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三一论 ——回应《大哉敬虔的奥秘:三一真神》(星余)

本文原刊于《举目》65期

BH65-42-7252-图1-小C摄-Cal2011_078 - R20星余

       《举目》第63期中《大哉敬虔的奥秘:三一真神》一文,为驳斥异端、极端在“三一论”上的错误教导,王伟成院长引用教父的话和历代信条,对基督教之正统三一神论,做出极为简明和准确的表述。

       王院长还引用众多经文,有力地证明天父、圣子、圣灵都是上帝,彼此内住,并且都称为耶和华。因而驳斥了“耶和华等于天父”的说法,也否定了“父、子、圣灵为上帝的3种称呼”。

        王院长亦用图画表明,圣父不等于圣子,圣子不等于圣灵,圣灵亦不等于圣父,且通过亚他那修信经和威斯敏斯特信条,陈述上帝有3个位格,“其位不紊”。只可惜,并未更多申辩;对于正统之三一神论对信仰、敬拜及生活的重要意义,也未有进一步阐释。

        愚以为:对于普遍注重现实效益、不耐抽象思辩的华人信徒,这类权威式的表述,有时非但不能使他们衷心喜悦地拥抱正统信仰,反而敬而远之,更将那些一生为三一神论而奋战,甚至献身的亚他那修等先贤,视为天外来客。也有很多华人信徒对早期教会的教义争执,诧异不已:“这不过是神学理论上的细微不同而已,何必如此执著?”笔者愿在此藉《举目》一角,冒昧对王院长的佳作加以补充。

父、子、灵有别

        王院长文章中,提到撒伯流主义的形态论(Modalism)和独一神格论,就是把父、子、圣灵当做同一位上帝的3种不同形态或称呼。这是基督徒,包括很多牧者、神学家,都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基督徒常用“水有3种形态”、“人有好几种身分”等,来说明三一神论。很可惜,严格说来,这都属于形态论的观点。

       圣经清楚表明:只有一位上帝,父、子、圣灵永远同在,彼此内住,但位格有分别。圣父、圣子、圣灵可以互相谈话、交往,有各自独立(非对立)的思想及工作。这是形态论或独一神格论不能解释的。

       比如,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中,虽然深惧十字架的苦杯,但还是愿意顺服天父的旨意,并祷告:“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如果圣子等同于天父,或耶稣只是天父在地上的表现形态,何来两种不同的意思呢?

        又比如,耶稣引用《但以理书》第7章,说:“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全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可》14:62)。无论这段话是指耶稣的升天还要再来,祂(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边,享有全能者的权柄,却又和全能者(应该就是天父)有别,是清楚无疑的。

        不只圣子和圣父有别,圣灵和圣子、圣父也有区别。耶稣清楚地告诉门徒:“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显然,圣灵是在圣子和圣父之外的一位。虽然父、子、灵的身分和职分,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仍是3个不同的位格。

        不承认三位一体教义的人,常常认为圣灵只是上帝的一种能力。然而,圣经说:“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圣灵也会为人担忧(参《弗》4:30),显然绝非是一种盲目、毫无自我意识的能力,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我们不能不说,圣灵乃是有着独立位格的上帝。

       也许,最能反映上帝的“三”和“一”之间奥妙关系的,就是耶稣的“大使命”(参《太》28:18-20)。主吩咐我们去使万民作祂的门徒,并要“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父、子、圣灵”显然是3位,但这里的“名”却是单数,是一个“名”而不是3个。这表明上帝独一的本质,但这独一的本质中,却又包含着3个位格。

        这实在是奇妙、人的理性难以领悟的奥秘,却是圣经实实在在的启示。我们不能因为不明白,就加以否定或曲解。我们只能谦卑地承认自己的无知、有限,带着感谢,接受上帝对我们的启示。

三一论的意义

       上帝为什么要向我们启示三位一体的奥秘呢?原来此一真理,绝非抽象的空中楼阁,而是我们整个信仰的根基。和基督徒生命、生活的每个环节,都息息相关。

        假如基督信仰是一栋构造精良的大厦,三一神论便是大厦的地基。抽去了三一神的教义,整座大厦势必分崩离析、面目全非!

        兹以神论和救恩论的关系为例,阐述基督救恩的功效和公正性,完全取决于基督的神性。

BH65-42-7252-图2-Agony_in_the_Garden×影响救赎的功效

        按《希伯来书》的教导,基督洗净人的罪孽,乃是祂借着自己身为上帝的权能和永远的灵,完成的一件大工(参《来》1:3;9:14)。假若基督不是上帝,那么祂的生命就不具有无限的能力和价值。祂顶多能替一个人或一些人赎罪,却绝不可能代替所有的罪人(参《林后》5:19-21)。因此,那些否认三一神论的异端,比如耶和华见证人,及其前身亚流主义,常常在其救恩论中,特别强调人必须靠自己的行为得救。

         一旦否定耶稣的神性,祂救恩的功效也势必大打折扣。

×影响救赎的公正

        假如耶稣不是上帝,那么救赎的公正性,会丧失殆尽。

        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赦免罪人的基础,在于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替性的死。让上帝把人的罪转嫁到耶稣身上,用耶稣的牺牲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因此,上帝可以因基督的救赎,“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假如耶稣不是上帝,那么上帝把人所犯的罪,转嫁到这位不相干的“第3者”身上,就不能称为公平,不能显明自己为义。

