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峰
本文原刊于《举目》57期
最近和一些牧长谈及美国今年总统大选时,不少人觉得要让信徒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情况下作选择,很是无奈。
其实,选举总统不同于选聘牧师。我们不应单从“神学正确”(Theological Correct)的角度来看待总统候选人。说穿了,美国总统的选举是一种政治“妥协的艺术”,是各种族、各群体、各宗教、各阶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决定了选举的结果;想要期待一位完全符合福音派信仰立场的总统出现,不太实际。
绝大多数候选人竞选期间的政见,执政后会在现实中修正或“被和谐”;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下,美国总统虽然位高权重,也有重要人事的提名权,但最后决定国家政策和公共议题的(如堕胎、同性恋等),是联邦及各州的议员和大法官。
与其把希望预存在一位总统身上,不如加劲使力在民意更可以改变的人事上。
如果,有专业见识的基督徒,在各类媒体平台中,大量表达合乎圣经价值观的优质舆论;如果基督徒的选票人多势众,足以影响议员及法官对公共议题的决策;如果基督徒具有18世纪英国克拉朋联盟(Clapham Sect)的公义能力,世道是可能拨乱反正的。
我盼望,一些福音机构成立智库(Think Tank),帮助众教会牧长和信徒,对公共议题作客观合宜的辨识。各教会的信仰立场中,应附加对公共议题的共识。所有的基督徒父母都“从娃娃抓起”,从小教导子女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让他们在世俗化的狂流中,胆敢与众不同。我相信这是主耶稣要我们今日积极去作的事,是每个基督徒在公民社会中力挽狂澜的可行之道。
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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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此文可同时参考:
谈妮,《面对美国大选,咋办?》http://behold.oc.org/?p=2419。
苏文峰,《回应一:如果耶稣也投票?》http://behold.oc.org/?p=2415。
读者亦可延伸阅读,参考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于2011年12月出版的英文电子文选《如何选择一位总统》(暂译,原书名:How to Pick a President),及《信仰与美国总统》(暂译,原书名:Faith and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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