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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人喜悅,閹割真理?——回應《淺談基督徒擁有真理嗎?》(盧駿先)

本文原刊於《舉目》65期

盧駿先

      BH65-30-6732-圖1-談妮攝-DSC_0206.BH65《舉目》56期《固執的老同事——淺談基督徒擁有真理嗎?》一文,作者謝教授責備某些信徒視自己為真理的化身,扮演上帝的角色,對人審判、定罪。

      謝教授提出的問題,確實值得我們警戒。不過,該文也存在一些問題,願以聖經教導為據作對話與補充。

一、人追求真理,非由自己

      人為何有追求真理之心﹖不認識而追求,有意義否﹖這問題不能從人出發作答。《傳道書》3:11說:“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故人對真理之追求,非由自己,實為上帝將此安置在人心裡。

      人因有限、有罪,無法全面、正確地認識真理。然而聖靈引領基督信徒,認識真理,持守確據。“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2)

       三一真神為唯一絕對真理本體,基督信徒基本都承認。主在《約翰福音》8:31,32,17:17,和《馬可福音》13:31說,從這真理本體所出的話語、啟示,亦為絕對真理。這一點,卻非所有信徒都接受,世人更厭惡之。謝教授的老同事,及其他拒絕福音真理的人,討厭所有基督徒,實為討厭基督徒所持守、宣揚的上帝的話,否認其為絕對真理。

       當今亦有教會受後現代主義影響,迷惑、妥協,對上帝的話語缺乏敬畏,有意、無意地避談與世界價值觀發生衝突的真理,須警醒悔改。

二、是持有,而非擁有真理

       基督信徒是持有而非擁有真理。如謝教授所言,擁有包含佔據之意。但傳福音者,縱看自己未合乎中道,仍要分享。這並無占據之意。而持有真理,乃指信徒被上帝帶領,對真理追求、認識、持守、把握,以及見證(包括宣講)。

       前面所引《哥林多前書》2:12,和《約翰福音》8:31,32說明,信徒在聖靈引領下,能夠認識真理。為免受異端之迷惑,信徒在認識真理後,仍需在聖靈引領下持守、把握。人因有限,無法認識全備真理。但基督信仰之基要真理,信徒應該且可以持守、掌握。莫因世人之拒絕、攻擊而退縮,莫被似是而非之學說迷惑,“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參《弗》4:14)。

       持有真理的關鍵,是我們要一直在主裡面。主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約》15:3-4),又說﹕“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參《約》15:7)此為信徒能憑恩典持有真理之明證。

      然而,信徒持有真理並非到此為止,必須活出見證。於己,他要“治死……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西》3:5);向人,他“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4:2)。

       在這生命成長的過程中,他將受老我、世俗、政權的逼迫,甚至受教會內偏離真理的人的逼迫,卻仍要堅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8:28),以生命見證他所持之真理。

三、一定要理直,但無需氣壯

       我們向人,包括向知識份子傳福音,當效法保羅,“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參《林前》2:2)。

       傳福音之始,要讓人明白,世人(包括我們自己)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參《羅》3:23),而“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參《羅》6:23)。此並非讓人簡單地說“我信”就完事,須使他在聖靈帶領下,“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參《羅》10:9)。

       傳福音,若不指出人的罪,使他們感到扎心,反討好他們,只求得到他們的共鳴,這就不是傳基督真理。拒絕基督救贖恩典,其結局為下地獄,乃福音不可或缺之內容,不能因別人不喜歡,就妥協、不講。“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上帝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1:10),這當成為傳福音者的心志。

       傳福音時若把自己當作真理化身,“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肯定使教會虧損。但今天教會更大危機在於,為要討人喜悅,不惜閹割真理。只講賜福,不提罪,不講地獄,將上帝描繪為無原則之聖誕老人、講赦罪如放縱。不領人為罪痛悔,卻讓他自我感覺良好。這樣的方式,或易被人接受,但虧損了教會。《路加福音》17:1的警告,當使我們儆醒,要傳從聖經領受的純正話語,不要受世俗影響,傳變質福音。

       《彼得前書》3:15教導﹕“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傳福音,首先,要尊主基督為聖。當知道,基督乃真理本體,我們只作真理出口的管道。

       我們本為罪人,與別人無異。不是我們揀選了主,而是主揀選了我們(參《約》15:16),賜給我們不配得的恩典。我們若以審判官身份去定別人罪,絕對違反真理。傳福音要存敬畏主之心,切忌在真理上作加減,但要溫柔地與人分享。一定要理直,但無需氣壯。傳福音的同時,可見證蒙恩得救之人的生命品格。

四、若受歡迎,反而需反省

      我們傳福音真理,不可期望會大受歡迎,滿得讚揚。主說﹕“……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故此,被拒絕肯定多於被接受。

       我們更須準備好被人恨惡、攻擊。主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8-19)我們若被上帝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就必被世界恨惡。若我們受世界歡迎,就需反省,自己是否已同流合污。

      謝教授的老同事,對基督信徒有那樣的看法,我們無須驚詫、惶恐。《約翰福音》3:19-21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恨上帝並其真理,乃所有作惡之人的共同點,非我們造成。

       有人說,上世紀20到30年代基督徒(如宋尚節)對罪的斥責,引發了後來的非基督教運動。我不認同。那運動之實質,乃中國知識份子視魔鬼為光明天使,並跟隨。且以民族主義、科學主義等為偶像,向其跪拜。《詩篇》16:4警誡:“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這反基督運動帶給中國的,尤其是中國的知識分子,是長期的深重苦難。

       若因人抗拒全備福音真理,為籠絡他們,我們就在真理上妥協,甚至為此責備那些堅持傳講全備真理的信徒,我們就偏離了真理。主說過:“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太》7:6)使徒保羅也曾跺下腳上的土,抖下衣裳上的塵,與那抗拒福音真理的猶太人分道揚鑣(參《徒》13:51,18:6)。故此,當我們傳福音真理受到別人激烈敵視、阻擋時,無需與其糾纏,可按照主的教導,分道揚鑣即是。

        總之,我們向別人傳講真理時,當記住《哥林多前書》12:3教導:“……被上帝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若有人聽到上帝話語後,願意認耶穌為主,悔改求赦,我們當向上帝感恩,不要視為自己功勞,因為是聖靈動工。若那人聽後沒有反應,我們當繼續為他禱告,祈求上帝感動他歸向基督。如果那人激烈對抗,甚至咒詛,我們就當離開,無需失望,更無需自責。我們不是上帝,無法改變人心,但只要我們盡力忠心傳講上帝真理,而非世間道理,就不會徒然,上帝已經應許我們獎賞。

結語

       我所提上述之問題,可能並非謝教授本意,是我因愚拙而誤解。倘若如此,懇請謝教授饒恕並指正。

       我自知靈命有限,且戰兢、恐懼,但還是寫下這篇回應。我認為,擔負教導之責的人,應當像保羅託付提摩太的那樣,堅固門徒,而非在真理上含糊不清、有所動搖,在傳揚真理時膽怯退縮、向世界妥協。“因為上帝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1:7)

 

作者來自中國廣州。現在加拿大溫哥華信友堂事奉。

圖片由談妮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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