        比如:张三撞坏了李四的车,即便李四愿意饶恕张三,张三还是应该支付李四的修车费或保险费。假如李四对张三说:“我知道你小子穷,付不起车费,没关系,就让王二替你付吧。”这时候别说王二不愿意,任何一个旁人都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李四对张三的宽宏大量,就让他有权抢劫王二呢?就算王二愿意,这件事还是不具备公正性。

        同理,如果耶稣不是上帝,上帝为救罪人而惩罚耶稣,简直就是“神圣的虐婴” (divine child abuse)了﹗

        然而,正统的三一神论告诉我们,耶稣不是“第3者”,耶稣就是上帝自己!李四并没有抢王二的钱来赔偿张三,而是自己承担了所有的损失,自我牺牲,让仁慈和公正可以相遇、相亲(参《诗》85:10)。

        因为耶稣就是上帝,所以上帝把人的罪责转嫁到耶稣身上,就是亲自承担了人犯罪带来的一切损失和伤害。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在称罪人为义的事上,既显明了莫大的慈爱,也维持了绝对的公义。

×影响恩典的完全

        三一神论不仅保障了救赎的功效和公正,还保障恩典的完全。

        我们得救是本乎恩,完全没有自己的功劳。然而如果没有正统的三一论,我们可以怀疑上帝的救赎工作:是不是祂老人家太孤单、太无聊了,所以造人来陪祂?或者,通过救赎,让人永远感激祂、赞美祂?……

       别笑,这正是许多宗教和文明对上帝的认识。近至亚述巴比伦的神话,远至希罗或中国上古的神话,都认为,神明创造人类,就是为了给神明自己解闷,甚至充饥!——世上本无免费的午餐,如果对自己没好处,神明干嘛要创造人类和万物呢?

        然而,圣经让我们看到,在人类有限的时空之外,更有一个永恒而丰富的世界。上帝的宝座周围,不但有无数天使和灵界的受造物,不断地赞美上帝、事奉上帝,上帝自己就是一个无限丰富、无限快乐的爱的团契。圣子在永恒中,就是父怀中的爱子;圣灵在永恒中,就是从父和子而出的灵。三一真神在永恒中,有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荣的关系。

       可见,上帝绝非永恒中的孤家寡人,上帝自身就有无限而绝对的满足。不用说时空内的物质界,就是灵界的天使,祂都不必创造。

       因此,上帝的创造和救赎大工,绝非出于祂自己的需要,完全是出于恩典。是上帝要把祂自己那无限的丰富、慈爱、荣耀、喜乐,跟祂所造的万物分享。人类的独特地位,更借着上帝在历史中的救赎,在基督里得到上帝儿子的名分,和基督一同承受上帝的产业,又借着圣灵的工作,得以进入神圣三一的永恒团契之中(见《约》15:9;《罗》8:15;《加》3:26;4:4-6)!

       正统的三一论,确保了我们基督徒所得到的,是一个完全和丰盛的恩典。

基督信仰的核心

       三位一体的启示,对基督徒的敬拜、祷告、事奉、教会生活、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也有至为重要的影响。

       单就基督教伦理而论,众所周知:爱乃是基督徒的标志,也是基督教伦理的核心。而基督徒的爱,从本质上,正是三一神内在关系的彰显。只有当上帝在永恒中,就有位格之间互爱的关系,约翰才能说“神就是爱”(《约一》4:8),基督徒的上帝才有别于回教徒的阿拉;只有当圣子在永恒中顺服父神,我们才能说,道成肉身的基督是上帝最完美的启示;只有当三一真神本来就是彼此荣耀、不求自己的荣耀,我们才能说,当自己效法耶稣的谦卑、舍己,就是在彰显上帝的形象。

        因此,常常思考圣经所启示三一真神的工作、位格和关系,能给我们的生活、事奉,提供崇高的模范,和源源不绝的生命力。

        由于篇幅、时间和学识有限,笔者不能继续展开讨论。但望以上所述,能帮助更多华人信徒,看到三一神论的丰富和重要,明白这不是象牙塔内的神学课题,而是能令我们生命更谦卑、更喜乐、更成熟、更活泼的信仰的核心,值得吾辈为之委身、为之感恩,也为之念念不忘!

 

注:

有兴趣的读者,也许希望找到更多的相关书籍,深入研究。笔者孤陋寡闻,能够推荐的中文著作,仅有唐崇荣牧师著的《三一神论》(中福,1990版),及章力生博士所著《系统神学》中的《上帝论》。

英文著述虽丰繁,然而除加尔文、巴文克等人的系统神学中有相关论述外,难有中肯又全面的单论三一神的书。有些书,内容过于浩瀚(如奥古斯丁和约翰欧文的专著),有些则失之偏颇(如巴特、雷纳、莫特曼等新派神学家)。笔者唯有推荐自己神学院的教科书,就是威斯敏斯特系统神学教授雷顿博士(Robert Letham)的专著The Holy Trinity(P&R,2004)。

作者来自上海,现在澳洲牧养国语堂会。

图片一由小C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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