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正
本文原刊于《进深特刊》第7期
最近听到一位姊妹讲她回国探亲的情况。她出国多年第一次回东北老家,不少亲友特地长途跋涉来看她。不料见面后,看她所带回的礼物太不起眼,而且知道她竟然抛弃了在美国的专业工作,成为一位“没有正当职业的传道人”,轻视和失望之意更是溢于言表。这位姊妹蓦然发现:当她在有神论的国家蒙召全职事奉时,教会中大大鼓励,甚至认为她的全职事奉,代表了基督徒成长的最高境界,是中国学人信主的样板。没想到在无神论背景的亲友面前,她却被贬得一文不值。这两种极端,使她感慨万千。
且不论国内对传道人的极端歧见,对于海外教会常表露出的另一极端,许多人亦心有戚戚焉。君不见在不少讲道或见证中,常例举或表扬古今中外一些高学位或高薪的人牺牲了锦绣前程,献身于“全时间事奉”,“顺服了神的旨意”,似乎这才是最讨神喜悦的。在海外教会里,常常有意或无意地流传一种观念:一个人尽管如何尽心竭力地事奉,但只要还领高薪或带着职业,就不算完全的奉献。这种说法常令我纳闷不已。
翻遍新约圣经,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圣经要求每一位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将生命的主权奉献给主(《罗》12:1-2),信徒都有祭司的身份(《彼前》2:9)。这也是十六世纪改教运动中“复原”的一项真理。广义而言,每一位基督徒都应该看自己是“全时间事奉者”。也就是说,无论我是学生、工程师、教师、医生、牧师或家庭主妇……我都必须每日每刻亲近主、跟随主,基督徒绝无“全时间、半时间”之分。
但在“全时间事奉者”中,有一类受过神学院或相等训练的“传道人”,是专心在教会或福音机构事奉的,目前被称为“全职事奉者”。另一类则是在社会上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见证神,以业余时间积极参与服事,并以灵力财力支持福音事工的,被称为“带职事奉者”。也有不少宣教士去福音未开放的地区,一面用专业身份教书或工作,一面藉个人的接触传福音,他们算是带职或全职事奉呢?在中国,许多弟兄姊妹既是老师或农民,又讲道、牧养数以万计的信徒,他们可否算为传道人呢?显然,对于一个全时间的事奉者而言,全职、带职二者仅在时间分配和生活型态上有异,但在心志和整体福音战场上,却同等重要,同付代价,同蒙悦纳。没有圣俗之分,也无高低之别。
教会复兴史学家欧伊文(J. Edwin Orr)曾说:“众信徒将上帝赋予个人的恩赐尽情发挥,是复兴运动必有的现象和结果”。今日教会的复兴诚然需要更多狭义的“传道人”去牧养、造就、宣教,但绝不可重蹈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覆辙,视事奉为圣职人员的专职。愿你我都视自己为“全时间的事奉者”,认真装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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