启示,亦为绝对真理。这一点,却非所有信徒都接受,世人更厌恶之。谢教授的老同事,及其他拒绝福音真理的人,讨厌所有基督徒,实为讨厌基督徒所持守、宣扬的上帝的话,否认其为绝对真理。

       当今亦有教会受后现代主义影响,迷惑、妥协,对上帝的话语缺乏敬畏,有意、无意地避谈与世界价值观发生冲突的真理,须警醒悔改。

二、是持有,而非拥有真理

       基督信徒是持有而非拥有真理。如谢教授所言,拥有包含占据之意。但传福音者,纵看自己未合乎中道,仍要分享。这并无占据之意。而持有真理,乃指信徒被上帝带领,对真理追求、认识、持守、把握,以及见证(包括宣讲)。

       前面所引《哥林多前书》2:12,和《约翰福音》8:31,32说明,信徒在圣灵引领下,能够认识真理。为免受异端之迷惑,信徒在认识真理后,仍需在圣灵引领下持守、把握。人因有限,无法认识全备真理。但基督信仰之基要真理,信徒应该且可以持守、掌握。莫因世人之拒绝、攻击而退缩,莫被似是而非之学说迷惑,“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参《弗》4:14)。

       持有真理的关键,是我们要一直在主里面。主说﹕“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15:3-4),又说﹕“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参《约》15:7)此为信徒能凭恩典持有真理之明证。

      然而,信徒持有真理并非到此为止,必须活出见证。于己,他要“治死……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西》3:5);向人,他“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提后》4:2)。

       在这生命成长的过程中,他将受老我、世俗、政权的逼迫,甚至受教会内偏离真理的人的逼迫,却仍要坚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以生命见证他所持之真理。

三、一定要理直,但无需气壮

       我们向人,包括向知识份子传福音,当效法保罗,“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参《林前》2:2)。

       传福音之始,要让人明白,世人(包括我们自己)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参《罗》3:23),而“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参《罗》6:23)。此并非让人简单地说“我信”就完事,须使他在圣灵带领下,“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上帝叫他从死里复活”(参《罗》10:9)。

       传福音,若不指出人的罪,使他们感到扎心,反讨好他们,只求得到他们的共鸣,这就不是传基督真理。拒绝基督救赎恩典,其结局为下地狱,乃福音不可或缺之内容,不能因别人不喜欢,就妥协、不讲。“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1:10),这当成为传福音者的心志。

       传福音时若把自己当作真理化身,“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肯定使教会亏损。但今天教会更大危机在于,为要讨人喜悦,不惜阉割真理。只讲赐福,不提罪,不讲地狱,将上帝描绘为无原则之圣诞老人、讲赦罪如放纵。不领人为罪痛悔,却让他自我感觉良好。这样的方式,或易被人接受,但亏损了教会。《路加福音》17:1的警告,当使我们儆醒,要传从圣经领受的纯正话语,不要受世俗影响,传变质福音。

       《彼得前书》3:15教导﹕“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传福音,首先,要尊主基督为圣。当知道,基督乃真理本体,我们只作真理出口的管道。

       我们本为罪人,与别人无异。不是我们拣选了主,而是主拣选了我们(参《约》15:16),赐给我们不配得的恩典。我们若以审判官身份去定别人罪,绝对违反真理。传福音要存敬畏主之心,切忌在真理上作加减,但要温柔地与人分享。一定要理直,但无需气壮。传福音的同时,可见证蒙恩得救之人的生命品格。

四、若受欢迎,反而需反省

      我们传福音真理,不可期望会大受欢迎,满得赞扬。主说﹕“……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故此,被拒绝肯定多于被接受。

       我们更须准备好被人恨恶、攻击。主说﹕“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约》15:18-19)我们若被上帝从世界中分别出来,就必被世界恨恶。若我们受世界欢迎,就需反省,自己是否已同流合污。

      谢教授的老同事,对基督信徒有那样的看法,我们无须惊诧、惶恐。《约翰福音》3:19-21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恨上帝并其真理,乃所有作恶之人的共同点,非我们造成。

       有人说,上世纪20到30年代基督徒(如宋尚节)对罪的斥责,引发了后来的非基督教运动。我不认同。那运动之实质,乃中国知识份子视魔鬼为光明天使,并跟随。且以民族主义、科学主义等为偶像,向其跪拜。《诗篇》16:4警诫:“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这反基督运动带给中国的,尤其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是长期的深重苦难。

       若因人抗拒全备福音真理,为笼络他们,我们就在真理上妥协,甚至为此责备那些坚持传讲全备真理的信徒,我们就偏离了真理。主说过:“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7:6)使徒保罗也曾跺下脚上的土,抖下衣裳上的尘,与那抗拒福音真理的犹太人分道扬镳(参《徒》13:51,18:6)。故此,当我们传福音真理受到别人激烈敌视、阻挡时,无需与其纠缠,可按照主的教导,分道扬镳即是。

        总之,我们向别人传讲真理时,当记住《哥林多前书》12:3教导:“……被上帝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若有人听到上帝话语后,愿意认耶稣为主,悔改求赦,我们当向上帝感恩,不要视为自己功劳,因为是圣灵动工。若那人听后没有反应,我们当继续为他祷告,祈求上帝感动他归向基督。如果那人激烈对抗,甚至咒诅,我们就当离开,无需失望,更无需自责。我们不是上帝,无法改变人心,但只要我们尽力忠心传讲上帝真理,而非世间道理,就不会徒然,上帝已经应许我们奖赏。

结语

       我所提上述之问题,可能并非谢教授本意,是我因愚拙而误解。倘若如此,恳请谢教授饶恕并指正。

       我自知灵命有限,且战兢、恐惧,但还是写下这篇回应。我认为,担负教导之责的人,应当像保罗托付提摩太的那样,坚固门徒,而非在真理上含糊不清、有所动摇,在传扬真理时胆怯退缩、向世界妥协。“因为上帝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1:7)

 

作者来自中国广州。现在加拿大温哥华信友堂事奉。

图片由谈妮拍摄。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